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話機發明中“五絲米的教訓”
電話是英國科學家貝爾發明的,1873—1877年貝爾在擔任美國波士頓大學生理學教授期間,進行了利用電流傳送聲音的試驗,經過無數次精心研究,終于在1876年發明出一部世界上最早的電話機,在整個科學界引起了轟動。
就在貝爾向有關部門申請發明專利時,愛迪生、萊斯等好幾位科學家都聲稱自己應享有這項發明的專利,說他們在貝爾之前就已經研制出了電話機。其中特別是萊斯態度最為堅決,他向美國最高法院起訴貝爾,經過法院和有關科學家的共同鑒定,萊斯敗訴,貝爾為電話的發明者。
在貝爾之前,科學家萊斯做了大量研究,他確已研制成了一個傳聲裝置,能用電流將音樂傳到千米之外,但這個裝置僅可以用來唱歌,不可以與對方交談,萊斯本人也承認這一點,因而不能認定這個裝置就是電話機的前身。
在法院和科學家鑒定時,貝爾毫不隱瞞地承認,他確實曾借助過萊斯的實驗,并在此基礎上繼續深入研究,他首先把萊斯裝置所用的間歇電流改成了連續直流電,解決了短促多變講話聲的問題;隨后,他又將萊斯裝置上的一顆螺絲釘往里擰了半圈,僅僅五絲米。這使萊斯瞠目結舌,使科學家們驚詫不已!就是這五絲米,貝爾成功地發明了電話機。
貝爾為了肯定萊斯以前的研究成果,同意將這項發明專利作為兩個人共有,表現出一個科學家的坦蕩胸懷。但是萊斯堅決不同意,他深為感慨地說:“我在離成功五絲米的地方灰心了,我將終生記取這個教訓!”
在科學研究上,五絲米和五英里所付出的努力是一樣的,成功在于再堅持一下的努力之中。既然有成功的希望,就要努力堅持下去,鍥而不舍,而不能遇到挫折和障礙就前功盡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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