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兵法散文·宋遼金元兵法·美芹十論》原文鑒賞
[原文](節選)
察情第二
“權,然后知輕重;,度,然后知長短”,定故也。“他人有心,予忖度之”,審故也。能定而審,敵情雖萬里之遠,可坐察矣。
兩敵相持,無以得其情,則疑;疑,故易駭;駭而應之,必不能詳。有以得其情,則定;定,故不可惑;不可惑而聽彼之自擾,則權常在我,而敵實受其弊矣。
守淮第五
不恃敵之不敢攻,而恃吾能攻彼之所必救也。
用兵之道,無所不備則有所必分,知所必守則不必皆備。
無懼其必來,當使之兵交而亟去; 無幸其必去,當使之他日必不敢犯也。為是策者,在于彼能入吾之地,而不能得吾之戰;彼能攻吾之城,吾能出彼之地;然而非備寡力專,則不能也。
屯田第六
用兵制勝,以糧為先;轉餉給軍,以通為利也。必欲使糧足而餉無間絕之憂,惟屯田為善。
致勇第七
蓋人莫不重死,惟有以致其勇,則惰者奮、驕者聳,而死者所不敢避。
詳戰第十
明知天下之必戰,則出兵以攻人,與坐而待人之攻也,孰為利?戰人之地,與退而自戰其地者,孰為得?均之不免于戰,莫若先出兵以戰人之地,此固天下之至權,兵家之上策。
事未至而預圖,則處之常有余;事既至而后計,則應之常不足。
[鑒賞]
《美芹十論》,南宋辛棄疾著。一說黃兌著。辛棄疾,字幼庵,號稼軒居士。歷城(今山東濟南市) 人。他出生于公元1140年,當時,金軍已占領了山東。公元1161年,他21歲時,就參加了耿京所領導的一支抗金義勇民兵,擔任書記職務。當他們遭受到金軍強大壓力的威脅時,他勸耿京歸宋,并親赴南方與宋廷接洽。在他離開部隊期間,叛徒張國安殺了耿京,投降金人。辛棄疾得知這一消息后,只身北返,潛往金營,勸說被張國安裹脅投金的官兵,棄金投宋,又把這支部隊帶回南宋,并擒獲了張國安,獻俘于宋廷。宋孝宗任命他為承務郎。以后,他歷任湖北、江西、湖南、福建、浙東等地的安撫使。任職期間,他采取積極措施,招撫流亡,編練軍隊,鼓勵耕戰,注意安定民生,打擊貪污豪強。他一生堅決主張抗金,恢復失地,統一中國。《美芹十論》就是他力主抗金的奏疏之一。后遭當權者之忌,去職長期閑居江西上饒一帶,以詩詞來抒發他的愛國熱情。
《美芹十論》全書分審勢、查情、觀釁、自治、守淮、屯田、致勇、防徵、久任、詳戰十論。并附有:《上光宗疏》、《論荊襄上流為東南重地疏》、《論江淮疏》、《議練民兵守淮疏》4篇。其中《審勢》、《查情》、《觀釁》三論,具體分析了當時的政治軍事形勢,指出“敵之可勝”。對當時夸大金人力量,鼓吹妥協投降的謬論,作了有力的駁斥。《自治》、《守淮》、《屯田》、《致勇》、《防徵》、《久任》、《詳戰》七論,主要論述如何加強戰備,激勵士氣,準備反攻以收復失地,重振河山。也就是所謂的“求已之能勝”。
總之,全書從客觀形勢的分析中,指出了戰勝金人,收復失地,統一中國的可能性;又從主觀上提出如何加強戰備,激勵士氣,準備反攻力量,以求把打敗金人的可能性交為現實。代表了宋代主戰派積極抗金的軍事思想。可惜這些建議都未能得到南宋朝廷的采納,并且和其他主戰派將領的奏疏一樣,遭到了主和派的排斥與打擊。以致南宋朝廷很快衰敗腐落,喪失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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