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道德經·第十九章 絕圣棄智》翻譯與解讀
絕圣棄智01,民利百倍。絕仁棄義,民復孝慈。絕巧棄利,盜賊無有02。此三者以為文不足03,故令有所屬04:見素抱樸,少私寡欲05,絕學無憂06。
今 譯
拋棄聰明智慧,民利百倍。拋棄仁義,民復孝慈。拋棄技巧和貨利,就不會有盜賊。圣智、仁義、巧利三者作為禮樂制度,不足以治國。所以使民有所附著,就要使其回歸素樸,少私寡欲。不學圣智、仁義、巧利的學問,就不會有憂慮。
評 議
本章為上章“大道廢,有仁義”的續(xù)篇。陳鼓應先生說:“上章是敘說社會的病象,本章是對于社會病象所提出的治方。”(《老子注譯及評介》)此說頗得老子本旨。
本來圣智、仁義、巧利是使人走向至善的力量源泉,正如王弼說:“圣智,才之善也;仁義,人之善也;巧利,用之善也。”但是,在“大道廢”、“國家昏亂”之世,圣智、仁義、巧利三者非但不能使人為善,反而走向反面,給社會造成危害。因此,老子大聲疾呼,要世人“絕圣棄智”、“絕仁棄義”、“絕巧棄利”,而回歸到“見素抱樸、少私寡欲”的思想境界。怎樣方能回歸“見素抱素、少私寡欲”的思想境界呢?老子給世人開出的藥方是:“絕學無憂!”這里傾注了老子救世的滿腔熱血,蘊含有深邃的哲理,應當反復尋味!
林希逸對本章的詮釋和評議,符合老子本意,援引如下,供讀者參考。林希逸曰:
圣智之名出,而后天下之害生,不若絕之棄之,而天下自利。仁義之名出,而后有孝有不孝、慈不慈分別之論,不若絕而去之。與道相忘,則人皆歸于孝慈之中,而無所分別也。巧利作而后盜賊起,不若絕而棄之,即所謂“不貴難得之貨,使民不為盜”也。圣智、仁義、巧利三者,皆世道日趨于文,故有此名。以知道者觀之,是文也,反不足以治天下,不若屬民而使之“見素抱樸,少私寡欲”,而天下自無事矣……此意蓋謂文治愈勝,世道愈薄,不若還淳反樸,如上古之時也。此亦一時憤世之言。(《老子鬳齋口義》)
林希逸對老子這番言論的看法是正確的。老子所謂“絕圣棄智”、“絕仁棄義”、“絕巧棄利”,只是老子“此亦一時憤世之言”。“憤世之言”,就有矯枉過正之意。
注釋
01 絕圣:棄絕聰明。《老子》書中歌頌的圣人,是有高尚道德的人,為道家的化身。這里所說“圣智”之圣,含有明通之意。《說文解字》曰:“圣,通也。”句謂:棄絕聰明與智慧。
02 巧:技巧。 利:貨利。《老子》第二章曰:“不貴難得之貨,使民不為盜。”與此兩句意同。
03 此三者:指圣智、仁義、巧利。 文有二解:一謂文飾。河上公曰:“以為文不足者,文不足以教民……見素者,當抱素守真,不尚文飾也。”二謂禮樂制度。林希逸曰:“圣智、仁義、巧利三者,皆世道日趨于文,故有此名。”《論語· 子罕》曰:“文在茲乎?”朱熹注曰:“道之顯者謂之文,蓋禮樂制度之謂。不曰道而曰文,亦謙辭也。茲,此也,孔子自謂。”
04 令:使。 屬:附著。
05 見:重視。 素樸:吳澄曰:“素者,未染色之絲也。樸者,未斫器之木也。”少私:與“少思”同,指嗜欲。
06 絕學無憂:謂拋棄圣智、仁義、巧利的學問,就不會有憂慮之事。按:此句,各本皆在下章首句,誤。此句應為本章末句。高亨說:“按此句應屬本章,請列三證。‘絕學無憂’與‘見素抱樸,少私寡欲’句法相同,若置在下章,為孤立無依之句,其證一也。足、屬、樸、欲、憂為韻,若置在下章,于韻不諧,其證二也。見素抱樸,絕學無憂,文意一貫。若置在下句,則其文意遠不相關,其證三也。《老子》分章多有戾錯,決非原書之舊。”(《老子正詁》)此說有理,當從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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