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張翼之
我國古代很早就出現了編年體史書,東周時期,各諸侯國都設置史官撰寫本國的編年史。其中,燕、齊、宋、魯等國均稱《春秋》;也有別定他名,如晉稱《乘》,楚稱《禱杌(táowù)》等等。墨子說他見過“百國春秋”,可見,“春秋”既是春秋時代各國國史的通名,又是魯國國史的專名。
現存的《春秋》一書,記載了上自公元前722年(魯隱公元年),下至公元前481年(魯哀公十四年)間的歷史,包括十二個魯君,共計二百四十二年。但它還只是魯國國史的一部分,因為從時間上講,隱公以前和哀公十四年以后的歷史,都沒有記載。從內容上講,它又把記載的范圍擴大到了魯國以外的其他國家,對當時天下大勢的演變情形,也作了廣泛的記載。
關于《春秋》的作者,自《左傳》的作者以來,多說《春秋》為孔子所修。《公羊傳》甚至說,有一種叫《不修春秋》的書,是未經孔子修改的《春秋》的原本,現今的《春秋》是經孔子修改過的。孟子更進一步說,《春秋》是孔子所作。但經過后世史學家的深入研究,有的認為上述的種種說法,都是不可信的推測之辭。他們舉出《公羊傳》和《谷梁傳》都在魯襄公二十一年十一月寫上“庚子,孔子生”;《左傳》也在魯哀公十六年寫上“夏四月己丑,孔丘卒”這樣的話。從這兩個例子看來,孔子修《春秋》的說法,是難成立的。因為他不會自稱“孔子”,又不能預知自己該什么時候死的。孔子同《春秋》的關系,只知道他曾經把這部書作為他教學生的教材。而且,經孔子這么一用,《春秋》從那時起便逐漸流傳到了民間。以后,再由孔門弟子一代一代地傳述下去。這些孔門弟子為了紀念孔子,有的就在書上加上了孔子的生年或卒年,也是很自然的事情。
還有所謂“春秋筆法”,前人說孔子刪修《春秋》,意在“寓褒貶,別善惡”;又說,孔子要做到“微而顯”,“志如晦”,“婉而成章”,因而,字字寓褒貶,后世學者應從它的字里行間去搜尋微言大義。這樣一來,便弄得跟猜謎一樣,越搞越玄。例如,在《春秋》這部書里,對諸侯國國君的稱呼,有這么幾種情況:魯僖公以前,多稱之為“某人”,而不稱“某侯”。隱公十年“翚(huī)帥師會齊人、鄭人伐宋。”這里的“齊人”實是齊僖公,“鄭人”實是鄭莊公,卻又不稱他們“齊侯”、“鄭伯”;魯僖公以后,僅僅對秦、楚兩國之君有時才稱“秦人”、“楚人”;魯宣公五年以后又一變,就連秦、楚兩國之君,也不稱“人”,而稱“秦伯”和“楚子”了。象這樣的例子還很多,這種稱呼的改變,不是因為孔子在這些問題上“寓褒貶”,而是反映了由于時間的推移,形勢的變化,在這兩百多年的時間里,記事的太史一個接一個,他們各有各的師承關系,各有各的政治傾向和學術觀點,從而出現了前后筆調不一致的地方。
魯國史官編纂《春秋》的目的,固然是為了維護統治階級的利益,但也有值得肯定的地方。《春秋》對于諸侯們無聊淫穢、納賄助亂、仇殺奔逃等事,也敢于揭露,甚至,對周天子也不客氣。如隱公元年,就記載了周平王向魯惠公的妾仲子贈赗(fèng,送給喪家的送葬的東西)的事。《存秋》的作者認為這是為君的不守君道,不成體統,記上這一筆,為的是讓后來的統治者有所警惕。
《春秋》是春秋時期各國史書中幸存的一部,其余的所謂“百國春秋”都亡佚了。而且,春秋以前的夏、商、周都沒有史書流傳下來,《尚書》中的某些篇,只稱得上是古史的片斷,后來,西晉初年在汲冢出土的《竹書紀年》,也只是一個拼湊起來的殘本。因此,《春秋》是我國最早的編年體史書,幾千年來,一直受到重視,是由它的價值所決定的。
在寫法上,《春秋》過于簡潔,這部記載了二百四十二年歷史的史書,總共只用了一萬七千個字,敘述史事又省略史實過程,僅記結果或結論,要讀懂它,弄清每事的原委,實在不容易。如隱公八年,在一條里只記下了一個“螟”字,它僅告訴人們,這年發現了螟蟲,具體在什么地方?是否成了災?是看不出來的。所以,后世的學者,對《春秋》作了許多的引申和解釋。《春秋》又被儒家各派尊為“經”,對它的解釋稱為“傳”。到了漢代,這種“傳”已有五種之多。包括《左氏傳》三十卷,《公羊傳》、《谷梁傳》、《夾氏傳》和《鄒氏傳》各十一卷。后兩傳早已亡佚,現存的前三傳,就被稱為“春秋三傳”,是我們讀《春秋》時應著重對照和參證的。只是,《左氏傳》一書,有很多學者認為它不是解經的,它本是獨立的歷史著作,應名為《左氏春秋》。
《春秋》記載最多的是政治活動,其中又以各國之間的征戰比重最大,占了全書的百分之四十;會盟和朝聘各占百分之二十;婚喪、祭祀等占百分之十;還有百分之十,專記日月食、星變、蟲災、地震、山崩、雨、霜、雹、冰、水旱等自然史方面的變化情況,這實在是很可寶貴的一份歷史資料,長期以來,卻不為人們所重視。我們知道,古代的社會生產活動,最主要的是農業生產,在科學不發達,生產力低下的古代,自然變化對人類生產和生活的影響尤為密切。就據《春秋》所記,我們可以作這樣的推算:在這段時間里,我國黃河中下游地區,有三十年發生了干旱,時間又集中在夏歷的五、六、七三個月,這正是莊稼開花、打苞和結實的時節,對農業生產十分不利。又如水災和蟲災,前者發生九次,后者發生十四次,也都發生在夏秋之際,對農業的危害自然很大。而且,這五十三次水、旱、蟲災,有四十八次集中在桓公五年到襄公二十四年這一百五十八年里,平均每三年多便發生一次,有的年份,幾種天災同時發生,有時接連幾年降災不已,這些都為說明這個時期黃河中下游一帶,人民生活的痛苦程度和社會經濟的殘破狀況,提供了具體的歷史資料,這自然是十分珍貴的。
《公羊傳》
《公羊傳》十一卷,相傳為齊國人公羊高所撰。公羊高是孔門弟子子夏的學生,他口述《春秋》的微言大義,四傳至玄孫公羊壽。漢景帝時,公羊壽和他的學生齊國人胡毋子都最后著錄成書,即今本《春秋公羊傳》。
《公羊傳》是專為解釋《春秋》而寫作的,它不是用史實去疏證經文,而是逐字、逐句地解釋《春秋》,以問答體逐層闡說大義。它的史料價值不高,但卻能使讀者理解《春秋》的字義,對了解先秦時期的名物制度和禮儀制度有一定的價值,如春秋時期的“士”是一個復雜的階層,《公羊傳》就列舉出“士”有“元士”、“上士”、“中士”、“下士”和“士民”等等,這就為研究春秋時期的階級關系提供了資料。還有對“初稅畝”的解釋:“稅畝者何?履畝而稅也”,也較為明確。此外,對井田制的解釋,也都很值得重視。
西漢時期解經,以公羊家學派最為盛行。《公羊傳》在漢景帝時成書,是適應時代的需要而產生的。公羊學家以現實觀點解經,被稱為“今文經學派”,在政治上,他們主張“大一統”,對于鞏固漢代封建國家的統一,加強專制主義中央集權,有其積極作用。
《公羊傳》的注釋本有東漢何休的《春秋公羊解詁》(唐徐彥疏),收編于《十三經注疏》中。清代有劉逢祿的《公羊何氏解詁箋》和《公羊何氏釋例》以及陳立的《公羊義疏》等。
《谷梁傳》
《谷梁傳》十一卷,舊題谷梁赤撰,赤或作喜、嘉、俶、寘、淑。相傳他和公羊高同為子夏的弟子,《谷梁傳》是他的后傳弟子,根據他的口述記錄,在西漢時著錄成書的。
《谷梁傳》也是專為解釋《春秋》的。其起訖年代及體例,都和《公羊傳》相近,雖彼此詳略不同,又互相補充和引用,但《谷梁傳》比較審慎、質樸,是研究戰國、秦、漢時期儒家思想的重要資料。
注釋《谷梁傳》的有晉代范寧的《春秋谷梁傳集解》和唐楊士勛《春秋谷梁傳疏》,合編于《十三經注疏》中。清代鐘文烝撰《春秋谷梁傳補注》二十四卷,兼采漢學、宋學,對范寧的《春秋谷梁傳集解》加以補充,是清代學者注解《谷梁傳》較為完備的一種,收入《皇清經解續編》。近人廖平的《谷梁古義疏》也可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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