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的毀板禁書
為了進行文化專制的統治,清朝統治者除推行文字獄政策外,對已死的學者的著作,也不遺余力地大肆搜羅,特別是明末遺老們的著作,凡有關前朝的論述,稍有微吟隱諷,皆搜剔而去。當時,如屈大均的《翁山詩文集》,被認為有悖逆之詞,“隱藏抑郁不平之氣”,還有錢謙益的《初學集》、《有學集》等,被搜羅有萬余部,均挑剔字眼,稍涉隱飾,即指罪刑殺,毀板焚書,嚴禁發行。據有歷史記載可查的,自乾隆三十九(1774)至四十七年(1782),凡焚書二十四次,五百三十八種,共一萬三千八百六十二部,實際上還遠非此數。其焚毀圖書之多,可與秦始皇之焚書相比。當時,凡以文字而立案者,一面拿辦,一面立即查抄。這并非著重他的家產,乃在查看其藏書及另外文字,如有別的“狂吠”,便可一并治罪。正如魯迅所說,他們以為“既敢‘狂吠’,必不出于一兩聲,非徹底根究不可?!?《學小學大全記》)。查抄遺書的目的,就是徹底消滅異說,進行文化專制統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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