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藥學·《本草綱目》之前的中藥學·《新修本草》——中國第一部國家藥典
在唐代,由于國家統一,經濟發展,交通貿易發達,再加上西北少數民族的內遷,西域和印度文化的交流,使得中藥數目不斷增加,《本草經集注》難以符合當時的需求。于是蘇敬在唐高宗顯慶二年(657)向高宗提出編修本草的建議。經過兩年工作,在公元659年編撰完畢。隨即由政府頒行。這是我國政府頒行的第一部藥典。它比西方最早頒布的政府藥典——紐倫堡藥典要早八百三十三年,因而是世界上最早的藥典。它在世界醫藥史上占有一定地位。
《新修本草》共五十四卷。其中正文二十卷、藥圖二十五卷、圖經七卷及目錄二卷。書中載藥八百四十四種,分玉石、草木、獸禽、蟲、魚、果、菜、米谷、有名未用九類。在編寫過程中,為了廣泛收集各地藥物資料,政府曾通令全國各個郡縣,選取當地道地藥材,用以作為實物標本,進行描繪圖樣后送至長安。一些已被醫界采用的外來藥物如訶黎勒、胡椒、阿魏、安息香、密陀僧等都被收入書內。此書在編寫過程中,一方面尊重前人勞動成果,如對《本草經》的文字,不加修改,保存原貌;另一方面廣泛吸取人們的意見。如在書的序中提到載入藥物的原則是“普頒天下,營求藥物。羽毛鱗介,無遠不臻;根莖花實,有名咸萃”,在藥物應用方面則做到“詳探秘要,博宗方書”,從而達到“本經雖缺,有驗必書;別錄雖存,無稽必正”,改變了天下文章一大抄的抄書陋習。此書圖文并茂,注重中藥的形態,便于學習及研究,且藥圖圖經超過正文,在我國古典著作中惟此一部。另外,此書是國家組織二十三人的集體創作,并非個人勞動,這在唐代之前亦屬罕見。
由于此書內容豐富,具有很高的學術及應用價值,在很長時間內一直在國內外醫藥學領域內發揮著作用。唐朝政府將它規定為學習中醫學的必修課程之一。流傳全國達三百年。以后逐漸被宋代的《開寶本草》所取代。我國后世的著名本草書籍如《蜀本草》、《開寶本草》、《證類本草》、《本草綱目》等,都載有它的內容。此書傳到日本后,也成為日本醫學生的必讀課本。日本官方還制訂律令《延喜式》,規定讀此書的期限為:“凡讀醫經者……新修本草三百一十日。”可見日本對此書的重視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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