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勛復辟失敗后,黎元洪下臺,馮國璋任大總統,段祺瑞以“再造共和”的名義再度執政,組織新內閣,決心停止召集舊國會,撕毀《臨時約法》。孫中山見民主制度再次遭到破壞,中華民國仍徒有其名,非常痛心,因而提出打倒假共和、建立真共和的主張,號召擁護《臨時約法》,恢復舊國會。1917年7月17日,孫中山在部分海軍護送下,從上海到達廣州,舉起護法旗幟,并邀請國會議員南下廣州,組織政府。8月25日,孫中山召集在廣州的議員開會,因不足三分之二法定人數,故稱“國會非常會議”議決組織護法軍政府,選孫中山為大元帥,唐繼堯、陸榮廷為元帥。孫中山宣布段祺瑞為“民國叛逆“,出兵北伐,護法戰爭開始,南北正式分裂。護法軍政府成立后,段祺瑞政府主張“武力統一”,決定向南方各省用兵,10月命令直系軍隊進入湖南與護法軍政府作戰,企圖借直系軍閥的力量消滅護法軍,又利用護法軍消滅異己勢力,坐收漁人之利。直系軍閥曹錕、吳佩孚攻占長沙后,段卻任命皖系軍閥張敬堯為湖南督軍,直系對此非常不滿,1918年6月吳佩孚通電主張和平,反對段的“武力統一”。
孫中山號召護法,表明資產階級左翼仍在堅持民主革命,堅持資產階級共和國的理想。但所謂《臨時約法》,在北洋軍閥的任意踐踏下,早已成為對軟弱的資產階級的諷刺,人民群眾不感興趣。護法主張不能動員廣大人民,廣東軍政府依靠的僅僅是西南地方軍閥,而他們只是以此作為與北洋軍閥討價還價的資本。當他們與直系勾結時,便視孫中山為障礙,百般刁難孫中山主持的軍政府。1918年5月廣東軍政府為排斥孫中山,由大元帥制改組為七總裁制。舊官僚岑春煊任主席總裁,孫中山、陸榮廷、唐繼堯等為總裁,實權操于滇、桂軍閥手中,孫中山被迫通電辭大元帥職,指出“南與北如一丘之貉”,憤而離粵赴滬,第一次護法運動失敗。
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后,直皖兩大軍閥在帝國主義的操縱下矛盾深化,促使唐繼堯轉向孫中山。1920年11月底孫中山重回廣州,開始了第二次護法運動。廣州非常國會通過孫中山的建議,建立中華民國正式政府以對抗徐世昌為總統的北京政府。1921年5月孫中山就任中華民國正式政府的非常大總統,命李烈鈞、陳炯明等部攻入廣西,9月討桂戰爭勝利結束。統一兩廣后,孫中山便在桂林建立大本營,任命李烈鈞為北伐參謀長,準備次年春親率滇、贛、黔軍和粵軍許崇智部入湘北伐。但陳炯明為阻撓北伐,竟暗殺了鄧鏗將軍,1922年6月16日又夜襲總統府,發動反革命叛亂。孫中山從叛軍包圍中倉促脫險,親率永豐等艦炮擊叛亂據點,在盛夏酷熱季節,堅持近兩個月的斗爭,終因帝國主義和陳炯明的破壞,第二次護法運動又遭失敗,孫中山再次離開廣州回到上海。辛亥以來,孫中山先生進行了“二次革命”、“三次革命”、護法運動等重大斗爭,結果完全落空。護法運動的再次失敗,表明民族資產階級再也不能領導中國革命前進了,預示資產階級舊民主主義革命的即將終結。可參看楊奮澤:《孫中山與第一次護法運動》、《內蒙古大學學報》1982年第3期。李時岳、趙矢元:《孫中山與中國民主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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