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張翼之
我國古代史書編纂體例,到唐代又發生了很大變化。由杜佑于公元801年(德宗貞元十七年)編纂成書的《通典》,開創了典志體這種記述歷代經濟、政治、文化等典章制度沿革史的修撰。以后,不但有這類史書和它們的續作,如《文獻通考》、《續通典》等陸續出現;而且,還有專記一定歷史時期或一個朝代典章制度的專史問世,這就是會要體的創立,它們和《通典》、《通考》的關系,就如同斷代史和通史一樣。
最初編纂《會要》的是唐代德宗時的蘇冕(?-805年),他以《唐六典》和《大唐開元禮》為藍本,“纘國朝政事,撰《會要》四十卷,行于世,”用以記載自唐高祖至德宗九朝的史實。公元853年(宣宗大中七年),又詔命楊紹復、崔瑑、薛逢、鄭言等續編德宗以后史實,由崔鉉監修,成《續會要》四十卷。北宋初年,王溥更續纂唐宣宗以后,至唐末的史實,并與蘇、楊二書合編為《新編唐會要》。后世省稱為《唐會要》,于公元961年(宋太祖建隆二年)奏聞于朝?!短茣穼嵔浫涡拮?,最后一次是由王溥完成的,因此,書中只署他一個人的名字。
王溥(公元922-982年)字齊物,并州祁(今山西祁縣)人。五代時后漢的進士,后周宰相,入宋后,更是“十年作相,三遷一品”,封祁國公,位極人臣。他一生從事政治活動,曾監修國史,熟悉各種典章制度,而且,他又“好學,手不釋卷”,因此,由他修撰《唐會要》能提供實際材料。
《唐會要》總計一百卷,分為帝系、禮、宮殿、輿服、樂、學校、刑、歷象、封建、佛道、官制、食貨、四裔等十三類,五百九十二目。對于唐代政治制度的沿革變遷,敘述得很詳細。這部書雖然修成于宋初,但其主要部分卻是在中、晚唐時期寫成的。所以,書中所保存的唐代史料異常豐富,多是新、舊《唐書》所沒有的。例如,關于水利問題,有《疏鑿利人》和《硙碾》等專篇記述,它們和《新唐書·地理志》同為唐代水利問題的資料匯編。又如,《修撰》一項,詳細列舉了唐宣宗以前唐代官修各書以及已奏于朝的私修各書的撰寫過程。再如,有關唐代官修史書的重要材料,也予以介紹。不過,也有人批評本書分目瑣碎,又沒有總的分類,那只是它的小紕而已。
《唐會要》在清代以前沒有刻本,傳鈔本脫誤之處甚多。例如第八卷題為《郊議》,實際上記載的是南唐的史事;第九卷題為《雜郊議》,實際上是唐朝初年大臣們的奏疏。其他如第七、第十卷也多錯入別的文字。這一定是在傳抄過程中,因原書殘缺,有人就胡亂把別的文字抄了來充數的緣故。直到清代乾隆年間開四庫館,發現另有一種本子,雖然也是這四卷殘缺,但已根據別的書采摭有關的唐代史實,補充了進去,九、十兩卷并各分上下,四庫館也照樣收錄了。只是仍在各標題之下,注明是補入的。這樣一來,《唐會要》雖然已不全是王溥舊本的形式,但原書的主要內容,卻沒有受到重大損失。以后,通行的刊本,以武英殿聚珍本為最好。商務印書館出版的國學叢書本,就是以它為底本的。1955年中華書局曾用商務印書館紙型重印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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