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文藝美學要略·人物·翁方綱
字正三,號覃溪,順天大興(今北京)人。官至南閣學士。是乾、嘉時代著名的金石學家、經學家、書法家、詩人。著有《復初齋文集》、《詩集》、 《石洲詩話》、 《小石帆亭著錄》、 《蘇詩補注》等多種。
由于清王朝的提倡,清中葉以后,考據之風日盛,翁方綱及其一些文友極力倡和,形成了一個被稱為“學問詩”的流派。在這個文化背景下,產生了翁方綱論詩的“肌理說”。肌理說的核心是作詩依靠學問、經術,必須以儒家經籍為基礎。肌理,就是肌肉的文理,作為詩論的概念, “理”就是義理和文理,這顯然受桐城派古文義法的影響。他說: “理者,綜理也,經理也,條理也。 《尚書》之文,直陳其事,而《詩》所以從理之也。”因此“詩必研諸肌理,而文必求實際。”翁方綱企圖以他的“肌理說”去抗衡袁枚的性靈說,其實他的詩歌美學觀點更為古朽,照他的主張,詩歌只能是脫離現實,失去真情實感的學問堆垛。
他的關于詩法的見解,也帶有濃重的封建復古色彩。在前人黃庭堅、呂本中談法的基礎上,他提出了以學為本、通法于變的基本理論。他的以學為本,就是以書為本,學習古人。他提出“正本探原”的主張,認為作詩之法“不自我始之,則先河后海,或原或委,而求諸古人”。這就是以學問作底子,把考訂訓詁的東西拿來為詩。這樣寫出來的只能是“學人之詩”。他提出的“窮形盡變”說,也講究“求諸古人”,但還有些活動氣,因為“凡所以求古者,師其意也,師其意則其跡不必求肖之也”。是說既要繼承古人詩法,又不能因襲蹈矩。這還是有意義的。
乾、嘉時期,王士禎的“神韻說”已經江河日下了,翁方綱對“神韻說”也曾有過批評,但他不是根本的否定,而是企圖以新的解釋去彌補“神韻說”理論上的不足。甚至承認自己的“肌理說”與“神韻說”是一回事。他說: “今人誤執神韻,似涉空言,是以鄙人之見,欲以肌理之說實之。其實肌理亦即神韻也。”他對神韻“實之”的內容,也仍然是所謂的學問、經術。不過翁方綱在對王士禎“神韻說”的注釋中確也透露出一些他關于詩文創作上的精辟見解,比如他認為神韻就是傳神,要達到傳神,必須具備一定的條件,一是“置身題上”,即對自己的表現對象要全面了解, “置身題上,則黃鵠一舉見山川之紆曲,再舉見天地之圓方。”創作主體應該居高臨下。二是創作主體要對自己描寫的對象有深切的體會, “置身題上者,必身先入題中也。射者必入彀而后能心手相忘也。”這種入乎其內,出乎其外的主張,是古代藝術美學中被許多人強調過的觀點,也是審美實踐中的一種經驗之談。
翁方綱的詩歌理論,是學人詩派審美情趣的闡發,其中雖不無可取之處,但不少東西距藝術規律特性有不小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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