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氏》歷史評價與正史事跡,《范氏》人物故事小傳
范氏,名二妹,建水人,是方禮秘所聘之妻。未及出嫁,禮秘已卒,范氏痛不欲生,請求父母讓她去方家。時間一長發現方母有時罵繼父蕭伸,始知禮秘不是一般性的死亡,必與蕭伸有牽連。蕭伸恐范氏有所圖謀,壞了他的事,強迫她嫁給自己的侄兒,范不從,蕭伸把范氏推倒在地,手碰到了她的額頭,范氏即大怒,并用刀剜去蕭伸所點之處,范氏弟告到官府,蕭伸被笞,并強令蕭伸奉方家的牌位。
[正 史]
方禮秘聘妻范,名二妹,建水人。幼事父可望孝,字禮秘,未行。禮秘父良佐死,妻改嫁蕭伸,居方氏,禮秘及其兄、妹皆死。范聞,哭之慟,請于父母歸方氏。居久之,聞姑詬①伸,始知禮秘非良死②,以質姑,姑內慚,不復言。范度事無證,禮秘冤不得白,恒時時號痛。伸憚范,欲以妻③其從子,百方強之,范不許。伸怒揮范仆④,手點額。范怒曰:“奴污于我額!”刀剜伸手所點處,血淋漓被面。其弟訟諸吏,吏笞伸,以其室屬范,使奉方氏祀。
《清史稿·列女傳》
[注 釋]
①詬:罵。《左傳·哀公八年》:“曹人詬之。”②良死:指因疾病等原因引起的自然死亡。③妻:動詞,許給……為妻。④仆:倒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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