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傳統文化·歷史文化·紹興和議
南宋與金朝的議和事件。宋紹興十一年(金熙宗皇統元年,1141)十一月,南宋在軍事上取得勝利的情況下,與金簽訂了屈辱的和約,約定東以淮水、西以大散關為界,割唐、鄧二州及商、秦兩州之半予金,每年向金納貢銀、絹各25萬兩、匹。宋奉表向金稱臣。金則冊宋主為皇帝,歸還高宗之生母韋氏和徽宗遺體。秦檜因議和有功而加官太師,封魏國公。
中華傳統文化·歷史文化·紹興和議
南宋與金朝的議和事件。宋紹興十一年(金熙宗皇統元年,1141)十一月,南宋在軍事上取得勝利的情況下,與金簽訂了屈辱的和約,約定東以淮水、西以大散關為界,割唐、鄧二州及商、秦兩州之半予金,每年向金納貢銀、絹各25萬兩、匹。宋奉表向金稱臣。金則冊宋主為皇帝,歸還高宗之生母韋氏和徽宗遺體。秦檜因議和有功而加官太師,封魏國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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