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顧志華
《清朝通典》又名《皇朝通典》一百卷,清乾隆時三通館臣奉敕編修。此書起自1616年(清太祖努爾哈赤天命元年),終于1785年(清高宗乾隆五十年),主要根據《清律例》、《清一統志》、《大清通禮》、《大清會典》等書中的材料刪并編纂而成,是研究清開國至乾隆中期一百七十年間社會典章制度最重要的參考書之一。
《清朝通典》體例與《續通典》完全相同,分為九典:《食貨典》十七卷、《選舉典》五卷、《職官典》十八卷、《禮典》二十二卷、《樂典》五卷、《兵典》十二卷、《刑典》十卷、《州郡典》七卷、《邊防典》四卷。卷首有凡例四則。其中細目,因古今沿革的不同,略有更改。如《食貨典》中的榷酤、算緡,《禮典》中的封禪,清統治者認為是前朝弊法,清代未推行,所以一律刪去。《兵典》中首述八旗,這是清代獨有的軍事制度,以示重視。《州郡典》分省排列,因清代幅員廣大,超過前朝,再按九州敘述,已不合適。《清朝通典》從實際出發更改部分細目,這是可取的。
清政府編修《清朝通典》,政治目的很明確,正如其書總目中所指出的“用以昭示萬年”,完全是為鞏固封建統治服務的。雖然《清朝通典》內容比較充實,是清史研究不可缺少的資料,但它的價值畢竟不能和《通典》同日而語,對其在總目中所作的自我吹捧,必須加以揭露。
《清朝通典》的編修,也開始于1767年(乾隆三十二年),完成于1786年(乾隆五十一年)到1787年(乾隆五十二年)之間,有武英殿刊本和清末浙江書局的復刻本,均與《三通》合刊。1935年至1937年上海商務印書館萬有文庫二集有《十通》合刊本,《清朝通典》影印精裝一冊,這是目前較好也是最便使用的一個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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