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文藝美學要略·學說與流派·文理說
清代章學誠的文藝美學觀點之一。他認為文章“立言之要,在于有物”,不能空談義理。而“有物”的關鍵又是“中有所見”: “古人著為文章,皆本于中之所見,初非好為炳炳烺烺,如錦工繡女之矜夸彩色已也”。所謂“閎中肆外,言以聲其心之所得”。閎中,指作者的學識淵厚;肆外,則是文章的豐滿和充實。但是要真正達到“中有所得”, “理不虛立”,不但要“閎中”、 “學資博覽”,而且更要求“須兼閱歷”,即作文須有自己的親身經歷為依據(jù)。
他還進一步主張“文貴發(fā)明”,而且學習、發(fā)明等尤須是心有所得,不然, “不求心得而形跡取之,皆偽體矣”。因此,他論文或自己作文就頗重內容、 “志識”等,有敢于擺脫世俗陳見的意向。但是,文章在注重“理”, “志識”等內容時,形式仍然是不可偏廢的, “志識”和“辭色”猶如“乘者”和“舟車”的關系, “志識”是靈魂, “辭色”為形式和手段。而“志識”是“奮摩不已”地積累起來的,表現(xiàn)在文章中即成“氣”,成為打動讀者的一種內在力量。因此, “志識”又與真情實感有密切的關系。他指出: “凡文不足以入人,所以入人者,情也。氣積而文昌,情深而文摯。氣昌而情摯,天下之至文也”。文章既然是要有自己的“心之所得”,要“發(fā)明”,就要“貴世用”,即有為而發(fā),且有益于世。章氏文理說對作文者和文章內容及其功用的內在關系的認識,顯然是比那種學好古人就是一切、輕視經驗閱歷的觀點要辯證得多。而且,文理說是在清代煩瑣考證之風盛極一時的情勢下提出,就更其可貴,對糾正桐城派的因襲和空疏也不無積極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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