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子云判牛案
明朝時期經濟謀略個案。明朝時期,新長縣王敬,因從軍戍邊將自家的六頭母牛寄養在舅父李進家。母牛養了五年,產下三十頭小牛。王敬從邊疆回鄉后,他舅父只給他四頭牛,說有兩頭已經死了,經過交涉王敬愿意償還幾年的草料和功夫費,其舅父也不肯還給小牛。王敬很生氣,投書申訴。縣令裴子云頗有謀略,他讓人把王敬先送進監牢,又吩咐把李進押來。李進膽戰心驚地到了縣衙,裴子云假裝叱責他說:“盜賊和你一起偷了三十頭牛,把牛都藏在你家里了。”然后又大聲說捉盜牛賊上來和李進對質。手下人拿了件衣服蒙住王敬的頭,讓他立在墻的一邊。李進一看有人對證,著急了,實話實說:“我家的三十頭牛,全是外甥的母牛生的,實在不是偷來的。”裴子云于是令人把王敬頭上的衣服拿掉,李進一見,忙說:“這就是我的外甥。”話一出口,就知道上當了。裴子云說:“那你就趕快還他牛,念你五年的辛苦,可以給你幾頭表示謝意。”此判決深得民眾稱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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