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文藝美學要略·論著·《拍案驚奇序》
《拍案驚奇》是短篇白話小說的創作集。作者是凌濛初(1580——1644),字玄房,號初成,亦名凌波,一字波厈,別號即空觀主人。浙江烏程(今浙江吳興)人,明代文學家、戲劇家,著作有《國門集》、雜劇《虬髯翁》、《壯紅拂》,戲曲論著《譚曲雜札》。 《初刻拍案驚奇》和《二刻拍案驚奇》是他最重要的作品,共收擬話本七十八篇。
凌濛初創作這些小說主要是應書坊商人的要求而寫作的,為了使小說能“行世頗捷”,他創作的主要宗旨是“新聽睹”、“佐詼諧”。
“二拍”所收七十八篇擬話本,其思想價值和藝術價值一般都不如“三言”中的作品。 “二拍”宣揚封建道德和迷信思想以及色情描寫都較突出。其中也有一些篇章,真實地反映了當時社會生活的某些方面,表現了商人、市民的觀念,能給予后世讀者以當時社會的感性認識。
凌濛初給“初刻”寫了一篇序言,給“二刻”寫了一篇小引,“二刻”另有署睡鄉居士的一篇序。
作者在序引中提出了一個重要的文藝的和美學的理論問題,發表了較好的見解,這就是關于小說創作中的“奇”與“常”的關系問題。中國古代小說,搜神述異,距離實際生活較遠。唐人小說把目光轉向了現實社會,但稱之為“傳奇”,原因就在常常要以不經見傳之事、非凡俗之人為主要描寫對象。而本序中要求小說家多寫普通人的日常生活。
反對獵奇搜怪, 目的之一是加強小說的真實性。那些以神仙靈異、荒誕異聞為題材的作品,不能具有深刻的歷史內容,也難有生動的細節真實。 “二拍”和“三言”一樣,雖然很多故事取材于古代,但其中卻注進了不少作者對現實生活的感受。他們把小說創作從殊方異聞的記述轉向現實生活的描寫,是文學發展史上的一種重要變化。要求以“常”代“奇”,就是要求描寫閭里之事,這反映了市民階層進入文學表現對象行列的愿望。
序言要求“無奇”之中又有“奇”,“使人欲歌欲泣于其間”。后來,笑花主人在《今古奇觀》中說, “天下之真奇,未有不出于庸常者也”。就是說,小說家要在人們熟聞習見、平淡的普通現象中,發現驚心動魄的社會真理,而以新鮮生動的藝術形象表現出來,使人拍案稱奇,起到警世、醒世、勸世的作用。
強調傳奇性存在于“耳目之內,日用起居之中”,存在于普通的、平常的生活之中。所以小說的傳奇性要從現實生活中發現和提煉,小說的傳奇性和小說的真實性應該是統一的,反對為了追求傳奇性而專門寫吞刀吐火、冬雷夏冰、牛鬼蛇神之類。這種藝術的傳奇性寓于藝術的現實性之中的思想,反映了中國古典小說從神怪小說、英雄傳奇向描寫世俗生活的人情小說轉變的趨向,反映了明代后期出現的人文主義、現實主義的美學潮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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