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劉明鈞 【本書體例】
姚忠肅公,至元二十年癸未為遼東按察使。武平縣民劉義,訟其嫂與其所私同殺其兄成。縣尹丁欽,以成尸無傷,憂懣不食。妻韓問之。欽語其故。韓曰:“恐頂囟(xìn信)有釘,涂其跡耳。”驗之果然。
獄定上讞(yàn艷),公召欽諦詢之,欽因矜其妻之能。公曰:“若妻處子耶?”曰:“再醮(jiào教)。”令有司開其棺,毒與成類。并正其辜。欽悸卒。
時比公為宋包孝肅公拯云。
(選自《輟耕錄》)
姚忠肅公至元二十年,被任為遼東按察使。武平縣百姓劉義,上告他的嫂子和情夫共同殺害了他的哥哥劉成。武平縣令丁欽,因為查不出劉成尸體上的傷,非常憂慮,以致于吃不下飯。丁欽的妻子韓氏問他為何不吃飯,丁欽告訴她原因。韓氏說:“恐怕是頂門上有釘,只是把痕跡涂藏罷了。”丁欽又驗劉成的尸體,果然如韓氏所說。
官司結案上報定罪,姚忠肅公召來丁欽仔細詢問,丁欽就夸獎妻子的明察。姚公問:“你妻子嫁給你時是處女嗎?”丁欽說:“不是,是再嫁。”于是,命令打開韓氏前夫的棺木,被害情況正與劉成相同。于是就把韓氏一起正法。丁欽因怕成疾,以后也死了。
當時,人們都把姚忠肅公比作宋代的包拯。
這篇筆記小說文字簡潔,筆法洗煉,全文僅一百零幾個字,卻寫出了遼東按察使舉一反三,連破兩案的經過。故事情節一波三折,時有懸念,實為筆記小說中的精品。
案情并不復雜,“武平縣民劉義,訟其嫂與奸夫殺其兄成”,這顯然是情殺案,而縣尹丁欽卻連日不能破案,以致于“憂懣不食”。他不是想方設法去偵破,而是在家里消極的生氣,并把案情的原委告訴他的妻子。作者寥寥數筆,便勾勒出一個昏憒無能的縣尹的形象。沒有外傷、明傷,為何不查一查內傷、暗傷?當他妻子告訴他“恐頂囟有釘”,他方匆忙地去驗尸,更顯出他的愚笨可笑。
作者還塑造了韓氏這一典型形象,她為了達到和縣尹成婚的目的,不惜采取卑劣殘忍的手段,暗殺了她的前夫。而且做得天衣無縫,以致于和縣尹結婚多年,也無人知曉。自以為得意,但“機關算盡太聰明,反累了卿卿性命”,終于被姚忠肅公看出了破綻,“并正其辜”。
遼東按察使姚忠肅公,是一個忠于職守的官員,此案已結,“獄定上讞”后,他完全可以“圈閱同意”。可他沒有這樣做,而是在丁欽“矜其妻之能”之后,順藤摸瓜,抓住不放,一舉又破韓氏謀害前夫一案,為百姓又除了一害。元朝的至元二十年(1283)正是社會動蕩,政治腐敗的時代,能有姚忠肅公這樣的官員出現,實在是難能可貴的,在某種程度上,也代表了廣大人民渴望清官的善良愿望。
從藝術方面分析,作者成功地運用了懸念,使故事情節曲折復雜,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以成尸無傷,憂懣不食”,這就給讀者留下了一個懸念,使人們屏息靜氣往下讀,究竟此案怎么了結。至“驗之果然”,讀者方松了一口氣,心理上也得到滿足,此故事似乎可以結束了。但出人意料,“公召欽諦詢之”以后,此案又起波瀾,“令有司開其棺,毒與成類”,真是驚心動魄扣人心弦。陶宗儀不愧是筆記小說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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