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懷文》歷史評價(jià)與正史事跡,《沈懷文》人物故事小傳
沈懷文(公元409—462年),字思明,吳興武康(今浙江德清西)人。年青時(shí)鉆研玄理,善寫文章。最初任為州從事,劉劭弒宋文帝即帝位,任為中書侍郎,使其作符檄堅(jiān)辭不從。孝武時(shí)轉(zhuǎn)任揚(yáng)州治中從事史、再遷侍中。于國事常有建議,但多不被采納,并由此得罪皇帝,外調(diào)為廣陵太守。后因賣宅打算東歸,被下獄賜死。
〔正史〕
沈懷文字思明,吳與武康人也。祖寂,晉光祿勛。父宣,新安太守。
懷文少好玄理,善為文章,為《楚昭王二妃詩》,見稱于世。為江夏王義恭東閤祭酒。丁父憂,新安郡送故豐厚,奉終禮畢,余悉班之親戚,一無所留,文帝聞而嘉之,賜奴婢六人。服闋,除尚書殿中郎。隱士雷次宗被征居鐘山,后南還廬江,何尚之設(shè)祖道,文義之士畢集。為連句詩,懷文所作尤美,辭高一座。隨王誕鎮(zhèn)襄陽,出為后軍主簿,與諮議參軍謝莊共掌辭令,領(lǐng)義成太守。
元嘉二十八年,誕當(dāng)為廣州,欲以懷文為安南府記室,先除通直郎。懷文固辭南行,上不悅。弟懷遠(yuǎn)納東陽公主養(yǎng)女王鸚鵡為妾,元兇行巫蠱,鸚鵡豫之,事泄,懷文因此失調(diào),為治書侍御史①。
元兇弒立,以為中書侍郎。孝武入討,呼之使作符檄,固辭。劭大怒,會殷沖救得免。托落馬,間行奔新亭,以為竟陵王誕驃騎錄事參軍、淮陵太守。時(shí)國哀未釋,誕欲起內(nèi)齋。懷文以為不可,乃止。尋轉(zhuǎn)揚(yáng)州中從事史。時(shí)議省錄尚書,懷文以為非宜,上議不從。遷別駕從事史。
及江夏王義恭遷西陽王子尚為揚(yáng)州,居職如故。時(shí)熒惑守南斗②,上乃廢西州舊館,使子尚移居?xùn)|城以厭之。懷文曰:“天道示變,宜應(yīng)之以德,今雖空西州,恐無益也。”不從,而西州竟廢。
大明二年,遷尚書吏部郎,時(shí)朝議欲依古制置立王畿,揚(yáng)州移居會稽,猶以星變故也。懷文曰:“周制封畿,漢置司隸,各因時(shí)宜,非存相反,安人定國,其揆一也。敬人心所安,天亦從之,未必改今追古,乃致平一。神州舊壞,歷代相承,異于邊州,或置或罷。既物情不悅,容虧化本。”又不從。
三年,子尚移鎮(zhèn)會稽。遷撫軍長史,行府州事。時(shí)囚擊甚多,動經(jīng)年月,懷文到任,訊五郡九百三十六獄,眾咸稱平。
入為侍中,寵待隆密。竟陵王誕據(jù)廣陵反,及城陷,士庶皆裸身鞭面然后加刑,聚所殺人首于石頭南岸,謂之髑髏山。懷文陳其不可,上不納。
孝武嘗有事圓丘,未至期而雨晦竟夜。明旦風(fēng)霽,云色甚美,帝升壇悅。懷文稱慶曰:“昔漢后郊祀太一,白日重輪,神光四燭。今陛下有事茲禮,而膏雨迎夜,清景麗朝,斯實(shí)圣明幽感所致,臣愿與侍臣賦之。”上笑稱善。
揚(yáng)州移會稽,上忿浙江東人情不和,欲貶共勞祿,唯西州舊人不改。懷文曰:“揚(yáng)州徙居,既乖人情,一州兩格,尤失大體。”上不從。
懷文與顏竣、周郎素善,竣以失旨見誅,郎亦以忤意得罪。上謂懷文曰:“竣若知我殺之,亦當(dāng)不敢如此。”懷文默然。又嘗以歲夕與謝莊、王景文、顏師伯被敕入省,未及進(jìn),景文因談言次稱竣、朗人才之美,懷文與相酬和。師伯后因語次白上,敘景文等此言。懷文屢經(jīng)犯忤,至此上倍不悅。
上又壞諸郡士族以充將吏,并不服役,至悉逃亡。加以嚴(yán)制不能禁,乃改用軍法,得便斬之。莫不奔竄山湖,聚為盜賊。懷文又以為言。
齋庫上絹年調(diào)鉅萬疋,綿亦稱此,期限嚴(yán)峻。人間買絹一疋至三二千,綿一兩三四百,貧者賣妻子,甚者或自縊死。懷文具陳人困,由是綿絹薄有所減,俄復(fù)舊。
子尚等諸皇子皆置邸舍,逐什一之利,為患偏天下。懷文又曰:“列肆販賣,古人所非。卜式明不雨之由,弘羊受致旱之責(zé)。若以用度不充故,宜量加減省。”不聽。
孝建以來,抑黜諸弟,慶陵平后,復(fù)欲更峻其科。懷文曰:“漢明不使其子比光武之子,前史以為美談。陛下既明管、蔡之誅,愿崇唐、衛(wèi)之寄。”及海陵王休茂誅,欲遂前議。太宰江夏王義恭探得密旨,先發(fā)議端,懷文固請不可,由是得息。
時(shí)游幸無度,太后六宮常乘副車在后,懷文與王景文每諫不宜亟出。后因從坐松樹下,風(fēng)雨甚驟。景文曰:“卿可以言矣。”懷文曰:“獨(dú)言無繼,宜相與陳之。”江智深臥草側(cè),亦謂之善。俄而被召俱入雉場,懷文曰:“風(fēng)雨如此,非圣躬所宜。”景文又曰:“懷文所啟宜從。”智深未及有言,上方注弩,作色曰:“卿欲效顏竣邪?何以恒知人事!”又曰:“顏竣小子,恨不得鞭其面。”
上每宴集,在坐者咸令沈醉。懷文素不飲酒,又不好戲,上謂故欲異己。謝莊嘗誡懷文曰:“卿每與人異,亦何可久。”懷文曰:“吾少來如此,豈可一朝而變。非欲異物,性之所不能耳。”
五年,出為晉安王子勛征虜長史、廣陵太守。明年坐朝正事畢,被遣還北,以女病求申,臨辭又乞停三日,訖猶不去,為有司所糾,免官,禁錮十年。既被免,賣宅還東。上大怒,收付廷尉賜死。
《南史》卷三四
〔注 釋〕
①元兇:指劉劭(公元424—453年),字休遠(yuǎn)。南朝宋文帝長子、封皇太子。曾行巫蠱害父、事泄、入殿弒父。即帝位,諸鎮(zhèn)起兵,戰(zhàn)敗,為高禽所執(zhí),被殺。②熒惑守南斗:古代認(rèn)為示變天象之一。
〔相關(guān)史料〕
初,侍中沈懷文,數(shù)以直諫忤旨。懷文素與顏竣、周朗善,上謂懷文曰:“竣若知我殺之,亦當(dāng)不敢如此。”懷文嘿然①。侍中王彧,言次稱竣、朗人才之美,懷文與相酬和,顏師伯以白上,上益不悅。上嘗出射雉,風(fēng)雨驟至,懷文與王彧、江智淵約相與諫。會召入雉場,懷文曰:“風(fēng)雨如此,非圣躬所宜冒。”彧曰:“懷文所啟,宜從。”智淵未及言,上注弩作色曰:“卿欲效顏竣邪,何以恒知人事!”又曰:“顏竣小子,恨不先鞭其面!”每上燕集②,在坐者皆令沉醉,嘲謔無度。懷文素不飲酒,又不好戲調(diào),上謂故欲異己。謝莊嘗戒懷文曰:“卿每與人異,亦何可久!”懷文曰:“吾少來如此,豈可一朝而變!非欲異物,性所得耳。”上乃出懷文為晉安王子勛征虜長史,領(lǐng)廣陵太守。
懷文詣建康朝正,事畢遣還,以女病求申期,至是猶未發(fā),為有司所糾,免官,禁錮十年。懷文賣宅,欲還東。上聞,大怒,收付廷尉。丁未,賜懷文死。懷文三子澹、淵、沖,行哭為懷文請命,見者傷之。柳元景欲救懷文,言于上曰:“沈懷文三子,涂炭不可見;愿陛下速正其罪。”上竟殺之。
《資治通鑒》卷一二九
〔注 釋〕
①嘿然:同默然。②燕集:宴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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