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漢王充著。全書三十卷,八十五篇(現缺《招致》篇),20余萬字。作者以畢生精力,歷時30多年,才完成這部巨著。論衡之名,取衡之義,衡即秤,即對古往今來,一切學說、思潮加以衡量,評論是非,銓定輕重,批判一切虛妄之說。“論衡者,……銓輕重之言,立真偽之平”,“就世俗之書,訂其真偽,辯其實虛。”(《對作》)《論衡》總結了大量自然科學成就和生產斗爭經驗,批判了當時被奉為官方哲學的天人感應論與讖緯神學,系統地闡述了唯物主義“氣”一元論哲學理論。
《論衡》提出“天地合氣,萬物自生”(《自然》),認為天地間的萬物是由元氣交感變化而產生的。“天道,自然也,無為。”(《譴告》)萬物的發生和發展都是一種自然的過程,根本不是神的安排和創造。并用樸素唯物主義觀點解釋地震、雷雨等自然現象,批判了天能降“災異”,現“符瑞”的譴告說。指出:“人不能以行感天,天亦不隨行而應人”(《明雩》)。所謂“雷為天怒”的說法,也是“虛妄之言”。揭露這種所謂“譴告之言”,乃是統治階級在“末世衰微,上下相非,災異時至”(《自然》)的情況下編造出來的“衰亂之語”,是社會政治出現危機的反映。
《論衡》還提出,“天下無獨燃之火,世間安得有無體獨知之精”(《論死》)的論斷,指出精神是不能脫離形體而獨立存在的,從而否定了鬼神的存在,堅持了唯物主義的形神觀。《論衡》還以“學之乃知”、“不問”則“不識”的唯物主義觀點,反對“生而知之”的唯心主義先驗論。它認為人的知識必須通過感官接觸外物才能獲得,“須任耳目以定情實”,“如無見聞,則無所狀”(《實知》)。還指出,認識事物不能單靠耳目等感官,還必須經過頭腦的思考,“不徒耳目,必開心意”(《薄葬》),才能“意而得之”。它強調通過“效證”來檢驗是非,“事莫明于有效,論莫定于有證”(同上)。書中列大量事實,說明世界上凡是有血氣的生物,沒有一個是“生知”的,“不學自知,不問自曉,古今行事未之有也”(《實知》)。
《論衡》是中國哲學史上最具有批判精神的唯物主義和無神論著作,因而它一問世,就被視為異端,橫遭攻擊,以至當時人們不敢公開閱讀,但它對于后世卻產生了巨大的影響。《論衡》古無注,只有今人黃暉的《論衡校釋》、劉盼遂的《論衡集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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