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藝美學研究·文藝作品的內容
作家、藝術家表現在文藝作品中的對現實生活的藝術認識,包括經過作家、藝術家加工改造后描寫在作品中的現實生活,和作家、藝術家對所描寫現實生活的態度和評價等。前者是文藝作品內容的客觀方面,也稱為生活內容;后者是文藝作品內容的主觀方面,也稱為思想內容。文藝作品內容的客觀方面和主觀方面,即生活內容和思想內容,在特定的作品中總是融合、統一為一體。越是優秀的文藝作品,它的內容的兩個方面越是高度有機的統一在一起,兩個方面相游離的作品不可能是優秀的作品。
有人把文藝作品的內容和文藝的對象混為一談,其實這是兩個不同的概念。文藝的對象是指可以成為文藝描寫的對象,但卻未經作家、藝術家加工改造過的現實生活,它是自然形態的東西。自然形態的現實生活是文藝作品內容的客觀基礎,但還沒有成為文藝作品的內容。作為文藝描寫對象的客觀現實生活,經過作家、 藝術家的選擇、加工改造后,成為文藝作品的內容,就不再是自然形態的東西了。過去也還有人對文藝和哲學、科學的內容不加區分,認為它們都是反映共同的現實生活,它們的區別,僅僅在于反映現實生活的方式不同:文藝用形象和圖畫;哲學、科學用概念和三段論法。這種觀點在反對文藝學上的唯心主義,堅持唯物主義的藝術觀,即堅持和強調一切文藝的源泉在于生活,文藝只能是現實生活的反映這一點上,無疑是正確的,在文藝思想發展史上也有著十分重要的進步意義。但是,這種觀點由于沒有認識文藝內容的特殊性,在一個重要方面忽視了文藝和哲學、科學的區別,結果是影響了對文藝的特殊規律的充分揭示。文藝和哲學、科學的實體內容,總的說來是共同的,即都是反映客觀的現實生活;但它們具體的反映對象卻是有區別的。以社會科學來說,各門社會科學總是把社會生活的某一方面作為自己的研究對象,如政治經濟學、政治學、社會學等等,都無不各有自己特定的研究范圍。文藝則以整個社會生活作為自己研究和反映的對象。社會生活的主體是人,人和人的關系構成全部社會生活。文藝就要求把人和人的生活,象生活本身那樣作為一個整體反映出來。特別是它要反映人們的活動,人們在活動中的種種具體表現,他們的精神面貌、心理狀態等等。這是文藝作品內容的一個重要特點。
文藝作品的內容,是文藝學和文藝美學的基本范疇之一。在具體的文藝作品中,文藝作品的內容還應該包括以下構成因素:題材、主題、人物、環境、情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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