翰墨趣談·張融
《張融》:張融,生卒年不詳,南朝齊書法家。字思光,吳郡吳縣(今蘇州市)人。善書法,工草書,常自夸其能。后遷司徒左長史。其草書渾樸古雅,類漢代張芝的草法。唐張懷瓘《書斷》云: “融書兼眾體,于草尤工,如風鳧春林,甚有媚好,齊梁之世,殆無以過。” 唐竇臮《述書賦》云: “思光逸才,揮翰無滯。超寶光之力,從僧虔之制。越恒規而涉往,出眾格而靡繼。如塞路蓬轉,摩霄鶴唳。”
我有我法
張融是南朝齊較為著名的書法家,他擅長草書,其草書取法于漢代“草圣”張芝,又結合自身的個性及理解,從而形成了自己的風骨,受到時人推重。張融的草書在氣質上極類張芝,被時人視為珍寶,很多時候還被誤認為是張芝的遺跡。
張融之所以能在書法上取得如此高的成就,與他“學古能化,我有我法”的書法理念有不可分割的關系。張融學習書法,能在借鑒前人的同時,結合自身實際,從“有法”求“無法”,從而形成自己的書法個性。因此,他的書法和別人的很不一樣,而是“我有我法”,獨具一格。相傳有一次,齊高帝蕭道成對張融說:“你的書法,極有骨力,只可惜沒有二王(王羲之、王獻之)的筆法。”張融卻答:“我并不可惜我沒有二王的筆法,倒可惜二王沒有我的筆法。”張融的話使高帝一驚。高帝轉念一想,覺得很有道理,就點頭稱是,從此愈發喜愛張融那極富個性的書法,并稱贊說: “此人不可無一,不可有二。”
從張融的“我有我法”,我們可以悟出:書法作為表現人們思想感情的載體,是靠文字書寫的個性來實現的。它既講繼承,又講創新; 既注重時代特征,又注重個性特點。千篇一律地機械模仿,只能使人看后生厭。自古沒有不變的法,只有明白“自無法生,以有法長。自有法入,得無法出。有法之法小,無法之法大”,才能在繼承的基礎上有所創造,成為真正的書法家。因此,張融的“注重我法”、“二王無我法”的個性精神,在當代,更是值得稱贊和提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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