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傳統文化·地理文化·十三省
元代除京師附近地區直隸于中書省外,又于河南、江浙、湖廣、陜西、遼陽、甘肅,嶺北、云南等處設行十一中書省,簡稱十一行省。置丞相,平章等官以總攬該地區的政務,行省遂成為最高地方行政區的名稱。明代改行中書省為承宣布政使司,除兩京直轄地區外,共有十三布政使司,但習慣上仍稱行省、簡稱十三省。清沿置。見《元史·百官志》及《明史職官志四·承宣布政使司》。
中華傳統文化·地理文化·十三省
元代除京師附近地區直隸于中書省外,又于河南、江浙、湖廣、陜西、遼陽、甘肅,嶺北、云南等處設行十一中書省,簡稱十一行省。置丞相,平章等官以總攬該地區的政務,行省遂成為最高地方行政區的名稱。明代改行中書省為承宣布政使司,除兩京直轄地區外,共有十三布政使司,但習慣上仍稱行省、簡稱十三省。清沿置。見《元史·百官志》及《明史職官志四·承宣布政使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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