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儒學(孔孟荀)·宋明新儒學與“先秦儒學”研究
宋明新儒學或一般所稱的“宋明理學”從十一世紀到十七世紀,歷時七百年之久。宋明理學討論的,主要是以“性與天道”為中心的哲學問題,也涉及政治、教育、道德、史學、宗教等方面的問題。性與天道,是孔門大弟子子貢所不可得而聞的高深的哲學。事實上,孔孟及先秦儒家對宇宙論、本體論講得很少,宋明理學就對他們所提倡的仁、義、孝、悌等倫理思想提出本體論的證明,從而創造出比較完整的思想體系。宋明理學是在經學、佛學、道教結合的基礎上孕育發展起來的。它吸收了佛學和道教思想,但中心思想仍然是孔子、孟子的學說。
理學家主要通過注釋儒家經典,闡述理學思想。他們著重研究的有《易》、《春秋》、《詩》、《禮》,當然儒家經典中闡釋最多的,則為《四書》,這是宋明理學的“先秦儒學研究”的最重要的成果。自二程提倡《四書》,朱熹作《四書章句集注》、《四書或問》之后,《四書》的地位高過《五經》,《四書》類的著作,汗牛充棟。
理學家注釋儒家經典,把它納入理學軌轍。他們的辦法是用理學觀點進行注釋,用理學家的言論思想進行注釋。朱熹的《四書集注》,就是這樣做的。例如《論語集注》,除朱熹自己的注解之外,所引別人的注解基本上是二程及其弟子的言論。開卷第一篇《學而》,共十六章,引二程十三處,引尹氏六處,謝氏三處,游氏三處,楊氏一處,胡氏、洪氏、吳氏、范氏各一處,張敬夫一處。第二篇《為政》,共二十四章,引二程十處,范氏五處,胡氏四處,其他周氏、呂氏、謝氏、陸氏、馬氏各一處,張敬夫一處。第三篇《八佾》,共二十六章,引二程七處,引謝氏六處,楊氏、尹氏各五處,范氏四處,游氏、李氏、吳氏、黃氏、呂氏各一處,趙伯循一處。根據前三篇六十六章的統計,可以得出如下認識:甲、引二程最多,引程門大弟子尹焞、謝良佐、游酢、楊時也較多。也有不少朱熹自己的注解。乙、主要引理學家對《論語》的解釋和發揮,極少引宋以前的注家。丙、主要是發揮義理,不多在名物訓詁上用工夫。這就清楚表明,朱熹注《論語》,乃是以理學家的言論思想,特別是二程及程門弟子的言論思想來解釋《論語》。這樣做的結果,就把《論語》納入了程、朱理學的軌轍,完全代替了漢、魏以來對《論語》的解釋。這是一個極可注意的特點。朱熹注《論語》,重在義理,不重訓詁,拋開了漢儒注經的傳統,這雖是宋儒解經的一般學風,但是朱熹走得更遠。這是值得注意的又一特點。除《四書集注》外,朱熹還輯有《論孟精義》一書,其中 《論語》20卷,《孟子》 14卷,朱熹認為《論語》、《孟子》為儒家重要經典,“學者所以求道之至要”(自序)。所以在著成《四書集注》、《或問》后,又取二程、張載以及范祖禹、呂希哲、呂大臨、謝良佐、游酢、楊時、侯仲良、尹焞、周孚先等十二家之說,分條附列 《論》、《孟》之后,名之為 《論孟精義》,旨在發明程子學說。他說:“宋興百年,河洛之間有二程先生者出,然后斯道之傳有繼,其于孔子孟氏之心蓋異世而同符也。故其所以發明二書之說,言雖近而索之無窮,指雖遠而操之有要,使夫讀者非徒可以得其意,而又可以并其所以進于此者而得之。其所以興起斯文,開悟后學可謂至矣。”(自序)又引程子的話發明《論語》、《孟子》在義理之學中的地位:“學者當以《論語》、《孟子》為本。《論語》、《孟子》既治,則六經可不治而明矣。”本書雖不及《四書集注》、《或問》精要,但朱熹自視甚重。圍繞朱熹的《四書》研究,宋代又有真德秀和金履祥撰輯《四書集編》和《論語孟子集注考證》。真德秀早年從游于朱熹弟子詹體仁,對朱熹推崇備至,謂“巍巍紫陽,百代宗師”。德秀的《四書集編》博采朱熹之說,條列而分附于四書各章之后,以發明四書之意。間或附以自己心得創見以折衷訛異。自謂 “ 《大學》、《中庸》之書,至于朱子而理盡明,至予所編而說始備。雖從《或問》、《輯略》、《語錄》中出,然銓擇刊潤之功亦多,間或附以己見。學者倘能潛心焉,則有余師矣。然又須先熟乎諸書,然后知予用功深,采取精”。朱熹《四書集注》以發明義理為主,而于事跡典故大多疏略;又立言簡奧,辭約意廣,學者往往不能領其精義。金履祥所撰《論語孟子集注考證》,實即《四書集注》中《論語》、《孟子》兩書集注之疏,因宋趙順孫已撰《四書纂疏》,故不名疏。考證仿《經典釋文》之例,摘取經注及序說中的疑難字句,作考證疏釋。對朱注的闡釋,或揭明其出處;或引他人之說以證之。至于未定之說,折衷歸一;不當之處,為之疏證; 精妙之義,發微演繹; 名物典故,考證尤多。
張栻是南宋與朱熹齊名的理學家,對先秦儒學有精深的研究,撰有《癸巳論語解》和 《癸巳孟子說》。張栻十分推尊《論語》,認為《論語》之書,孔子之言行,應當終身盡心習行。他說:“始則據其所知而行之,行之力,則知愈進,知之深則行愈達,是知嘗在先,而行未嘗不隨之也。”(《論語解自序》)所以張栻解《論語》不注重辭語訓釋,而意在發明知行本意,分章串解,以闡釋義理為主。張栻與朱熹是好友,二人研討《論語》,往復辯難,商訂此書。《論語解》采納朱熹部分意見,朱熹作《論語集注》,亦有采擇張栻之說者。《孟子說》與《論語解》是姊妹篇,集中反映張栻的理學思想,主旨以二程性理之學為依歸,分章串解義理。認為天命是理的本然狀態,性是理在人身上的體現,提出“同體異取”的命題。張栻折服于孟子的性善說和仁政說。
宋代自二程把《大學》、《中庸》、《論語》、《孟子》抬高到和六經相同的地位,理學家無不重視這幾部先秦經典。譬如,張載著有《論語說》、《孟子說》、《橫渠孟子解》,張九成的《孟子傳》、陳淳的《四書性理字義》。當然,宋代的儒學研究并不局限于理學的范圍內,如邢昺的《論語正義》也可謂經典之作。邢昺于真宗咸平二年(999)奉詔與杜鎬、舒雅、孫奭、李慕清、崔偓佺等改定皇侃舊疏而作新疏。邢疏“翦皇氏之枝蔓而稍傅以義理”(《四庫提要》),又于“章句訓詁名器事物之際甚詳,故能與何注并傳”,“其薈萃群言,創通大義,正為程朱開其先路矣”(周中孚《鄭堂讀書記》)。由于邢疏義理及名物訓詁皆勝于皇疏,故邢疏出而皇疏微。又如孫奭的 《孟子音義》和《孟子疏》。孫奭奉敕校定《孟子》趙岐注,發現唐張鎰的《孟子音義》漏洞百出,丁公著的《孟子手音》偽謬時有。于是孫奭以趙注為底本,兼采二書音義之善,參考唐陸善經《孟子注》,“削異說之煩,證以字書,質諸經訓,其疑滯備其闕遺,集成音義二卷”(《孟子音義序》)。《孟子疏》實為宋儒偽托,疏文膠柱趙岐之說,未能解釋名物制度,亦未能刊正經注之偽舛闕遺,而于趙注之義多所未解,對趙注所引典故亦往往妄說。但偽疏也有疏解精善處。“如公都子回、告子曰章疏云云,形色天性章疏云云,此二段精善之至,近人以其偽而蔑棄之,不知其有可取者矣” (陳澧 《東塾讀書記》)。
自北宋興起的理學,至南宋朱熹集其大成,這種哲學化的儒學,對于維護封建制度的作用,自非漢唐時期的儒學所能比擬。可是,程朱理學直到朱熹去世之后才宣布開禁,到元代才將程朱的經傳、集注列為試子程式,成為官學。至于程朱理學處于獨尊的地位,成為統治階級的統治思想,則是在明朝建立以后的事。明初開國伊始,劉基、宋濂等一批近臣,與明太祖“論道經邦”,議論“禮樂之制”,以孔孟之書為經典,以程朱注解為“規矩”。永樂年間,在明成祖朱棣的御臨下,以程朱為標準,匯輯經傳、集注,編為《五經大全》、《四書大全》、《性理大全》,詔頒天下,統一思想,是所謂“合眾途于一軌,會萬理于一原”,“使家不異政,國不殊俗”。三書的頒行,標志著朱熹統治地位的最終確立。所以顧炎武說:“儒臣本旨修《四書》、《五經大全》,可以章一代教學之功,啟百世儒林之緒;而僅取已成之書,抄譽一過,上欺朝廷,下誑士子,唐、宋之時,有是事乎?經學之廢,實自此始。”
明朝中期,儒學發展的主要內容是王守仁心學的崛起及王學的廣泛傳播。心學在朱熹的時代即有陸九淵開其端。程朱理學與陸王心學間差異之一是“朱子道問學工夫多,陸子靜卻以尊德性為主”,王陽明本其“知行合一”之說,堅決否認 “道問學”與“尊德性”可以歧而為二;陽明之后,王學末流虛言“良知”,盡廢學問。心學一系對先秦儒學的研究不為世人所重,也是理所當然。不過劉宗周《論語學案》十卷,卻值得一提。書中多引宋儒以及其師之說以證成己意。宗周講學以慎獨為宗,篤信陽明之學,又能救正其失,對王學末流墮入禪學則深加針砭,反對悟“空”,主張 “孝”、“悌”即為人性之 “良知”、“良能”。本書為宗周之講義記錄,用語體白話直抒胸臆,故“其論不無純駁”(《四庫全書總目》)。劉宗周的思想對其弟子清初樸學大師黃宗羲影響甚深。
總的來說,盡管宋明理學繼漢、唐經學而起,但宋明理學家們從不承認兩者之間的關系,他們宣稱直接繼承堯、舜、周、孔,而鄙薄漢、唐經學,對于先秦儒學的研究,往往像陸九淵那樣毫不韙言“六經注我”的學術風氣,因此,嚴格來說在宋明理學家那兒只有對先秦儒學的發展,而無對先秦儒學的客觀性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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