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札趣談·王獻之
《王獻之》:王獻之(344-388),東晉杰出書法家,字子敬,小字官奴,王羲之第七子。官吳興太守,拜中書令,世稱“王大令”。善丹青,工書。正、行、草、隸各體都能。幼學于父,嗣取法張芝,行草別創新法,用筆外拓(開廓),俊邁而有逸氣,當時目為 “破體”。南朝宋、齊、梁之間,人多宗尚他的書體。唐宋以來書家多受其影響。與其父并稱 “二王”。存世墨跡有《鴨頭丸帖》,刻帖有《十三行》等。
“俯仰悲咽,惟當絕氣耳” ——別郗氏妻
王獻之的前妻是郗曇的女兒,名叫郗道芪。后來王獻之因為被新安公主選中,所以不得不與郗氏離婚。這件事給他造成很深的精神創傷。此信便是他與郗氏離別后寫給郗氏本人的。信的全文是:“雖奉對積年,可以為盡日之歡,常苦不盡觸類之暢。方欲與姊極當年之匹,以之偕老,豈謂乖別(分別)至此!諸懷(各種情緒)悵塞實深,當復何由日夕見姊邪?俯仰悲咽,惟當絕氣(斷氣)耳。”信里先訴說自己同新安公主的婚后生活不和諧的苦惱,爾后表白自己對郗氏深沉的思念和真誠的懺悔,纏綿悱惻,感人肺腑。以至于王獻之在臨終前有人問他這一生“有何得失”,他回答說“不覺余事,惟憶與郗家離婚。”據《晉書》記載,獻之言罷,“俄而卒于宮”。
中秋帖 王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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