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情
—我本多情,你本無情
水紋珍簟思悠悠,千里佳期一夕休??。
從此無心愛良夜,任他明月下西樓??。
—李益《寫情》
傳說,《寫情》是李益寫給霍小玉的詩??。而李益的一生都與霍小玉綁在了一起,到死都糾纏不清。
霍小玉,這個名字如秋季含苞欲放的第一朵玉簪花,在遐想中給予人無限美好,而她人如其名,美人如玉,仿佛生來就帶著上天對她的偏愛。只是當時未知,這種與生俱來的眷顧,不一定是好事。
霍小玉的母親叫鄭凈持,是當朝武將霍王爺家的歌舞姬。她憑借自身的美麗與聰慧,在霍王府的花叢中脫穎而出,成功吸引了霍王爺的注意,一躍從家姬升為侍妾,風頭一時無兩。備受寵愛的她日日承恩,肚子也爭氣,沒多久就懷上了霍小玉。彼時,鄭凈持尚沉浸在初為人母的喜悅中,又豈會想到,腹中的孩子將跟隨她一起罹難。
造成這場災難的,是整個大唐盛世的轉折點—“安史之亂”。
戰亂四起,霍王爺作為武將,免不了會卷入戰爭的屠戮。后來他死于戰場,整個霍王府樹倒猢猻散,再不復昔日繁華,而本該籠罩著郡主光環長大的霍小玉也跟著母親流落民間,過起了粗茶淡飯的生活。
鄭凈持一個孤身女子,又帶著尚在襁褓的霍小玉,步履維艱。在亂世中,母女倆的生計成了大問題。而原本賴以為生的美貌和舞技,在她成為母親之后,已然不能成為生存的資本。走投無路的她只好把希望寄托在女兒身上,她決心把霍小玉培養成青出于藍的歌姬,以霍小玉的姿色,紅遍教坊是遲早的事。如此,即使有朝一日她撒手人寰,霍小玉也能憑借自身優勢,在這個動蕩的年代活下去。
十六歲的霍小玉出落得比當年的鄭凈持還要明艷動人,她歌舞一絕,她通曉詩書,她舉止優雅,她落落大方……整個長安城無人不知傾城名妓霍小玉,更有不少文人雅士望眼欲穿,渴望一親芳澤,成為她的入幕之賓。
然而,在侍奉恩客這一點上,鄭凈持對霍小玉要求得簡單直白:只賣藝不賣身。
在鄭凈持心里,霍小玉雖然流落民間,但骨子里流著的卻是高貴的血液,她為命運所迫不得已倚門賣笑,這已經是底線,決不能再任人輕薄,一點朱唇萬人嘗。
霍小玉時刻記著母親的忠告。她本就不像一般青樓女子那么膚淺,人前強笑只為生計,而真正能入她眼的,只有那個叫李益的詩人,盡管那個時候她還不知道李益長什么樣。
霍小玉閑暇時最喜歡研讀詩文,她尤其喜歡李益的詩。當霍小玉在長安教坊中聲名鵲起的時候,李益也已經是詩壇翹楚了。
李益和“詩鬼”李賀齊名,他的作品以戰爭為背景的居多,基調哀怨傷感,很受女子歡迎,因而被教坊歌妓們爭相傳唱,在這些歌妓之中就有仰慕他已久的霍小玉。
霍小玉因受過戰亂之苦,是以對李益詩中所寫感同身受,有時唱著唱著,忍不住就潸然落淚。她最喜歡唱的一首詩,是李益的《江南曲》。
嫁得瞿塘賈,朝朝誤妾期。
早知潮有信,嫁與弄潮兒。
我嫁作瞿塘商賈為婦,他日日耽誤與我相會的佳期,早知潮水漲落那么守信,還不如嫁一個弄潮的丈夫。
詩中商婦的寂寞和寥落,打動了霍小玉的心。她像是著了魔一般,未見其人,卻已芳心暗許。
鄭凈持看出了女兒心思,她不忍女兒受這相思之苦,便央求街坊們想辦法將李益帶來讓霍小玉見一見。而鄭凈持斷然不會想到,霍小玉一生的愛情悲劇,由此開始。
李益是才子,滿腹經綸,儀表堂堂。霍小玉是佳人,溫柔解語,美艷非常。才子多情,佳人癡心。他和她一旦相見,彼此的愛慕之情便如燎原之火,一發而不可收。那樣的愛如飲鴆止渴,明知艱難卻依舊不顧一切。
李益的出現,徹底破了鄭凈持為霍小玉立下的“賣藝不賣身”的規矩。霍小玉愛他,她恨不能將自己最美好的一切都給他。何況,在她心里,她早就將李益當成了這輩子的依靠。李益不僅有才有貌,更是狀元及第,前途不可限量。就連一直對霍小玉要求嚴苛的鄭凈持都沒有反對女兒和李益來往,她之所以將霍小玉看得那么緊,不正是想讓她保住清白之身,嫁一個值得托付終身的人嗎?論家世論人品,李益正是最好的人選。
李益在京城逗留期間,一直住在霍小玉家。他們二人白天談論詩文,調笑打趣,晚上同床共枕,琴瑟和鳴。街坊鄰居無人不知霍小玉覓得了如意郎君,對方正是當今狀元郎。
快樂的日子如過境之風,不知不覺悄然流逝。當朝廷公文下來的時候,霍小玉知道,他們分別的時刻到了??。
李益被任命為鄭縣主簿,按照風俗,他得先回老家隴西祭拜祖先,然后前往鄭縣任職。臨行前李益向霍小玉保證,此生絕不負她,等他到鄭縣把一切安排妥當,必定前來接她完婚。為了讓霍小玉放心,他立誓曰:明春三月,迎娶佳人,鄭縣團聚,永不分離。
倘若故事就這樣安靜地發展下去,也就沒有流傳至今的傳奇了。
李益一走,霍小玉的心就再也沒有平靜過。她深知自己只是卑賤的歌伎,李益呢,不僅是名滿天下的才子,更是當朝狀元,未來還可能會封王拜相,她拿什么來與他匹配?他愛她的心,她從不懷疑,但是他的家人會坦然接受她嗎?他能夠擺脫世俗的眼光,迎娶一個歌伎進門嗎?
不知,那時候霍小玉有沒有怨恨過自己的遭遇,假如沒有戰亂,假如她沒有流落教坊,假如她還是霍王府高貴的郡主……那么她就可以堂堂正正地和他比肩站在一起了吧?
最欣慰的愛情,不是你仰望著他,不是他蔭蔽著你,而是你們可以站在同一個高度,比肩而行。
可假如終究是假如,霍小玉擔心的事情終于發生了。
洞房花燭夜,金榜題名時。李益已經做到后者,所以他一回到隴西,父母操心的必然是他的婚姻大事。他們滿心歡喜地為李益訂下了一門親事,新娘出身官宦人家,和李益門當戶對,十分般配。
李益起先是不同意的,他的心依舊在霍小玉那兒,他并沒有忘記當初的誓言。他掙扎了一番,期期艾艾向父母道出了實情。熟料聽完之后,父親大發雷霆,指責他不孝。他是當朝狀元,何等風光,普通人家的女子尚且配不上他,更何況是區區一個歌伎?父親堅決不允許他娶霍小玉,沒有任何商量余地。
想必,李益心里也是痛苦的吧。但婚姻大事一向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他無法反抗。更甚者,新娘的家人在朝中為官,對自己將來的仕途大有幫助,這也是父母一早為他考慮好的。
在艱難的思想斗爭之下,李益最終妥協,迎娶了這位與他定親的女子。他不知道的是,遠在千里之外的霍小玉正苦苦等著他去接她。
霍小玉等了李益足足一年,她日日為相思所折磨,憔悴得不成人形。縱使再癡傻,她還是隱約猜到,曾經信誓旦旦說著非卿不娶的那個李郎,怕是早已變心。
然,她的一腔癡情錯付于人,又能怨誰呢?她從此一病不起,再也不是那個言笑晏晏歌舞動人的教坊花魁。
遙想當初,霍小玉和李益,一個是當紅歌伎,一個是新科狀元,他們私訂終身,京城幾乎無人不知。所以,霍小玉被李益辜負而一病不起的消息也很快在長安城傳開了,很多人都替霍小玉鳴不平,指責李益薄情寡義。
有一位俠義之士聽說了霍小玉的故事,頓時燃起滿腔怒火,當下就把李益綁架到了霍小玉家門口,讓他給霍小玉賠罪。
這對昔日的戀人無論如何都不會想到,他們會以這種方式重逢。
見到霍小玉,李益驚詫不已。這哪里還是當初明眸皓齒、美艷動人的霍小玉?病榻上的她面黃肌瘦,形容憔悴,眼神恍惚,早已失去昔日神采。
李益心里很清楚,正是他的負心才將霍小玉害到如斯境地,他羞愧得無地自容,根本不敢用正眼看霍小玉。
霍小玉不愧是個有骨氣的女子,她并沒有痛哭流涕,也沒有歇斯底里地指責李益薄情,而是慢慢從床上掙扎起來,一言不發地走到桌案前,拿起一杯酒摔在地上。她的意思再明顯不過:覆水難收,恩斷義絕。
無論曾經多么相愛,愛過了,也就是過了吧。從今往后,她與他再無瓜葛。當愛已成往事,剩下的就只有各自安好,互不打擾。
做完這一切,霍小玉如被風吹落的枯葉,倒在地上再也沒有起來。
在一段感情中,誰愛得多,誰就輸了。所以從他們相見的第一眼起,霍小玉注定會輸,輸得一敗涂地。
李益無法抑制心中的悔恨與悲痛,他跪在霍小玉的尸體前失聲痛哭,仿佛天地崩塌。
不像霍小玉紅顏命薄,李益一直活到八十多歲,仕途也頗為順利。然而,壽命越長,對他來說越是一種折磨,霍小玉的死,他怕是一輩子都難以釋懷。
作為文人,李益留下的作品不少,其中不乏名篇。可是在他的文字中幾乎找不到霍小玉的影子,唯一一首關于失戀的《寫情》,偶爾會被揣測,是否寫的就是他跟霍小玉的故事呢?或許是的吧。
清風明月的夜晚,我錯過了與你的佳期。即便是精致的竹席上,我心憂憂,悲戚不止。縱使月光再美,我已無心欣賞,又豈會關心明月是不是從西樓而下。
那個讓他“從此無心愛良夜”的姑娘,會是霍小玉嗎?
已經結束了的,已經結束了。《寫情》究竟是不是寫給霍小玉的,恐怕也只有李益自己知道。
李益和霍小玉都是當時京城頗有名氣的人,他們的事跡流傳開后,經當朝文人蔣防藝術加工,寫成了傳奇故事《霍小玉傳》。
故事中,和李益定親的女子是他的表妹盧氏,他和盧氏成親是在霍小玉死后。不過,李益是帶著痛心和悔恨和盧氏成的婚,婚后生活并不愉快,甚至可以說非常糟糕??。
大概蔣防也覺得,被拋棄后的霍小玉著實可憐,不能就這樣白白死去。他從旁觀者角度出發,認為像李益這樣薄情寡義之人該遭到應有的報應。所以他借霍小玉的口說出了這樣一段話:
我為女子,薄命如斯!君是丈夫,負心若此!韶顏稚齒,飲恨而終。慈母在堂,不能供養。綺羅弦管,從此永休。征痛黃泉,皆君所致。李君李君,今當永訣!我死之后,必為厲鬼,使君妻妾,終日不安!
這是霍小玉臨死之前說的,說完這番話,她“擲杯于地,長慟號哭數聲而絕”。
該是有多大的恨意,才會讓霍小玉說出“化為厲鬼,使君妻妾,終日不安”這么狠毒的詛咒!而霍小玉恨他,李益是知道的,所以霍小玉這般詛咒他,他也沒有多震驚。只是在下葬前一天晚上,李益在靈堂中看見了霍小玉的魂魄。
她穿著紫色的衣袍,靠著靈帳,與他做最后的道別。她還是像生前一樣美麗,精致的容顏,明亮的眼神,宛如初見。這是霍小玉最后一次出現在李益的生命中。
一個多月后,李益娶了盧氏,霍小玉的詛咒也漸漸逼近。
婚后,李益經常在精神恍惚中看到盧氏和美男子幽會,他開始厭惡盧氏,無論盧氏怎么解釋都不聽。久而久之,李益的疑心越來越重,他經常打罵虐待盧氏,最后還將她休了。
然而詛咒并沒有因此結束,盧氏走了之后,李益的侍妾也遭到了同樣的猜忌。他覺得,妻子背叛他也就罷了,連侍妾也敢紅杏出墻,于是一怒之下把侍妾殺了。那以后,只要是跟李益有關系的女子,無一例外不被他猜忌、打罵、凌辱。他娶妻三次,結局如出一轍。
這是蔣防強加在霍小玉身上的,對李益的最大報復。
之所以用“強加”這個詞,是因為我相信,真實故事里的霍小玉是永遠不會這樣對待李益的—她愛他,她不忍心看見他過得不好。
即便他傷害她,背叛她,拋棄她;即便她傷心過,寒心過,死心過。但是一切的一切加在一起,都不足以令她狠心決絕地報復他。
她是那樣善良的一個人,她對他的愛從來都不含一絲雜質。自始至終,她所期許的不過是與他長相廝守罷了。她自己無法做到與他相守一生,又怎會忍心傷害其他愛慕他的女子?她們和她一樣,只是中了一種叫愛情的毒。
我喜愛的霍小玉,是一個白凈如玉的善良女子。我想,霍小玉臨死前最想說的話,不應該是詛咒,而是“縱你無情,我難無義。李君李君,今當永訣。我死之后,永不相見”。
那個因愛生恨而痛下詛咒的,不是歌姬霍小玉,而是時人借著霍小玉的名頭加在李益身上的道義枷鎖,是他們為霍小玉討回的公道。
在霍小玉和李益去世幾百年后的明朝,湯顯祖根據《霍小玉傳》寫出了一出戲曲,叫《紫釵記》。至此,霍小玉和李益的故事以一種新的形式繼續演繹、沉淀。
這,或許是對他們最好的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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