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的神性
我渴望與死于愛神誕生之前
某位古時戀人的鬼魂談心:
我無法想象他,當時曾愛到極端,
會如此墮落,竟至愛輕蔑他的人。
可既然這神靈制訂出一套命運,
那第二天性,習慣,也予以承認;
我就得愛她,那不愛我的人。
的確,造他成神者,沒有這意思,
他,在早期為神時也不曾實施過;
但是,兩顆心碰撞出同等火焰時,
他的職責是過度熱心地把主動者
配給被動者。牽線搭橋撮合
是他唯一的專業;那不能算做
相愛,直到我愛她,她愛我。
可現代神靈如今個個想擴充
廣大的特權,大到同紂夫一般。
放蕩、欲求、寫情書、贊美奉承,
都屬于愛神執掌管理的權限。
哦,要是我們被這暴君喚醒,
重奪這孩子的神性,那就不可能:
我竟會愛她,那不愛我的人。
既叛逆又不信神,我為何還低聲怨艾,
好像感到了愛導致的最壞結果?
愛神也許會迫使我離棄愛,或嘗試
一次更深重的災害,使她也愛我;
既然她從前戀愛過,我不愿看到這;
做假還不如厭惡;那必定是假的:
如果我愛的她,竟然會愛我。
注釋
5-7 愛神丘比特效仿主神紂夫,制訂出他自己的一套命運——讓多情人單戀無情人,而人的第二天性——習慣——又使之合法化。
14 此行1635—54年版作“相愛,如果我愛她,她卻不愛我”。
19 此行1669年版作“要是我們不被這暴君喚醒”。
21 此行許多抄本作“我竟會愛,那不愛我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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