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朗》歷史評價與正史事跡,《寒朗》人物故事小傳
寒朗(公元26—109年),東漢初年官吏,漢明帝時以謁者代理侍御史,為了解救蒙冤者千余人的生命,不惜置官祿性命及家族性命于不顧,直接和漢明帝爭辯。建初年間,被漢章帝拜為易縣長,遷濟陽縣令。漢和帝永無年間,升為清河太守,一度坐法免官。安帝永初三年,太尉張禹舉薦其為博士,未及出任,去世,時年84歲。
〔正史〕
寒朗,字伯奇,魯國薛人也。生三日,遭天下大亂,棄之荊棘;數日兵解,母往視,猶尚氣息,遂收養之。及長,好經學,博通書傳,以尚書教授。舉孝廉。
永平中,以謁者守侍御史,與三府掾屬共考案楚獄顏忠、王平等,辭連及隧鄉侯耿建、朗陵侯臧信、護澤侯鄭鄧鯉、曲成侯劉建。建等辭未嘗與忠、平相見。是時顯宗怒甚,吏皆惶恐,諸所連及,率一切陷入①,無敢以情恕者。朗心傷其冤,試以建等物色獨問忠、平,而二人錯愕不能對。朗知其詐,乃上言建等無奸,專為忠、平所誣,疑天下無辜類多如此。帝乃召朗入,問曰:“建等即如是,忠、平何故引之?”郎對曰:“忠、平自知所犯不道,故多有虛引,冀以自明。”帝曰:“即如是,四侯無事,何不早奏,獄竟而久系至今邪?”郎對曰:“臣雖考之無事,然恐海內別有發其奸者,故未敢時上。”帝怒罵曰:“吏持兩端,促提下!”左右方引去,朗曰:“愿一言而死。小臣不敢欺,欲助國耳。”帝問曰:“誰與共為章?”對曰:“臣自知當必族滅,不敢多污染人,誠冀陛下一覺悟而已。臣見考囚在事者,咸共言妖惡大故,臣子所宜同疾,今出之不如入之,可無后責。是以考一連十,考十連百。又公卿朝會,陛下問以得失,皆長跪言。舊制大罪禍及九族,陛下大恩,裁止于身,天下幸甚。及其歸舍。口雖不言,而仰屋竊嘆,莫不知其多冤,無敢牾陛下者。臣今所陳,誠死無悔。”帝意解,詔遣朗出。后二日,車駕自幸洛陽獄錄囚徒,理出千余人。后平、忠死獄中,朗乃自系。會赦,免官。復舉孝廉。
建初中,肅宗大會群臣,郎前謝恩,詔以郎納忠先帝,拜為易長。歲余,遷濟陽令,以母喪去官,百姓追思之。章和元年,上行東巡狩,過濟陽,三老吏人上書陳朗前政治狀。帝至梁,召見朗,詔三府為辟首,由是辟司徒府。永元中,再遷清河太守,坐法免。永初三年,太尉張禹薦朗為博士。徵詣公車,會卒,時年八十四。
《后漢書》卷七一
〔注 釋〕
①率一切陷入:就全部逮捕入獄。
〔相關史料〕
范燁“論寒朗”
左丘明有言,仁人之言其利溥哉。晏子一言,齊侯省刑。若鍾離意之就柱請過,寒朗之廷爭冤獄。篤矣乎!仁者之情也。夫正直本于忠誠,則不詭;本于諫諍,則絞切。彼二子之所本,得乎天,故言信而志行也。
明·鄭賢《古今人物論》卷一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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