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勘學·什么是校勘·校勘與校讎的區別
長期以來,有相當一部人認為,校勘就是校讎,從某種意義上說,這種說法有一定的合理成分,但是認真追究根底,則不難發現它們是有區別的。
“校讎”一詞創自劉向,他說:
“讎校”,一人讀書,校其上下,得其謬誤為校。一人持本,一人讀書,若怨家相對。
這是李善注《文選·魏都賦》所引《風俗通》中引的劉向《別錄》語。宋修《太平御覽》卷六一八《學部》一二“正謬誤”條,也引了一段內容基本相同的話:
劉向《別傳》(按當為《別錄》之誤)云:讎校者,一人持本,一人讀析,若怨家相對,故曰讎也。
雖然有人解釋說,一人校稱“校”,二人共校為“讎”,但不論是讎校還是校讎,從字面意義上看,基本都指校勘。《后漢書》卷一○《和熹鄧皇后紀》中亦使用了 “讎校”一詞:
太后自入宮掖,從曹大家受經書,兼天文、數術。晝省王政,夜則誦讀,而患其謬誤,懼乖典章,乃博選諸儒劉珍等及博士、議郎,四府掾史五十余人,詣東觀讎校傳記。
唐章懷太子李賢注云:“讎,對也。”這和劉向的解釋“如怨家相對”完全吻合。可以認為“讎校傳記”,即是對“傳記”的校勘。
但是,自宋人鄭樵著《通志·校讎略》,復經清人章學誠著《校讎通義》,“校讎”一詞的含義變得復雜起來。這一點,章學誠講得最明確,他說:
校讎之學,自劉氏父子淵源流別,最為推見古人大體,而校訂字句,則其小焉者也,絕學不傳,千載而后,鄭樵始有窺見,特著校讎之略,而未盡其奧,人亦無由知之。世之論校讎者,惟爭辨于行墨字句之間,不復知有淵源流別矣。近人不得其說,而于古書有篇卷參差,敘例同異當考辨者,乃謂古人別有目錄之學,真屬詫聞。
(《章氏遺書·外編·信摭》)
從章學誠的話中不難看出,他基本否定了校讎應當大體就是校勘的固有涵義,卻認為圖書分類,即所謂“淵源流別”才是校讎的根本。清代另一學者朱一新亦持此類主張,他說:“校讎之學所以可貴,非專以審訂文字異同為校讎也……世徒以審訂文字為校讎,而校讎之途隘;以甲乙簿為目錄,而目錄之學轉為無用。多識書名,辨別版本,一書估猶為之,何待學者乎?”(《無邪堂答問》卷二)近代著名學者余嘉錫對章、朱之說有所批評,他說:
據《風俗通》引劉向《別錄》釋校讎之義,言校其上下,得謬誤為校,則校讎正是審訂文字,漁仲 (鄭樵)、實齋 (章學誠)著書論目錄之學,而目為校讎,命名已誤。朱氏之說非也,特目錄不專是校讎、版本耳。
(《目錄學發微·目錄學之意義及其功用》)
其實,劉向已經給校讎下了明確的定義,而章學誠則將劉向所言校讎的內容斥之為“爭辨于行墨字句之間”,“則其小焉”,并予以摒棄,但是仍然保存校讎這一軀殼,卻充入“淵源流別,最推見古人大體”之實。“淵源流別”指的是劉向校書中最關鍵的一環——編目,除此之外還有編書、校讎,然而這三部分工作,在當時只有校讎有個明確的名目,這大概就是章學誠以校讎之名為編目之實的原因。
當年劉向奉命校書是在西漢成帝和平三年 (公元前26),這正是我國書籍的簡牘時期。由于簡牘笨重,且一簡一牘容字不多 (一般是二十至三十字左右),故當時書籍的流行方式和后世不同,那時的書籍不是以整部書的形式流傳,而是以單篇的形式流傳。怎么證明這說法不是想當然呢?《史記》卷六二《管晏列傳》有司馬遷的論贊:
太史公曰:吾讀管氏《牧民》、《山高》、《乘馬》、《輕重》、《九府》及《晏子春秋》,詳哉其言之也。
這里除《晏子春秋》外,都是《管子》一書中的篇名,其中《牧民》、《山高》(一名《形勢》)、《乘馬》都在第一卷,《輕重》在卷二四,只有《九府》不見于《管子》,裴骃說“《九府》書民間無有”,但司馬貞說,所謂《九府》,“蓋錢之府藏”,所以應該作《輕重九府》。總之,司馬遷不說讀《管子》,而說讀《牧民》等等,足見這些篇都是單獨流行的,否則太史公不會只提這么幾篇。又如《史記》卷六三《老子韓非列傳》:
秦王見《孤憤》、《五蠹》之書,曰:“寡人得見此人與之游,死不恨矣。”
《孤憤》、《五蠹》都是《韓非子》一書中的篇名,秦王不說讀《韓非子》,卻說讀《孤憤》、《五蠹》之書,既然稱之為“書”,足見這些篇是單獨流傳的,否則,秦王的話就令人費解了。
清代著名學者劉寶楠在所著《愈愚錄》卷五“古書篇傳單行”條,亦提供了三條證據:
①《漢書·昭帝紀》:始元五年,詔曰:“朕以眇身,獲保宗廟,通《保傅傳》,《考經》、《論語》、《尚書》,未云有明。” 《保傅傳》乃 《賈子》 書中一篇。
②又《藝文志》“弟子職”一篇,應劭注,在《管子》 書中。
③《后漢書·竇融傳》 “乃賜融以 《外屬圖》及 《太史公·五宗·外戚世家·魏其侯列傳》”,皆是篇傳單行。
特別是《漢書·藝文志》在著錄圖書時,大都交待了某書多少篇。如《春秋類》:“凡春秋二十家,九百四十八篇,省《太史公》四篇。”這里提到省《太史公》四篇,是說明當時書籍確實是以單篇流行的又一證據。
既然當時的書籍是以單篇流行,這就給當時的整理和著錄圖書帶來一些麻煩,即整理者必須把一個人或一個學派的所有單篇文章收集到一起,校訂訛誤,刪去重復,確定或統一書名,然后才有可能著錄,所以,劉向的校書實際上包含了三方面的工作,這就是:①校勘,即當時所說的校讎。②校訂新本或編定新書。③撰寫書目,加以著錄。這三項工作簡而言之就是校勘、編書、編目。當時,劉向作為這次校書的總其成者,“每一書已,向輒條其篇目,撮其指意,錄而奏之”(《漢書》卷三○《藝文志》)。據梁代著名目錄學家阮孝緒說,這些書錄“隨竟奏上,皆載在本書”,但因這些書錄很有參考價值,故“時又別集眾錄,謂之 《別錄》,即今之 《別錄》是也”(《七錄序》,見《廣弘明集》卷三)。由于這些書錄的別行,故至今仍可看到部分流傳下來的這類書錄,這對后人了解當時的校書工作是十分有意義的,現舉幾例如下:
① 《戰國策》 書錄
護左都水使者、光祿大夫臣向言:所校中戰國策書,中書余卷,錯亂相糅莒,又有國別者八,篇少不足。臣向因國別者,略以時次之,分別不以序者以相補。除復重,得三十三篇。本字多誤脫為半字,以趙為肖,以齊為立,如此字者多。
中書本號或曰《國策》,或曰《國事》,或曰《短長》,或曰《事語》,或曰《長書》,或曰《修書》。臣向以為戰國時游士輔所用之國,為之策謀,宜為《戰國策》。其事繼春秋以后,迄楚漢之起,二百四十五年間之事,皆定,以殺青書,可繕寫。
②《晏子》書錄
右《晏子》凡內外八篇,總二百十五章……臣向言:所校中書《晏子》十一篇,臣向謹與長社尉臣參校讎太史書五篇,臣向書一篇,臣參書十三篇,凡中外書三十篇,為八百三十八章。……外書無有三十六章,中書無有七十一章,中外皆有以相定。中書以夭為芳,又為備,先為牛,章為長,如此類者多,謹頗略椾,皆已定,以殺青書,可繕寫。
③《管子》書錄
……臣向言: 所校讎中管子書三百八十九篇,大中大夫卜圭書二十七篇,臣富參書四十一篇,射聲校尉立書十一篇,太史書九十六篇,凡中外書五百六十四篇,以校除復重四百八十四篇,定著八十六篇,殺青而書,可繕寫也。
從以上列舉的書錄不難看出,當時社會上所流傳的書籍,不僅一書的篇第參差不齊,如《晏子》有十一篇者,又有五篇者,甚至還有僅一篇的,而且書名也不統一,如關于戰國策書,即有六個不同的書名。這種情況,便決定了劉向校書必須是校讎、編書、編目三項工作同時先后進行,否則就不可能理清當時的中秘藏書。
但是隨著紙的發明和廣泛使用,書籍的傳播方式起了很大變化,它不再以單篇流傳,而是以集的形式出現。《四庫總目》“別集類”小序說:
集始于東漢,荀況諸集,后人追題也。其自別名者,則始張融《玉海集》,其區分部帙,則江淹有前集,有后集。梁武帝有詩賦集,有文集,有別集。梁元帝有集,有小集。謝朓有集,有逸集,與王筠之一官一集,沈約之正集百卷。又別選集略三十卷者,其體例均始于齊梁,蓋集之盛,自是始也。
由于書籍的流傳形式發生了變化,這時,所謂校書三個環節中的編書一環便基本不復存在了。如果說,過去廣搜異本既是為了校勘,又是為了編書的話,那么現在就只是用于校勘了。再者,因為書籍大都由作者手自編定,這時著錄圖書也就比過去簡便了許多,如果說,過去必須先按人或學派收輯單篇,編定成書之后再加以著錄的話,那么現在只要廣泛搜集各種圖書詳加分類就可以了。例如梁代的目錄學家阮孝緒,即可憑借一人之力,編成一部頗為重要的書目——《七錄》,他在這部書的序中說:
孝緒少愛墳籍,長而弗倦。臥病閑居,傍無塵雜。晨光才啟,湘囊已散,宵漏既分,綠帙方掩,猶不能窮究流略,探盡秘奧,每披錄內省,多有缺然。其遺文隱記,頗好搜集。凡自宋齊以來,王公搢紳之館,茍能蓄聚墳籍,必思致其名簿。凡在所過,若見若聞,校之官目,多所遺漏,遂總集眾家,更為新錄。
( 《廣弘明集》 卷三)
從這篇序中,可以清楚地看出,齊梁時代的編目,已和劉向時代大不相同,這時,顯然已沒有了“編書”或“校定新本”這一環節,而只要廣搜“名簿”,“窮究流略”,即詳加分類就可以了。這充分說明,囊括校讎、編書、編目三位一體的所謂校書,只存在于特定的歷史條件下,隨著歷史條件的變化,這種三位一體的校書早已名存實亡。它的內容,顯然已被獨立發展起來的校勘學和目錄學所取代,也可相當于今日的古籍整理重要部分。
明確地說,校書只存在特定的歷史條件下,它是簡策時代校理圖書的特有形式,而“校讎”不過是校書三環節之一,如果在校勘學、目錄學都已獨立發展成一門學科的今天,仍恪守兩千年前的校書模式,一定要把由校讎發展成的校勘學以及從編書、編目變化發展成的目錄學硬塞在“校讎”一名之下,這與客觀實際情況不符,也不利于對學科的認識和運用。從理論上說,這也是違反歷史唯物主義發展觀的。已故當代著名學者王重民說:
劉向在編目以前,先要做校讎工作,校定新本,這是圖書發展的歷史階段所造成的。這一工作是校書而不是編目,但后人常把劉向的校書和編目混為一談,或以校讎學包括目錄學,都是不對的。
( 《中國目錄學史論叢》)
王重民所以批評把校書(即校讎)與編目混同,以校讎學包含目錄學的說法,正是因為這種說法違背了歷史的真實。
然而這并不是說,“校讎”這個詞在今天已沒有絲毫的活力。從這個詞的實際情況考察,劉向所謂“一人持本,一人讀書”云云,“校讎”所指的主要還是訂正文字訛誤的校勘,但它僅僅是一書前后的本校,以及一書諸本的對校,盡管今天的校勘方法不限于這兩種,但因“校讎”是校勘發展中的一個階段的體現,所以用校讎代指校勘,并非完全沒有道理。事實上,在鄭樵之前,校讎大體上就是校勘的異名詞,如南宋朝廷為了整齊清理圖書,由館閣制訂《校讎式》,從內容上看,基本上就是一個校勘的規程。
歷代藏書家,為了增加不同版本的藏書,往往在一書上,過錄該書多種版本的異同情況,因為這是通過諸本對校完成的,所以這樣的藏書家一般被稱之為校讎家,倒是非常確切的。
因此,那種把校勘、編書、編目三者合而為一稱作校讎的作法,是不科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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