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瑗》歷史評價與正史事跡,《崔瑗》人物故事小傳
崔瑗(公元77—142年),字子玉,漢涿郡安平(今河北涿縣)人。其父崔骃為著名學者,與班固齊名。少傳父業,又師事賈逵,與馬融、張衡交游,遂通曉天文律歷,兼擅文學。善寫章草,嘗師杜操,書法大家張芝曾學其法。官至濟北相。
[正 史]
瑗字子玉,早孤,銳志好學,盡能傳其父業。年十八,至京師,從侍中賈逵質正大義,逵善待之,瑗因留游學,遂明天官、歷數、《京房易傳》、六日七分。諸儒宗之。與扶風馬融、南陽張衡特相友好。初,瑗兄章為州人所殺,瑗手刃報仇,因亡命。會赦,歸家,家貧,兄弟同居數十年,鄉邑化之。年四十余,始為郡吏。以事系東郡發干獄。獄掾善為《禮》,瑗間①考訊時,輒問以《禮》說。其專心好學,雖顛沛必于是。后事釋歸家,為度遼將軍鄧遵所辟。居無何②,遵被誅,瑗免歸。
后復辟車騎將軍閻顯府。時閻太后稱制,顯入參政事。先是安帝廢太子為濟陰王,而以北鄉侯為嗣。瑗以侯立不以正,知顯將敗,欲說令廢立,而顯日沉醉,不能得見。乃謂長史陳禪曰:“中常侍江京、陳述等,得以嬖寵惑蠱先帝,遂使廢黜正統,扶立疏孽。少帝即位,發病廟中,周勃之征,于斯復見。今欲與長史君共求見,說將軍白太后,收京等,廢少帝,引立濟陰王,必上當天心,下合人望。伊、霍之功,不下席而立,則將軍兄弟傳祚于無窮。若拒違天意,久曠神器,則將以無罪并辜元惡③。此所謂禍福之會,分功之時。”禪猶豫未敢從。會北鄉侯薨,孫程立濟陰王,是為順帝。閻顯兄弟悉伏誅,瑗坐被斥。門生蘇祗具知瑗謀,欲上書言狀,瑗聞而遽止之。時陳禪為司隸校尉,召瑗謂曰:“第聽祗上書,禪請為之證。”瑗曰:“此譬猶兒妾屏語耳,愿使君勿復出口。”遂辭歸,不復應州郡命。
久之,大將軍梁商初開莫④府,復首辟瑗。自以再為貴戚吏,不遇被斥,遂以疾固辭。歲中舉茂才,遷汲令。在事數言便宜,為人開稻田數百頃。視事七年,百姓歌之。
漢安初,大司農胡廣、少府竇章共薦瑗宿德大儒,從政有跡,不宜久在下位。由此遷濟北相。時李固為太山太守,美瑗文雅,奉書禮至殷勤。歲余,光祿大夫杜喬為八使,徇行郡國,以臧⑤罪奏瑗,征詣廷尉。瑗上書自訟,得理⑥出。會病卒,年六十六。臨終,顧命子實曰:“夫人稟天地之氣以生,及其終也,歸精于天,還骨于地。何地不可臧形骸,勿歸鄉里。其赗贈之物,羊豕之奠,一不得受。”實奉遺令,遂留葬洛陽。
瑗高于文辭,尤善為書、記、箴、銘,所著賦、碑、銘、箴、頌、《七蘇》、《南陽文學官志》、《嘆辭》、《移社文》、《悔祈》、《草書勢》、《七言》,凡五十七篇。其《南陽文學官志》稱于后世,諸能為文者皆自以弗及。瑗愛士,好賓客,盛修肴膳,單極滋味⑦,不問余產。居常蔬食菜羹而已。家無擔石儲,當世清之。
《后漢書·崔瑗傳》卷八二
[注 釋]
①間:空隙,有空。②居無何:沒過多久。③將以無罪并辜元惡:即使沒犯罪也逃脫不了首惡的罪名。辜,犯罪。元,大。④莫:通“幕”。⑤臧:通“臟”。⑥理:審理。⑦單極滋味:嘗盡美味。單,通“殫”,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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