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介甫兵部知制誥謝公行狀
公諱絳,字希深,其先陳郡陽夏人。以試秘書省校書郎起家,中進士甲科,守太常寺奉禮郎,七遷至尚書兵部員外郎以卒。嘗知汝之潁陰縣,檢理秘書,直集賢院,通判常州、河南府,為開封府三司度支判官,與修真宗史,知制誥,判吏部流內(nèi)銓,最后以請知鄧州,遂葬于鄧,年四十六,其卒以寶元二年。
公以文章貴朝廷,藏于家凡八十卷。其制誥,世所謂常、楊、元、白,不足多也。而又有政事材,遇事尤劇,尤若簡而有馀。所至,輒大興學(xué)舍。莊懿、明肅太后起二陵于河南,不取一物于民而足,皆公力也。后河南聞公喪,有出涕者,諸生至今祠公像于學(xué)。鄧州有僧某,誘民男女?dāng)?shù)百人,以昏夜聚為妖,積六七年不發(fā)。公至,立殺其首,弛其馀不問。又欲破美陽堰,廢職田,復(fù)召信臣故渠,以水與民而罷其歲役。以卒故,不就。于吏部所施置,為后法。
其在朝,大事或諫,小事或以其職言。郭皇后失位,稱《詩·白華》以諷,爭者貶,公又救之。嘗上書論四民失業(yè);獻《大寶箴》;議昭武皇帝不宜配上帝;請罷內(nèi)作諸奇巧;因災(zāi)異,推天所以譴告之意;言時政,又論方士不宜入宮,請追所賜詔;又以為詔令不宜偏出數(shù)易,請由中書、密院然后下。其所嘗言甚眾,不可悉數(shù)。及知制誥,自以其近臣,上一有所不聞,其責(zé)今豫我,愈慷慨,欲以論諫為己事。故其葬也,廬陵歐陽公銘其墓,尤嘆其不壽,用不極其材云。卒之日,歐陽公入哭其室,椸無新衣;出視其家,庫無馀財。蓋食者數(shù)十人,三從孤弟侄皆在,而治衣櫛才二婢。平居寬然,貌不自持,至其敢言自守,矯然壯者也。
謝氏,本姓任,自受氏至漢、魏,無顯者,而盛于晉、宋之間。至公再世有名爵于朝,而四人皆以材稱于世。先人與公,皆祥符八年進士,而公子景初等,以歷官行事來曰:“愿有述也,將獻之太史。”謹撰次如右。謹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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