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超、徐璜、具瑗、左悺、唐衡》歷史評價與正史事跡,《單超、徐璜、具瑗、左悺、唐衡》人物故事小傳
單超(公元?—160年),河南(今河南洛陽東北)人;徐璜,下邳良城(今江蘇邳縣東)人;具瑗(公元?—165年),魏君元城(今河北大名東)人;左悺(公元?—165年),河南平陰(今河南孟津東北)人;唐衡(公元?—164年),潁川郾(今河南郾城南)人。5人皆為東漢桓帝時期宦官。延熹二年(公元159年),奉詔誅外戚梁冀大將軍及其宗親黨徒,以功得以同日封侯,是為東漢歷史上的“五侯”。“五侯”中除單超于次年死去外,其余4人,結黨營私,驕橫奢侈,賄賂公行,無惡不作,時有“左回天,具獨坐,徐臥虎,唐兩墮”的諺語。
〔正 史〕
單超,河南人。徐璜,下邳良城人。具瑗,魏郡元城人。左悺,河南平陰人。唐衡,潁川郾人也。恒帝初,超、璜、瑗為中常侍,悺、衡為小黃門史。
初,梁冀①兩妹為順、桓二帝皇后,冀代父商為大將軍,再世權戚,威振天下。冀自誅太尉李固、杜喬等,驕橫益甚,皇后乘勢忌恣,多所鴆毒,上下鉗口,莫有言者。帝逼畏久,恒懷不平,恐言泄,不敢謀之。
延熹二年②,皇后崩,帝因如廁,獨呼衡問:“左右與外舍不相得者皆誰乎?”衡對曰:“單超、左悺前詣河南尹不疑,禮敬小簡,不疑收其兄弟送洛陽獄,二人詣門謝,乃得解。徐璜、具瑗常私忿疾外舍放橫,口不敢道。”于是帝呼超、悺入室,謂曰:“梁將軍兄弟專固國朝,迫脅外內,公卿以下,從其風旨。今欲誅之,于常侍意何如?”超等對曰:“誠國奸賊,當誅日久。臣等弱劣,未知圣意何如耳。”帝曰:“審然者,常侍密圖之。”對曰:“圖之不難,但恐陛下復中狐疑。”帝曰:“奸臣脅國,當伏其罪,何疑乎!”于是更召璜、瑗等五人,遂定其議。帝齧超臂出血為盟。于是詔收冀及宗親黨與,悉誅之。悺、衡遷中常侍③,封超新豐侯,二萬戶,璜武原侯,瑗東武陽侯,各五萬千戶,賜錢各千五百萬;悺上蔡侯,衡汝陽侯,各萬三千戶,賜錢各千三百萬。五人同日封,故世謂之“五侯”。又封小黃門劉普、趙忠等人為鄉侯。自是權歸宦官,朝廷日亂矣。
超病,帝遣使者就拜車騎將軍④。明年,薨,賜東園秘器、棺中玉具,贈侯將軍印綬,使者理喪。及葬,發五營騎士,侍御史護喪,將作大匠起冢塋。
其后,四侯轉橫,天下為之語曰:“左回天,具獨坐,徐臥虎,唐兩墮。”皆竟起第宅,樓觀壯麗,窮極伎巧。金銀罽眊,施于犬馬。多取良人美女以為姬妾,皆珍飾華侈,擬則宮人。其仆從皆乘牛車而從列騎。又養其疏屬,或乞嗣異姓,或買蒼頭為子,并以傳國襲封。兄弟姻戚皆宰州臨郡,辜較百姓,與盜賊無異。超弟安為河東太守,弟子匡為濟陰太守,璜弟盛為河內太守,悺弟敏為陳留太守,瑗兄恭為沛相,皆為所在蠹害。
璜兄子宣為邳令,暴虐尤甚。先是,求故汝南太守下邳李女不能得,及到縣,遂將吏卒至家,載其女歸,戲射殺之,埋著寺內。時下邳縣屬東海,汝南黃浮為東海相。有告言宣者,浮乃收宣家屬,無少長悉考之。掾史以下固諫爭,浮曰:“徐宣國賊,今日殺之,明日坐死,足以瞑目矣。”即案宣罪棄市,暴其尸以示百姓,郡中震栗。璜于是訴怨于帝,帝大怒,浮坐髡鉗,輸作右校。
五侯宗族賓客虐遍天下,民不堪命,起為寇賊。七年⑤,衡卒,亦贈車騎將軍,如超故事。璜卒,賻賜錢布,賜冢塋地。明年,司隸校尉韓演因奏悺罪惡,及其兄太仆南鄉侯稱請托州郡,聚斂為奸,賓客放縱,侵犯吏民。悺、稱皆自殺。演又奏瑗兄沛相恭臧罪,征詣廷尉。瑗詣獄謝,上還東武侯印綬,詔貶為都鄉侯,卒于家。超及璜、衡襲封者,并降為鄉侯,租入歲皆三百萬,子弟分封者悉奪爵土。劉普等貶為關內侯。
《后漢書》卷一○八
[注 釋]
①梁冀:公元?—159年,字伯卓,安定烏氏(今甘肅平涼西北)人,大將軍梁商之子,東漢大臣。②延熹二年:公元159年。延熹,東漢桓帝劉志的年號。③中常侍:見本書《鄭眾》注釋④。④車騎將軍:武官名,位在大將軍、驃騎將軍之下,位次上卿,權位極重。⑤七年:即延熹七年,公元16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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