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文藝美學要略·流派·觀念藝術
觀念藝術是本世紀六十年代中期興起的一種影響廣泛的國際性藝術思潮。它又被稱為“思索藝術”、 “狀態藝術”。從美洲到歐洲每個國家都自詡擁有觀念藝術活動。美國的羅伯塔·史密斯撰文介紹觀念藝術“是前所未有地對觀念的強調:藝術和其他一切東西所包含和表現的觀念,以及關于藝術和其它一切東西的觀念,這是一系列龐大而雜亂的信息、主題和事物,用一件單一的東西難以包容,它們必須以書寫計劃、照片、文件、圖表、地圖、電影以及錄象等材料,以藝術家自己的身體,特別是語言本身,才能更恰當地表達出來。其結果是產生了這樣一種藝術”。
觀念藝術標榜突破傳統藝術觀念。認為,藝術中最重要的是作者的思想及觀念,它主張運用物理的實體作品,所謂繪畫、雕塑等,也不過是要表達觀念而已。為了表現觀念,不一定利用藝術形象和實體的制作。例如觀念藝術的先驅者約瑟夫·科蘇思的《一和三把椅子》,是把真實的椅子和椅子的照片,以及辭典上有關對椅子解釋的條目,拷貝放大,三樣一并展出,從實物到照片,最后是抽象的概念。這就是觀念藝術。觀念藝術在實際上排除了藝術創作、以及通過藝術形象顯示的美感,它把藝術限定在形態學的范疇之內。
1969年在瑞士伯恩市立美術館舉辦了一個美展,在目錄上寫著:“今日美術的主要特征,不是造型,也非空間構成,而是人,藝術家的行為,成為主要的主題和內涵。此次參加美展的藝術家,他們絕不是藝術實體的制作者,……在此次的美展上,他們所期望的是人們把其藝術的過程當成為作品。”很顯然,上述文字十分鮮明地體現著觀念藝術的美學主張。這是說,今日的新藝術已不合以往的有關藝術的概念,并對過去的藝術提出批判。這種觀念藝術終于拋棄了藝術實體的創作,采用直接傳達觀念辦法,使用實物、照片、語言等方法把一些生活場面,在觀眾的心靈和精神中突現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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