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文藝美學要略·學說·美是感性認識的完善
德國十八世紀美學家鮑姆加通提出來的美學命題。他在《美學》一書中說:“美學的對象就是感性認識的完善(單就它本身看),這就是美;與此相反的就是感性認識的不完善,這就是丑。”鮑姆加通把美學和邏輯學看成是認識論的兩個組成部分,他認為邏輯學是關于高級的理性認識的科學,美學是低級的關于感性認識的科學,所以他把美劃歸為感性認識的對象。
美是感性認識的完善,實際是說美是憑感官認識到的完善。這個定義包括了事物的客觀性質和人的主觀認識。完善是事物的一定屬性,它是指事物本身包含著它應該包含的各個部分,這各部分之間能按一定的比例,組成一個和諧的整體。對于這種完善,人可以憑理性進行分析判斷認識到,這就是科學的真;人也可以用感官直接認識到,這就是美。
美是感性認識的完善的命題來自萊布尼茲和沃爾夫的唯理主義美學。萊布尼茲認為人的意識可分為低級的“朦朧的認識”(如夢)和高級的“明晰的認識”。 “明晰的認識”又分“混亂的認識”和“明確的認識”兩種。 “混亂的認識”是憑感性認識到事物的籠統的形狀,雖然印象很生動,但未經分析,各部分的關系不能分辨得很清楚。而“明確的認識”則要憑理性進行分析、判斷,把其中部分和關系分辨得很清楚。萊布尼茲把審美活動劃歸為“明晰的認識”中的“混亂的認識”,即劃歸為感性的活動。沃爾夫繼承了萊布尼茲的美學思想,明確地提出: “美在于一件事物的完善,只要那件事物易于憑它的完善來引起我們的快感。”而鮑姆加通把萊布尼茲的“混亂的認識”和沃爾夫的“美在于完善”兩個概念結合起來,提出了“美是感性認識的完善”的命題。然而,鮑姆加通又不是簡單地把兩個概念聯系在一起,他在對這一命題的解釋中注入了新的內容。一方面他沿用“完善”的傳統解釋;完整無缺、寓雜多于整一;另一方面他強調生動明晰才算完善。怎樣才能生動明晰呢?他認為這要靠兩種手段,一種是靠審美對象的個別性和具體形象性。他認為“最富于詩的性質的是個別事物”,因為個別事物是生動具體的,它包含的內容要比理性概念豐富得多,因此它具有“周延廣闊的明晰性”。另一手段是要使形象飽和著情感,他說:“情感愈強烈,就愈明晰生動”。總之,事物愈富有個性、愈具體、愈飽和,情感就愈明晰生動,就愈能使人憑感官認識到它的完善,因而就愈美。鮑姆加通強調美的個性和情感,這是他比唯理主義美學進步的一面,但他把感性認識和理性認識割裂開來、對立起來,把審美活動只看成是感性活動,而感性活動實際上并不能使人認識事物的“完善”。所以“美是感性認識的完善”,是自相矛盾的,它不能說明美的本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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