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訟卦第六·六三,食舊德,貞厲,終吉;或從王事,無成。
【譯文】六三,安享舊日的德業,守持正固以防危險,終將獲得吉祥;或輔助君王的事業,成功不歸已有。
【注釋】 ①食舊德,貞厲,終吉——舊德,指舊有俸祿; 貞厲,猶言“守正防危”(參見《屯》九五譯注)。這三句說明六三以柔居《訟》下卦之上,有不能爭訟、唯“食舊德”之象;但三位不正,故又誡以守正防危,可獲“終吉”。 《本義》:“食,猶‘食邑’之食,言所享也。六三陰柔, 非能訟者,故守舊居正,則雖危而終吉。”案,朱子謂“居正”“雖危而吉”,亦含“守正防危”之意; 但其句讀作“貞,厲終吉”,于義可通。②或從王事,無成——即《坤》六三“或從王事,無成有終”之義(見該卦譯注)。這裏指居“訟”之時,六三當以從剛爲本,不主“訟事”;事有成,也不以成功自居。《折中》引胡璦曰:“無成者,不敢居其成; 但從王事,守其本位、本祿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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