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恒卦第三十二·《象》曰:振恒在上,大無功也。
【譯文】《象傳》說:振動不安于恒久之道而又高居在上,說明上六處事必然大爲無功。
【說明】初六在下求“恒”過深,上六居終不能守“恒”:兩象雖相反,但均違處“恒”之道,故前者“無攸利”,后者“大無功”。《重定費氏學》引呂祖謙曰:“立天下之大功,必悠久膠固,然后能成。若振動躁擾,暫作易輟,安能成功?”
【總論】《恒》卦闡發事物“恒久”之理,就人事而言,即教人立身處世要有“持之以恒”的精神。卦辭以“亨通,無所咎害,利于守正,利有所往”,極力讚美“恒”道可行。然而,卦中六爻無一爻全吉:初六急于深求“恒”道,欲速不達,誡以守正防兇;九二失位,因能恒守剛中,遂得消“悔”;九三守德不恒,或致“羞”、“吝”;九四久居不當之位,徒勞無益;六五恒守柔德,于婦人有吉,男子則兇;上六好動不能守恒,面臨兇險。顯然,諸爻雖得失不同,但均不能盡“恒”之義,乃至邱富國有“恒之道豈易言哉”(《折中》引)的慨歎。試究“恒”這一概念本身的寓意,似非一時、一事所能即刻盡賅,諺云“路遙知馬力,日久識人心”,正屬此理;那麼,一爻之中難獲“完吉”,則是卦旨所限,不能不如此。至于六五稱“婦人吉,夫子兇”,雖是象喻,卻深刻反映了古代的“婦德”、“男權”思想。縱觀全卦大義,無論各爻的占語是否理想,作者所喻示的道理卻無不在于勉人守“正”處“恒”。就此而言,“人貴有恒”的思想,實爲本卦象徵要義的核心。《荀子·勸學》曰:“鍥而舍之,朽木不折;鍥而不舍,金石可鏤。”又曰:“真積力久則入,學至乎沒而后止也。”此説固爲論“學”,亦與《恒》卦旨趣無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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