詭詐競爭策
自古以來,“兵不厭詐”,一直是統兵作戰的必守之則。在改革開放的新形勢下,在與越來越多的外國人角逐之中,必要之時使用詭詐計謀,仍有其新的意義與價值。因為,對外開放以來,多次發生我們上當受騙的事情,外國資本家在進行商業談判等問題時,經常采用“為而示之不為”,欲擒故縱的詭詐之術。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以往上當受騙,就是沒有防人之能和防人之心的沉痛結果。此外,詭詐之道也是競爭者的進攻武器,對國外資本家中的奸商,沒必要“斯文”,用不著“厚道”,必須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必須多幾個“心眼”,做一些真真假假、虛虛實實的文章,不能太實在。應該理直氣壯地學習和掌握這一方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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