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荊媧》歷史評價與正史事跡,《高荊媧》人物故事小傳
高荊媧,陜西淳化人。其兄名高起鳳,是縣里的諸生。崇禎五年,荊媧和繼母秦氏一起為流賊所掠,起鳳傾資只贖回了秦氏。賊人想留起鳳作書記官并讓他勸荊媧相從,起鳳大罵不從,被賊人殺害。荊媧也因不從賊人,慘遭殺害,年僅16歲。
[正 史]
荊媧,陜西淳化人,姓高氏。兄起鳳,邑諸生。崇禎五年,流賊掠繼母秦氏及荊媧去,起鳳馳赴賊營請贖。賊索二馬,起鳳傾貲①得一馬,予之。賊止還其母。起鳳與妹訣曰:“我去,汝即死。”賊令勸妹從己,且欲留為書記②。起鳳大罵不從,被殺。百計脅荊媧,大罵求死。賊悅其色,割發裂衣以恐之。媧益罵不已,賊乃殺之,年甫十六。巡按吳甡上其事,兄妹皆旌③。
《明史·列女傳》
[注 釋]
①貲:通“資”。資財,錢財。②書記:舊時掌書牘記錄的官員。《漢書·佞幸傳·淳于長》:“交通書記,賂遺連年。”③旌:表彰,表揚。曹操《表論田疇功》:“疇文武有效,節義可嘉,誠應寵賞,以旌其美”。
[相關資料]
高荊媧,陜西淳化人,年十六,為賊所執,逼之,不從。盛列①金帛誘之,復不得。割發裂衣,至斷其喉而死。
清·查繼佐《罪惟錄》卷 二八
〔注 釋〕
①列:陳列,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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