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 信*
把我迷失已久的眼睛寄還我,
它們(哦)在你身上住得太久了,
可既然它們已學會這般惡習,
矯揉的作風,
虛偽的激情,
竟被你
造就得
不登大雅,那就永遠留給你。
再把我無害的心兒給我寄還,
無益的思想都不能將它污染,
但是如果它被你的心教會了
把正經(jīng)申說
當玩笑取樂,
既食言,
又背叛,
那就保留它,它已不再屬于我。
然而還是把我的心和眼寄還,
好讓我知道、看穿你的謊言,
好讓我可以大笑和快意,當你
深陷于苦悶
且真為某人
而憔悴,
他不理,
或證明是像你現(xiàn)在這么虛偽時。
注釋
*此詩在1633年版中被置于首位,無題;1635年版始有題。有些抄本作“照舊譜新填的歌詞”;同此標題的詩作有六,另外五首為《共性》、《受限制的愛》、《誘餌》、《歌(去,捉一顆隕落的星辰)》、《歌(最甜蜜的愛,我不走)》。
3 “可是既然”:1669年版作“但是假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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