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藝審美分類創造·話劇
是一種以對白或話語為主要表現手段的戲劇。話劇是由古希臘的歌劇蛻變而來的,是在各種不同形式的戲劇中,最為通行、最為普遍、最為重要的一種戲劇形式。
話劇通過人物的對話和動作,展開故事情節,刻劃人物性格,反映社會生活。話劇中的對話是經過提煉加工的口語,要求達到精煉、生動、優美,富有表現力。高爾基曾說: “要使劇中人物在舞臺上,在演員的表演中,具有藝術價值和社會性的說服力,就必須使每個人物的臺詞有嚴格的獨特性和充分的表現力,——只有在這種條件下,觀眾才懂得,每個劇中人物的一言一行,只能象是作者所確定和舞臺上的演員所表現的那樣。”話劇中人物的語言,應富有哲理性,能含意深邃地表達人物的思想性格,有潛臺詞,做到“片言明百意”,使讀者、觀眾有充分想象的余地。話劇中人物的語言,應明朗動聽,既便于演員“上口”,又適于觀眾“入耳”。李漁說:“一句聱牙,俾聽者耳中生棘;數言清亮,使觀者倦處生神”。
話劇中也有歌唱,但不是主要成分;話劇中的音樂和舞蹈,沒有其自身的完整性和獨立性,僅僅是為加強一定場面的氣氛而安排的。
中國的話劇是“五四”運動后由歐洲傳入的,最初稱“文明戲”、 “愛美劇”、 “真新劇”、“白話劇”。1928年由洪深提議定名為話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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