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七 委曲彌縫
三十七 委曲彌縫
王沂公曾再蒞大名代陳堯咨。既視事,府署毀圮者,既舊而葺之,無所改作;什器之損失者,完補之如數;政有不便,委曲彌縫,悉掩其非。及移守洛師,陳復為代,睹之嘆曰:“王公宜其為宰相,我之量弗及。”蓋陳以昔時之嫌,意謂公必反其做,發其隱者。
【譯文】
王曾再到大名府來代替陳堯咨的官職。在他展開自己的工作之后,看見官府中有毀壞、倒塌了的房屋,就進行修葺,并不作任何改動;有損壞了或丟失了的器物,就修補或補充得一件不少。原來的政令有不妥的地方,就盡量彌補錯漏,掩蓋陳堯咨以前做得不對的地方。及至他轉任洛陽太守時,陳堯咨重新回到大名府任職,看到王曾再所做的一切,不無感慨地說:“王公適合擔任宰相,我的度量遠遠趕不上他呀!”原來陳堯咨以為過去他們曾經有隔閡,王曾再的做法一定會與他以往的做法相反,并將他的過失公開出來。
【評析】
王曾再擁有宰相的度量,他不計較以往與陳堯咨之間的矛盾,在接替陳堯咨的職務時,他真心實意地完善陳堯咨以往的工作,并且最終用他的真誠感動了陳堯咨。
在現實社會生活中,人與人之間存在著錯綜復雜的利害關系,因此而展開了激烈而殘酷的競爭。正因為這樣,人與人之間就少了份真誠、坦率,多了份虛偽、矯情。如果我們能夠本著真誠的態度為人處世,那么就很容易獲得他人的信任和支持。所以,我們不能因為外界的偽善就主動放棄真誠對待他人的做法,相反,我們更要以真誠來換取人心,贏得成功。
我們做事的時候目光要放得長遠,不講誠信只能得一時之利,而不能得一世之利。當我們有了困難需要別人幫助的時候,別人也是看在我們的人品上才會伸出援手的,而試問誰又會去幫助一個不講誠信、沒有原則的人呢?
典例闡幽 董文炳體恤百姓
元代,董文炳出任縣令。正趕上朝廷開始普查百姓的戶數,以便按戶數征收賦稅,而且朝廷還下令,誰要敢隱瞞實際戶數,就處以死刑,沒收家財。董文炳深知老百姓稅負太重,想為老百姓謀利益,因此讓老百姓聚居在一起,以減少戶數。眾官吏反對他這樣做,董文炳卻說:“為百姓犯法而獲罪,我心甘情愿。”因此,當地的賦斂大為減少,百姓都很富足。
董文炳的聲譽波及四鄰八縣,他還多次慷慨地為外縣的百姓捐私產。《元史·董文炳傳》載:當地十分貧窮,再加上干旱,蝗蟲肆虐,朝廷又“征斂日暴”,百姓難以生存,董文炳就拿出私糧數千石分給百姓,以使百姓的困境有所寬解。又因為前任縣令“軍興乏用,稱貸于人”,而貸家索取利息數倍,縣府沒法還貸,欲將百姓的蠶絲和糧食拿來償還。這時,董文炳又站出來替百姓說話:“百姓實在是太困苦了,我現在位當縣令,不忍視百姓再遭搜刮,由我來代償吧!”于是將自己的“田、廬若干畝,計值與貸家”,同時“復籍縣間田以民為業,使耕之”,使得流離失所的百姓逐漸回來安居樂業,數年間便達到“民食以足”。
董文炳關心百姓疾苦,為民做主,為民謀利,用他的話來說:“我到死也不會剝削百姓去得利益。”后來有個貪婪的府臣向他索賄不成,便借機對董文炳加以陷害,董文炳當即棄官而去。
董文炳為官期間,不謀私利,不斂錢財,為民請命,體察民情,他并沒有像其他世俗的官吏那樣,為官一任,富己一人。也許在那些官吏眼中,董文炳是大大的糊涂,但是百姓卻不會忘記這樣的“糊涂”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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