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爾雅》
《爾雅》是一部獨特的儒家經典,約成書于戰國末期,是雜采多家的訓詁材料,逐步匯編起來的一部解釋字義的詞典。對《爾雅》的書名,歷代有多種解釋,劉熙在《釋名》中說:“爾雅:爾,昵也,昵,近也。雅,義也,義,正也。五方之言不同,皆以近正為主”。“近正”,指釋詞上以標準語解釋方言俗語,這在一定程度上表明了它是一部訓詁書。
《爾雅》很早就受到了人們的重視。漢文帝時曾為《爾雅》立傳記博士。劉歆立古文經于學官時,曾征募“能為《爾雅》者千余人”。唐代文宗太和年間石刻經書時,《爾雅》就被列入原“十一經”之中,成為“十二經”。
作為一部辭書,《爾雅》本來是為幫助理解經書而產生的,之所以被列入“十三經”,一方面取決于它自身的內容與價值,另一方面取決于它與其他經書的關系。《爾雅》內容主要有訓釋語詞和訓釋名物兩大類,它不僅對研究諸經有極大的幫助,而且對研究古今語言和名物的演變也具有極其重要的參考價值。六朝人稱它為《詩》、《書》之襟帶(劉勰《文心雕龍》),宋代人稱之為“六籍之戶牖,學者之要津”(林光甫《艾軒詩說》),清代人稱之為“訓詁之淵海,‘五經’之梯航”(宋翔風《爾雅郭注義疏序》),這都說明了《爾雅》與諸經密不可分的關系。
《爾雅》雖然是字書,屬于“小學”,但對于解釋經典,其作用與“三傳”、《禮記》基本一致,所以被列入經書也就順理成章了。
《爾雅》的內容
《爾雅》現存十九篇,每篇一類,共十九類。十九篇分別為:《釋詁》、《釋言》、《釋訓》、《釋親》、《釋宮》、《釋器》、《釋天》、《釋地》、《釋丘》、《釋山》、《釋水》、《釋草》、《釋木》、《釋樂》、《釋蟲》、《釋魚》、《釋鳥》、《釋獸》、《釋畜》。共解釋詞二千二百零四條,一萬三千一百一拾三字。后代學者把它們分為五大類別。
一、語言類
這包括前面的三篇《釋詁》、《釋言》、《釋訓》,主要解釋古文獻中的一般語詞。
前兩篇以釋單音詞為主,一般用直訓的方法;后一篇以釋復音詞為主,基本用義訓的方式。具體又分為:
1.《釋詁》
“釋詁”的意思是用當代的語言解釋古代的語言,或者是用通用的語言解釋方言土語。《釋詁》的訓釋特點是,把若干個同義語詞匯集在一起,用一個常用語詞解釋。例如:“初、哉、首、基、肇、祖、元、胎、傲、落、權輿,始也”,這十一個語詞的含義只用一個語詞“始”進行解釋。
2.《釋言》
“釋言”是用當代語言解釋古代語言,用通用的語言解釋方言。“言”,這里是常用語詞的意思,基本上是單音詞。《釋言》大多用一對一的方法解釋單詞,即以一個單詞解釋一個。
3.《釋訓》
“訓”的意思是解釋詞義。《釋訓》主要是解釋一些復詞的詞義。這些復詞大多數是疊詞,其余是連綿詞以及四字一句的語詞。這些復詞多數是《詩經》中的語詞。
二、人文關系類
這一類只有《釋親》一篇,雖然是關于親屬稱謂的解釋,但所表示的親屬關系卻是社會人文關系的反映。通過這些關系可以看出,宗法社會的基礎便是氏族社會父系家長制,以父系血緣關系為紐帶,結成龐大的宗族。它把親屬關系分為宗族、母黨、妻黨、婚姻四個部分。有些稱謂詞至今仍在沿用。
1.宗族
宗族又稱為父黨,指父系的親屬。中國傳統是宗法社會,非常重視父系血統的宗族關系。
2.母黨
母黨指母系親屬。父系社會強調的是男性血緣關系,母系屬于外姓,因此,稱呼母親的直系尊長都冠以“外”字。
3.妻黨
妻黨指妻子方面的宗族。這一部分,一方面解釋對妻子宗族的稱謂,另方面還解釋了男子對姑、舅、姊妹的孩子,以及女子對兄弟的妻、子,姊妹的丈夫、丈夫兄弟的妻子的稱呼。這部分的稱呼,多數與現代不同。
4.婚姻
婚姻是指由婚姻關系結成的親戚關系。
三、建筑器物類
這一部分共有三篇:《釋宮》、《釋器》、《釋樂》,對建筑、器物、樂器、音階的名稱進行了解釋。
1.《釋宮》
“宮”的含義在先秦和“室”是一致的,都指房屋、住宅,秦、漢以后,才成為了帝王宮殿的專用詞。此篇主要解釋宮室的總體名稱及其各個組成部分的名稱,也解釋了與之相聯系的道路、橋梁的名稱。通過這些名物解釋,可以了解我國上古時期的建筑規模和布局,以及建筑的面貌和工藝水平。它同時也是研究中國古代建筑史的珍貴材料。
2.《釋器》
主要解釋生活器用以及服飾、飲食的名稱。器用包括:各類盛器,青銅禮器,酒具等。通過這些器用的記載,能夠了解上古時期人們的日常生活。從服飾名稱的記載,可以了解上古衣服的樣式、人們的飾物佩戴等。從各種飲食名稱的記載,可以看到上古的飲食文化。
3.《釋樂》
解釋樂器的名稱和五聲音階的名稱。記載的上古樂器有:金、石、土、革、絲、木、匏、竹等。它們包括:弦樂器、管樂器、吹奏樂器(陶制)、敲擊樂器等。五聲音階中的五個音級是宮、商、角、徵、羽,基本上與現代音樂簡譜的1、2、3、5、6對應。這部分記載,對于古代樂器及音樂史的研究具有重要的參考價值。
四、天文地理類
這部分包括《釋天》、《釋地》、《釋丘》、《釋山》、《釋水》五篇,主要解釋天文地理方面的名詞。這些釋詞,反映了上古的天文、歷法知識,較全面地記載了中國上古時期的基本地理面貌。
1.《釋天》
主要解釋天文、歷法、氣象方面的詞語,分為:四時、祥、災、歲陽、歲名、月陽、月名、風雨、星名、祭名、講武、旌旗十二類。“四時”:“時”的意思是季節,“四時”即四季。古人認為天的形狀像穹隆,色蒼,所以稱天為蒼穹。四季的天各有名稱:春天叫蒼天,夏天為昊天,秋天名旻天,冬天稱上天。一般簡稱為天。“祥”,指吉祥的征兆。古人認為,四季的氣是不同的,它們各有別名:春叫青陽(氣清而溫),夏為朱明(氣赤而明),秋名白藏(氣白收藏),冬稱玄英(氣黑而清英)。四季之氣和暢,叫做玉燭。氣形成風,氣和則風祥。祥風的名稱:春叫發生,夏為長贏,秋名收成,冬稱安寧。四季之氣和平通暢,叫做景風。“災”,泛指自然災荒。糧食作物不熟叫饑,蔬菜不熟為饉,水果不熟為荒。“歲陽”的“歲”指歲星(木星),歲星由西向東運行一周便是一年;“歲陽”是指用十個天干數的紀年。“歲名”的“歲”,本來是指收獲莊稼,作物成熟的周期通常是一年,“年”便被引申成為時令的周期。“月陽”、“月名”都是月的別名。“月陽”是指古歷用天干紀月,“月陰”是十二個月的別名,二者結合可組成六十個月的別名。但即使在古代也很少使用。古人紀月,一般也是以數字表示。“風雨”是解釋風和雨的各種名稱,如:南風稱凱風,東風稱谷風,北風稱涼風,西風稱泰風;霹靂稱霆,久下不停的雨稱淫或霖,雨停稱霽等。“星名”是解釋古人觀察到的星座的名稱。如二十八宿是指黃道附近的二十八組恒星,把它們分成四個方位,每方七宿,用動物形象稱代就是:東方蒼龍,西方白虎,南方朱雀,北方玄武(龜蛇)。各星宿還有各自的專名:北極星稱為北辰;金星早晨名為啟明星,黃昏稱為太白或長庚星。我國古代的天文知識,居當時的世界領先水平。“祭名”,是解釋四時的及不同祭祀對象的祭祀名稱。“講武”,是解釋田獵、習武的一些名稱。四季田獵各有名稱:春獵稱蒐,夏獵為苗,秋獵叫狝,冬獵名狩。又因田獵以冬季為主,所以通稱為“狩”。練兵出發的時候,年輕力壯的在前;返回的時候,年輕力壯的在后。“旌旗”解釋各種施幟的形狀、規格、色彩、圖案。
2.《釋地》
解釋地理方面的名稱。有九州、十藪、八陵、九府、五方、野、四極等名稱。“九州”是我國上古時期的行政區劃。本篇所記與《尚書·禹貢》、《周禮·夏官》、《呂氏春秋·有始覽》、《漢書·地理志》中的九州不完全相同,這是由上古時期行政區域的變化所致。這里所釋的九州是:
冀州:區域相當于現代的山西省大部、河南省黃河以北、山東省西北和河北省東南地區。
豫州:河南省黃河以南至湖北省南漳縣以西這一區域。
雍州:區域在今晉陜間的黃河以西,包括陜、甘、寧的部分地區。
荊州:自荊山至衡陽,區域包括湖北大部分至湖南中部地區。
揚州:在江(長江)之南。
兗州:在濟(濟水)、河(黃河)之間,包括今河南省東北部、河北省東南部及山東省西南部的地區。
徐州:在濟之東,從泰山以南至淮北,東濱黃海,區域包括現代的魯南、蘇北、皖北地區。
幽州:古燕國屬地,區域包括今河北省北部及遼寧省的西部地區。
營州:屬戰國時的齊國(《禹貢》稱為青州),區域包括今山東省泰山以北、黃河流域及膠東半島地區。
“十藪”,“藪”,指湖澤,是古代十大湖澤的名稱及其所在。魯有大野:故地在今山東省巨野縣北,現已不存。晉有大陸:在今河北省鉅鹿縣,現已不存。秦有楊陓:在今陜西省,具體位置不詳,現已不存。宋有孟渚:在今河南省商丘市東北。楚有云夢:在今湖南省益陽和湘陰以北、湖北省安陸和江陵以南、武漢市以西,現已不存。吳越有具區:又名震澤,即今江浙兩省之間的太湖。齊有海隅:海隅是海濱的意思。燕有昭余祁:又名大昭、昭余,位于現代的山西省介休縣東北、祁縣西南,現已不存。鄭有圃田:又名原圃,故地在今河南省中牟縣西,現已不存。周有焦護:故地在今陜西省涇陽縣北,現已不存。這十大湖澤,唯有太湖存在,其他因泥沙淤塞已變成了平原。這些記載,對了解環境生態的變化以及進行水文地質考察,具有重要的參考價值。
“八陵”,“陵”指大的土山,這里解釋的是傳說中的上古八個大陵的名稱,現已不存。梁、墳(堤、岸)也歸入到這里。釋文“墳莫大于河墳”,說明當時的黃河已有高大的堤岸。
“九府”,解釋“九方”的玉石、犀角、象牙、皮毛等寶藏和特產。
“五方”,解釋傳說中“五方”所出產的怪異之物,如東方的比目魚、西方的比肩獸等。
“野”,解釋郊野、耕地的名稱。根據離都邑的遠近,從近至遠,邑外稱郊,郊外稱牧,牧外稱野,野外稱林,林外稱埛;根據地勢的高低,低濕處稱隰,大野叫平,寬廣又平坦叫原,高而平叫陸,大的陵稱阜(土山),大阜稱陵,大陸稱阿;最適宜耕種的土地叫原,其次是阪(坡地),再次是隰;第一年耕種的農田叫菑,第二年的叫新田,三年的熟田叫畬。這反映了古人對土地耕種知識的掌握。
“四極”,是當時對九州之外的邊遠國家的稱謂。
“四荒”,對四方荒遠的地方的稱呼。東方為“九夷”,北方為“八狄”,西方為“七戎”,南方為“六蠻”。
3.《釋丘》
這部分包括“丘”和“崖岸”。“丘”,指自然形成的小土山或高地。古人常常利用土丘挖窯洞居住,所以對土丘的區分非常細致,主要有:敦丘(一層)、陶丘(二層)、昆侖丘(三層);上有田畝的稱畝丘,丘頂可以存貯雨水的稱泥丘,水環繞的稱為埒丘等等。“崖”,指水邊的岸。古人生產條件有限,所以離水不能太遠,對崖岸的區分也就較細致。上面平坦下面陡峭的崖岸稱滣,水岸向內彎曲的稱噢,向外彎曲的稱隈,高大的堤岸(墳)稱大防等等。
4.《釋山》
“山”,古時指大的石山。古時經常發生水患,古人居住地多依山或陵,所以對山的觀察和區分也比較細致。根據山的不同特點,名稱也不同,如:大而高的山稱為崧,山小卻高稱為岑,相連接的山稱為嶧,孤立的稱為蜀,狹長的稱為巒,重巒疊嶂稱為陟,土戴石稱為崔嵬,石戴土稱為礓,山脊稱為岡,山頂稱為冢,山脈中斷處稱為陘,兩山之間水溝稱為澗,山西面稱為夕陽,山東面稱為朝陽等等。
5.《釋水》
《釋水》解釋各種水的名稱,分水泉、水中、河曲、九河四類。
“水泉”解釋泉和水及涉水等的名稱,如:泉水時有時無稱為讖,泉水涌出稱為濫泉,泉水由上往下流稱為沃泉,反映了古人與泉水的密切關系;還解釋了部分河流的著名支流,如:黃河的支流稱為澭,汶水的支流稱為灛,洛水的支流稱為波,漢水的支流稱為潛,淮水的支流稱為滸,長江的支流稱為沱,潁水的支流為沙,汝水的支流為濆。四條入海的大川稱為四瀆:江、河、淮、濟。(后來,淮河流入洪澤湖)這里記載的河流,部分水道已改變,部分支流已湮廢,但這些記述可以幫助我們了解上古水系的基本面貌。渡水的解釋:步行渡河為涉,水淺不及膝需提起衣服涉河稱為揭,水深過膝連衣涉河稱為厲,游過河稱為泳,逆流而上稱為溯洄,順流而下稱為溯游,橫渡稱為亂。
“水中”是解釋人可居住的水中陸地的名稱。水中陸地稱為洲,小洲稱為渚。
“河曲”解釋的是黃河中上游河道的曲折情況,說明黃河源昆侖山基部的水流較清(色白),沿途一千七百條河流匯成一條大河,流經黃土高原夾帶上了泥沙(色黃),百里一小曲,千里一大曲。
“九河”解釋黃河下游九條支流的名稱。因黃河下游多次改道,九河故道久已湮廢,現已難考證。
地理類記載的這些名稱,不僅是研究古書的訓詁材料,而且較全面地反映了我國古代地理的基本面貌,有關水系、地貌的原始記載對現代地質、地貌的研究仍有參考價值。
五、植物動物類
植物動物類包括《釋草》、《釋木》、《釋蟲》、《釋魚》、《釋鳥》、《釋獸》、《釋畜》七篇。這一類釋詞占其書篇幅的三分之一左右。
1.《釋草》
《釋草》,解釋草本植物的名稱。大致可以分為糧食、蔬菜、觀賞植物、野生植物等。糧食作物的解釋,反映了上古時代的糧食作物的主要品種,有粢(稷)、粟、豆、稌(稻)、麥諸類。菜蔬類作物的名稱較多,反映了上古糧食較匱乏,人們以瓜、菜替代,主要有:英(蘿卜)、彤蓮(茭白)、薺、葑(芥菜)、芹、蕢(莧菜)及匏、瓞等。觀賞植物有:荷花、薔薇、蘭花、凌霄等。野生植物占的篇幅最大,主要有三類:(1)在饑荒年月可食用的野菜,如:葥(掃帚菜)、荼(苦菜)、茭(馬蘄菜)、萊(茹菜)、薇(野豌豆)、拜(灰菜)、蕨等。(2)藥草,如薜(當歸)、術(白術、蒼術)、萑(益母草)、艾、莎(香附子)、茉莒(車前子)、苓(茯苓)等。(3)生活日用的:可作染料的菉(黃色)、茜(紅色)、藐(紫色)、葳(藍靛)等;用來編織的,黍蓬、莞(蒲草)可編席、墊,苔草可編衣、雨笠,薜(野麻)、芒可制繩索、草鞋;用于建筑的茅、狼尾草等。《釋草》對研究古代植物和我國農業的發展,以及了解古代人們的生活狀況,提供了重要的參考資料。
2.《釋木》
《釋木》,解釋木本植物的名稱。主要有喬木、灌木、果木三類。喬木包括落葉喬木和常綠喬木。檜、椴、杉、桐、楓、槐、栩(櫟)、柞及榆類、檀類,屬落葉喬木。柏、楠、栲(臭椿)、柚、樅等屬常綠喬木。喬木可作為建筑材料,或用來制作家具、棺木、車輛,或用來養蠶,或食用其果實。灌木有杞(枸杞)、芫、牛棘、常棣、袍、椴(花椒)等,這些灌木可入藥。果木有:別(栗樹)、甘棠、梭(類似蘋果)、機(山楂)、蘿(山梨)、楔(櫻桃樹)、桃、李、棗、梨、木瓜以及苦荼(茶樹)等。當時人們所認識的木本植物,以具有建材、藥用、食用等經濟價值為主。
3.《釋蟲》
《釋蟲》記述昆蟲的名稱和特性。進入農耕社會后,人們便積累了一定的辨識危害林木、作物等害蟲的知識。從這些記述可以看出,當時的農業生產已經注意到防治蟲害。害蟲主要有:彀(螻蛄)、蜚(食稻花小飛蟲)、蛄蜣(屎殼郎)、蝎蟲(果木蠹蟲)、蠰(桑樹蠹蟲)、蝗蟲、螳螂、蛾、螟等。危害人體的害蟲有:蒺藜(蜈蚣)、蛭(螞蟥)、土蜂以及螫人或蛀食衣物的各種毛蟲等。還有各種常見的昆蟲,如:蟬、蟻、蟋蟀、蚵烴(蜻蜓)、蜘蛛、蜉蝣等。這里還從形體特征上把昆蟲分為兩大類:“有足謂之蟲,無足謂之豸。”這是把“蟲豸”作為昆蟲通稱的開始。
4.《釋魚》
《釋魚》是對水生動物名稱的說明。分三部分:前面是魚類,中間是貝類和雜類,后面是兩棲和爬行動物。當時辨識的魚類主要有:鯉、鳣、鰋(鲇魚)、鱧(黑魚)、鯇(草魚)、鰼(泥鰍)、鮤(刀魚)、魴、鰲、藁(大蝦)等。
5.《釋鳥》
《釋鳥》是關于禽鳥類名稱的解釋,部分還說明了形態和習性。說明了禽和獸的區別特征:“二足而羽謂之禽,四足而毛謂之獸。”對禽的雌雄作了區別:“以翼右掩左,雄;左掩右,雌。”
當時辨識的禽鳥,范圍已經很廣,有鷹雁類、梟類、水鳥類、燕雀類,以及雉(野雞)、鵝、鴨類等。鳧(野鴨)與雉歸為一類,當時鴨、鵝還沒有普遍飼養,不屬于家禽。
6.《釋獸》
《釋獸》解釋各種獸類的名稱。分寓屬、鼠屬、齸屬、須屬四類。
“寓屬”,指生活在地面和樹木上的獸類。主要有:麋、鹿、糜(獐)、麝、狼、兔、虎、貘(白豹)、麂、熊、羆、狻猊(獅)、蓊(高原野羊)、兕(獨角野牛)、羚羊、犀牛、獾、猬、狐、豺、狒狒、猩猩、各種猿猴,以及傳說中的麒麟等。
“鼠屬”列出了鼴鼠、田鼠、家鼠、松鼠等十三種鼠名,反映了當時對害鼠已有較細的辨別和認識。
“齸屬”,解釋牛、羊、麋鹿等反芻動物。
“須屬”,“須”原指休息或喘息的動作,這一部分說明人、獸、鳥、魚休息或喘息的動作,沒有解釋動物名稱。
7.《釋畜》
《釋畜》解釋各種家畜名稱、形體特征和習性。分為馬屬、牛屬、羊屬、狗屬、雞屬、六畜諸類。
“馬屬”的內容最多。馬與古人的生活密不可分,因而對馬的區分非常詳細。當時講究根據不同的用途,選擇不同的馬匹。
“牛屬”按照牛的長幼、大小、毛色、角狀形體特征,釋牛名和有關名稱。其中的爆牛、夔牛是野牛,把它們歸入畜類,表明當時已經對野牛進行了馴養。
“羊屬”解釋各種羊的名稱。古時“羊”字泛指白羊,黑羊稱為夏羊。
“狗屬”解釋各種狗名。古代通常把大狗稱為犬,小狗稱為狗,但有時又通用。
“雞屬”只說明一種名為蜀的大雞。
“六畜”,是當時人們飼養的馬、牛、羊、彘、狗、雞六種家畜、家禽。彘,即豬。
以上這些動植物的解釋,既記錄了古人對自然界動植物的認識,又反映了當時動植物學的發展水平,也可以幫助我們了解一些當時動植物的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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