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蜀文化·風土習俗·紅白習俗
(1) 婚俗
四川地區的婚俗略同于全國各地,只在少數民族地區保留了一些古老的婚俗。如川滇交界地區的摩梭人(納西族的一支)的阿注婚即走婚,是一種母系氏族的婚俗。漢族地區則與全國同步。在社會等級上,實行并不是很嚴格的等級內婚,但到了東漢以后,由于門閥觀念的盛行,世家大族和庶民百姓之間幾乎概不通婚。東晉以后,四川地區的世族在戰亂中幾乎消亡殆盡,婚俗開始向重視經濟實力傾斜,富裕的少數民族如僚人等與漢族通婚也被視為正常。清代四川婚俗已與全國其他地區沒有什么大的區別,到近代,則更是趨于一致,講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盛行姑表、姨表親,乃至“寒幫媳婦”(童養媳)小女婿、結婚沖喜、結陰親、歧視寡婦改嫁和上門女婿等。
至于具體的婚姻形式,則是兩千多年前的周王朝“六禮”的一脈相傳,各地在一些枝節上略有不同而已。締結婚姻一般是男方主動,也有由第三者提議的,看中某個女子后,即請人前往說合,如成功,則女方要在一張草紙上寫上該女子的生辰年月(俗稱開草八字)交給男方,男方要請算命先生測定女方八字是否與男子的相合。另外還要將雙方的“八字單”交付神裁,或將其分別放在兩個碟子中,碟子浮在小缸的兩邊,第二天若漂近則神裁合格,反之則不合;或將其在神龕下的香爐腳下放三天,三天之內若無不祥之兆如雞鴨死亡等,則為吉利,反之則否。此后便是換庚,此時男方才將其紅庚即生辰年月交附女方。然后插香訂婚,此時男方要送聘禮,并且從訂婚后到正式結婚前這一段時間內,逢年過節以及女方家里有重要活動如父母生日等,男方均要前往送禮。
一旦婚期確定,男方便要準備迎親了,而女方則要為出嫁女子準備好嫁妝。既然婚姻的價值取向傾向于經濟上的富裕,嫁妝也就要盡可能地追求豐厚,甚至有以房地產為嫁妝者。出嫁前女子一般要哭嫁,以示不忍心舍棄親人。各地哭嫁的時間長短不一,長者一二十天、短的一兩天,不哭的很少。男方迎親要用花轎,敲鑼打鼓、浩浩蕩蕩的迎親隊伍少則一二十人,多者上百人。女方要在侄子輩中選十二歲以下的兒童同坐花轎,稱為“塹轎”。一些地方還要先由父親或者兄長先試坐,據說可以避免新娘暈轎,這應該是某種遠古婚俗的痕跡。值得一提的是,涼山彝族迎親不用花轎,而是背新娘,由新娘的兄弟或叔伯等親戚將其背往男家,不論路途遠近,路途崎嶇均是如此。新娘途中不管什么情況均不能下地,否則要被人恥笑,并且子孫不能昌盛,新娘在婚前或二三日、或十幾日便開始控制飲食,俗稱“雜室”,以避免途中大、小便,更有甚者,新娘若在到達男家三日內大、小便,都要被人恥笑。與此相似,漢族一些地方迎親時,花轎也不落地。迎親結束后,拜過天地,鬧過洞房后,婚禮即告結束。
(2) 喪俗
四川的喪葬習俗豐富多彩,不少習俗至今具有一種神秘色彩。各種喪葬方式如土葬、水葬、天葬、火葬、崖葬、二次葬、塔葬等在不同的地區盛行,石棺葬、船棺葬反映了遠古的葬俗。特別是川南崇山峭壁上的懸棺葬,死者的靈魂之舟被高高地置于人跡不到的絕壁之上。由于人跡不至,加之年代久遠,人們便將其附會了不少傳說,形成一個個不解之謎,透出濃厚的神秘色彩。
遠古時期,四川地區流行船棺葬,死者被置于獨木舟形木棺中下葬,反映出先民的生活與江河密不可分。當時,以今重慶為中心的巴國和以今成都為中心的蜀國的葬俗已有明顯的區別。川東巴國所使用的船棺兩頭上翹,酷肖舟形;而川西蜀國使用的船棺卻兩頭平齊,類似槽形。船棺葬所用船棺為楠木制成,在楠木資源逐漸枯竭以后,船棺葬逐漸地用其他木料制成木制棺槨下葬。
漢代,四川廣泛流行的葬俗為崖葬,長江及其大大小小的十多條支流均有分布。崖葬就是在江河岸邊的石壁上開鑿墓窟,將死者葬于其中,受漢代事死者如生人的思想的影響,崖葬并不是簡單地鑿個石洞即可完事,而是開鑿工程宏大,按死者生前的生活需要,鑿有墓門、墓道、甬道、前室、中室、后室、前堂、例廳、耳室、側室等,甚至灶臺、排水溝等都一一俱備。崖墓還要雕刻出半拱梁枋、門檻瓦當等,既作裝飾,也是對死者生前居所的摹仿。其文化內涵為死者可據此過上體面的生活。
與此同時,成都地區由于缺乏石壁,乃實行磚墓葬,磚上多有畫像,形象地反映當時的社會生活,這就是著名的漢畫像磚。
在今涼山彝族聚居區,還保存有神秘的大石墓葬的遺跡,彝族自古實行火葬,大石墓顯然不是彝族墓葬,而是曾經生活在這一地區的某個民族的墓葬。大石墓是用重達數千斤或上萬斤的巨大石塊在地面上砌成,其葬式采用二次合葬,一墓數十人或百余人,最多可達一百三十余人,骨架雜亂堆集,男女老少均有。死者死后,親民將其尸體置于一露天平臺上,任其肌肉腐爛。然后擇定時間,將眾多的死者骨骼集中入葬。大石葬的本身就與遠古大石崇拜的意識有關。到后來,又由于其主人從這一地區消失,大石墓就逐漸被蒙上了神秘的色彩。
唐時四川地區廣泛流行磚墓葬。宋代磚墓在墓室中部死者腰部位置的墓底下面另設一坑,俗稱“腰坑”,內置隨墓品。腰坑為風水先生所選定的“穴位”位置,具有祈求吉祥的意義。宋代還十分流行分室墓葬,從唐時的夫妻合葬擴展為兄弟、父子聯葬,一墓數穴非常普遍。宋人蘇軾在其《東坡志林》中對此有所論述。合葬墓為事先建好,稱為“壽堂”,隨死者死亡時間的先后陸續下葬。為便于死者的亡靈互相交往,墓室之間的隔墻上留有通道,人未入葬時用磚或石塊填塞,入葬時撤去,可見生者為死者考慮非常周全。
明代葬俗更多注重的是墓葬的堅固、密封和尸體防腐。解放后四川地區至少有十具明尸出土。不僅尸體,而且隨葬的衣物等均完好無損。明代墓葬采用了三合土澆灌砌筑技術,三合土是用石灰混合石粉,與碎石和糯米漿攪拌而成,硬度很高,密封性能優良,可以創造一個堅固的封閉環境,再加上墓內有防腐劑,對尸體也進行防腐處理,如灌注水銀。堅固的墓葬和高明的防腐技術,說明明代葬俗的文化內涵更多地偏重實際,即對實實在在的尸體的保存,而不是如唐宋以前那樣看重靈魂世界。
清代葬俗沿襲秦漢以來的習俗,有一套復雜的禮儀,有五十多個環節,主要有閉斂(斂尸、換壽衣,停于尸床),點路燈(長明燈,點至安葬時),念經(做道場),豐都路引(冥途路引,豐都即今豐都縣,有鬼城及十殿閻王,故稱,路引上有死者姓名、籍貫、出生日期及填發日期及道符等),吾地、擇期、銘旗(送葬、送靈隊伍中走在最前面的就是銘旗,故名),填七單(做七),點主(靈牌上“主”字在此之前寫成王字,此時要請達官貴人或社會名流來加上一點,成為“主”字。有趣的是,一些地方用雞血來點),經過這些環節后,喪事才算辦完,以后就是定期上墳了。
晚清后受西方文化的影響,開始出現現代喪葬習俗,如佩戴黑紗,送花圈、挽聯等,追悼會的出現,則是光緒、宣統年間的事,其過程與現代基本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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