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文藝美學要略·論著·《論小說與群治之關系》
梁啟超著。這是一篇中國近代小說美學史上的著名論文。作者從“欲改良群治,必自小說界革命始!欲新民,必自新小說始”這一總命題出發,主要從三個方面,對小說的美學特質闡述了自己的見解。
第一,小說的認識作用。作者指出,把人們“嗜他書不如其嗜小說”的原因僅僅歸結為小說的“淺而易解”和“樂而多趣”,是不全面的。究其根本原因不外有二:其一,小說能在描摹現實之境界(“現境界”)之外, “常導人游于”“身外之身,世界外之世界”的理想之境界(“他境界”);其二,小說能將人們“往往有行之知,習矣不察”的“所懷抱之想象,所經閱之境界”和“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的哀樂、怨怒、戀駭、憂慚之情、 “心不能自喻”的物狀、“口不能自宣”的思想, “和盤托出,徹底而發露之”,令人“拍案叫絕”。梁啟超認為: “此二者實文章之真諦,筆舌之能事,茍能批此窾、導此竅,則無論為何等之文,皆足以移人。而諸文之中能極其妙而神其技者,莫小說若”。因此,梁啟超得出結論: “小說為文學之最上乘也。”而小說家對這兩方面的側重點不同,也就產生了側重前者的理想派和側重后者的寫實派這兩派小說。這里,梁啟超明確提出了小說所具有的能反映社會和生活的實狀、描摹理想之境界的美學特征,人們在對于小說的欣賞過程中,可以獲得對社會生活的認識。梁啟超著重強調的小說對于生活的認識作用,確是較之其他文學樣式更為突出的特征和功能。但他卻忽視了與小說的認識作用密切相聯系的美感作用,這不能不說是一個歷史的退步和理論上的偏頗。
第二,小說的教育作用。作者在論文中提出,小說具有足可支配人道的四種力,即熏、浸、刺、提。熏者,是指小說對于讀者具有一種徐徐漸進、潛移默化的熏陶作用,并能“巍巍焉具此威德以操縱眾生”。浸者, “入而與之具化者也”,是指小說具有一種“浸人”的作用。梁啟超認為,小說對于人的心理能產生某種影響,而且是“人之讀一小說也,往往既終卷后數日或數旬而終不能釋然”; “其卷帙愈繁、事實愈多者,則其浸人也亦愈甚”,這種影響在時間上具有持續性。刺者,“刺激之義也”。它與“熏浸之力”不同,并非“在使感受者不覺”,而是“使感受者驟覺”; “能入于一剎那頃,忽起異感而不能自制”。即小說對于人們能夠產生一種他種文體所不及的撼人心靈的刺激和震動。如果說,上述三種力基本上是對小說讀者心理的一種外在的描繪,那么,“提”則是更深入一層的內在的解釋。它指出了讀者在閱讀小說時,往往“此身已非我有,截然去此界以入于彼界”,甚至“化其身焉,入于書中,而為其書之主人翁”。這就回答了小說之所以能夠“移人”,就在于小說的強烈藝術感染力,能引發讀者能動地進行形象思維活動,使欣賞者與小說中的人物休戚相關、悲歡與共。
梁啟超所提出的這四種力,實質上是提出了小說作用于人的渠道與途徑。他認為,這四種力,具有不可估價的作用: “教主之所以能立教門,政治家所以能組織政黨”; “文家能得其一,則為文豪,能兼其四,則為文圣”; “用之于善,則可以福億兆人”, “用之于惡,則可以毒萬千載,而此四種力所最易寄者,惟小說。”
第三,小說的社會作用。梁啟超將小說置于人類社會生活中至關重要的地位,他說,小說“已如空氣如菽粟”, “日日相與呼吸之餐嚼之”, “為一社會中不可得避、不可得屏之物”,甚至可以“握一國之主權”;他將中國一切丑惡的社會情狀,都歸結為小說所致,從而得出結論,認為中國政治腐敗之總源,就在于小說。因此,欲更新國民的精神、人心、人格、學藝及國家的道德、宗教、政治、風俗,就“必新小說”,因為“小說有不可思議之力支配人道”。梁啟超受到西方文學觀的影響,勇于沖破中國歷代封建社會卑視小說的傳統偏見,看重小說在社會生活和政治等領域中的重大價值,這在中國文學史上發生了深遠的影響,建立了不容抹殺的歷史功績。但他同時又過份夸大小說的社會作用,將其置于不恰當的社會位置,也暴露他的歷史唯心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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