作者: 王喜洪 【本書體例】
薛福成
薛福成(1838——1894),字叔耘,號庸庵,江蘇無錫人。同治六年(1867)副貢生。參曾國藩幕,被保選用同知。又因參與平定西捻軍,以直隸知州補用,加知府銜。入李鴻章幕府,被保舉知府。后又以軍功除浙江寧紹臺道,擢湖南按察使,簡派出使英、法、意、比四國。回國后,升左副都御史。工于古文,繼承桐城派文章傳統,文筆平易曉暢。著有《庸庵筆記》等。
胡文忠公撫鄂時,嘗明保東湖縣令張建基之治行,薦擢府道,至湖北布政使。以貪黷著聞,大府勒令告病歸田。世頗訝胡公之濫保。其后乃知胡公之保建基,以其平反東湖冤獄,而實則理是獄者,建基之前任張君也。
先是東湖有民婦某氏者,事姑素孝。每晨起,灑掃庭除,治中饋(kuì愧),然后適姑寢問安。以盥(uàn貫)水一盆、雞卵兩枚置案上,如是以為常。
一日清晨,排闥(tà踏)入,見姑床下有男子履,大駭。亟低聲下氣為掩門而出。姑已覺之,羞見其婦,自縊而死。鄉保以婦逼死其姑,鳴于官。婦恐揚其姑之惡,不復置辯,遂自誣服,已按律定讞(yàn艷)矣。此張君前任事也。
及張君蒞(lì立)任,過堂見此婦神氣靜雅,舉止大方,謂必非逼死其姑者。疑其有冤,再三研詰,矢口不移。因諭之曰:“汝若有冤,我能為汝直其事。此時不言,不得活矣。”婦答曰:“負此不孝大罪,何面目復立人世!愿速就死。”令終疑之,沉思累日。
縣有差役某甲者,其妻素以兇悍著。令忽召某甲云“有公事須赴某縣一行”,俾還家束裝,速來領票。頃之,某甲到署。令忽大怒曰:“汝在家逗留,誤我公事,必為汝妻所縻也!”即發簽拘其妻。鞭之五百,血流浹背,收入獄中,與獲罪婦同系。某甲之妻,終夜詛罵,謂“縣令如此昏暴,何以服人”?婦聞其絮聒不休,忽言曰:“天下何事不冤?即如我任此死罪,尚且隱忍不言,鞭背小事,盍稍默乎?”縣令使人潛聽于戶外,聞言來告。令大喜。明旦提婦與某甲之妻同至堂上,詰以昨夕所聞之言,婦不能隱。令悉心鞫問,盡得其情。平反此獄。而薄犒某甲之妻,慰而遣之。通省驚為神明。
及胡公撫鄂,訪知東湖張令之事,而其時張建基適令東湖,胡公誤以為平反此獄者也,遂登之薦牘。而前任之張令已卒,竟致湮沒不彰。其籍貫名字,至今已不可考矣。惜哉!
(選自《庸庵筆記》)
胡文忠公(林翼)任湖北巡撫時,曾經明保東湖縣令張建基的政績,推薦擢升府道,直至湖北布政使。張建基以貪黷聞名,后來上級勒令他告病回鄉。世人都很驚訝胡公濫保,以后才知道胡公保舉張建基,是以他“平反東湖冤獄”為理由,而實際上審理此案的,卻是張建基的前任張君。
先前,東湖縣有個民婦某氏,平常侍奉婆婆很孝順。每天早晨起來,打掃庭院,做早飯,然后到婆婆的住室問安,把一盆洗臉水、兩個雞蛋放到案臺上,每天都是這樣。
一天清晨,推門進屋,看見婆婆床下有男人的鞋子,大驚,急忙低聲下氣地又關上門出去了。婆婆知道了,羞于見到媳婦,就上吊死了。鄉里地保以為某氏逼死了她的婆婆,報告了官府。某氏怕她婆婆的丑事外揚,就不復置辯,自愿蒙冤服罪,已被按律定罪。這是張君前任時的事。
等到張君到任,復審時見這民婦神氣靜雅,舉止大方,以為必定不是她逼死她婆婆。張君懷疑她有冤情,再三盤問,而民婦絕不改口。張君就告訴她說:“你如果有冤,我能為你辨明曲直。此時不說,就不能活了。”民婦回答說:“獲此不孝大罪,有何面目再立人世!只愿速死。”張君終究有疑,沉思數日。
縣衙有差役某甲,他的妻子平常以兇悍聞名。張君忽然召來某甲,告訴他“有公事須到某縣一趟”,讓他回家整理行裝,快來領公文。不久,某甲回到公署。張君忽然大怒說:“你在家逗留,誤了我的公事,必定是被你的妻子所阻攔。”立刻發簽把他的妻子拘押到縣里,抽她五百鞭,打得血流浹背,將她收到獄里,與民婦一同關押。某甲的妻子終夜大罵,說:“縣令如此昏暴,何以服人?”民婦聽她絮叨不止,忽然開口說:“天下什么事不冤?就比如我當此死罪,尚且隱忍不說,鞭背這種小事,為啥不稍稍沉默呢?”縣令讓人在室外偷聽,聽見這些話就去告訴縣令,縣令大喜。第二天提取民婦與某甲之妻一同到大堂上,問她昨天所聽到的話,民婦不能再隱瞞了。縣令認真審問,完全弄清了真相,就平反了這件冤案。用薄禮犒勞某甲之妻,表示安慰,放她回去。全省都驚嘆縣令為神明。
到胡公任湖北巡撫時,訪知了東湖張縣令這件事,但這時張建基恰好正在東湖做縣令,胡公把張建基誤作平反這個冤案的張縣令了,于是就把他列入保薦文書了。然而前任張縣令已死,他的事跡竟至于被埋沒了,連他的籍貫、名字,至今也已查不出來了。真是可惜呀!
《良吏平反冤獄》寫的是東湖縣令張君平反民婦逼死婆婆一案,還涉及到繼任縣令張建基、巡撫胡文忠公。張君判案審慎、機智,使冤案得以昭雪,事跡卻湮沒不彰,甚至連籍貫名字都不可考。而張建基卻竊名盜譽,借此被保薦,接連升遷,終被勒令還鄉。巡撫胡公官僚主義,張冠李戴,誤保貪官。作者通過這三個人物的行為、遭際,揭露了清朝吏治的黑暗腐朽,贊揚了良吏審慎判案的可貴。
作者在刻畫人物時使用了對照手法,通過張建基的貪黷來映襯張君的清明。作者在開頭先寫張建基欺世盜名,升官發財。中間才寫張君如何平反冤獄。結尾處照應開頭,又點出張君湮沒不彰。兩相對照既寫出了張君的可貴、可惜,又揭示了清代政治的黑暗。
這篇小說還有一個顯著的特色就是結構上詳略得當,突出主題。寫張建基和胡公只是首尾兩節一筆帶過,簡明扼要,卻又能擊中肯綮,清楚明白。寫張君審案,不惜筆墨,從語言、行動和心理多方面描寫刻畫,使人物形象豐滿鮮明。先是到任后發現民女某氏不象逼死她婆婆的人,“疑其有冤”。再三盤問,得不到什么證據。講明利害,仍然無效。但“終疑之,沉思累日”,終于想出一計。聞知差役某甲之妻以兇悍聞名,便故意制造新的“冤案”,可謂另辟蹊徑。張君的言行似是不可思議。然而到了最后,人們才明白了張君為何一反常態,明了其一番苦心。由此,塑造了一個清正機智的良吏形象。
正因為張君這樣的良吏可貴、可惜,才更顯得清代政治之黑暗。作者也只有感嘆“惜哉”了。這一方面是嘆惜良吏的悲慘遭遇,另一方面是感嘆清代政治的黑暗,顯示出作者的無奈心情。作者根據平生見聞隨筆編纂成《庸庵筆記》,說古道今,指摘時弊,目的就在于“挽回世道人心”、“有裨經世之學”。其良苦用心,通過《良吏平反冤獄》這篇小說可見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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