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雜文《什么是“諷刺”?——答文學社問》原文與賞析
我想:一個作者,用了精練的,或者簡直有些夸張的筆墨——但自然也必須是藝術的地——寫出或一群人的或一面的真實來,這被寫的一群人,就稱這作品為“諷刺”。
“諷刺”的生命是真實;不必是曾有的實事,但必須是會有的實情。所以它不是“捏造”,也不是“誣蔑”;既不是“揭發陰私”,又不是專記駭人聽聞的所謂“奇聞”或“怪現狀”。它所寫的事情是公然的,也是常見的,平時是誰都不以為奇的,而且自然是誰都毫不注意的。不過這事情在那時卻已經是不合理,可笑,可鄙,甚而至于可惡。但這么行下來了,習慣了,雖在大庭廣眾之間,誰也不覺得奇怪;現在給它特別一提,就動人。譬如罷,洋服青年拜佛,現在是平常事,道學先生發怒,更是平常事,只消幾分鐘,這事跡就過去,消滅了。但“諷刺”卻是正在這時候照下來的一張相,一個撅著屁股,一個皺著眉心,不但自己和別人看起來有些不很雅觀,連自己看見也覺得不很雅觀;而且流傳開去,對于后日的大講科學和高談養性,也不免有些妨害。倘說,所照的并非真實,是不行的,因為這時有目共睹,誰也會覺得確有這等事;但又不好意思承認這是真實,失了自己的尊嚴。于是挖空心思,給起了一個名目,叫作“諷刺”。其意若曰:它偏要提出這等事,可見也不是好貨。
有意的偏要提出這等事,而且加以精煉。甚至于夸張,卻確是“諷刺”的本領。同一事件,在拉雜的非藝術的記錄中,是不成為諷刺,誰也不大會受感動的。例如新聞記事,就記憶所及,今年就見過兩件事。其一,是一個青年,冒充了軍官,向各處招搖撞騙,后來破獲了,他就寫懺悔書,說是不過借此謀生,并無他意。其二,是一個竊賊招引學生,教授偷竊之法,家長知道,把自己的子弟禁在家里了,他還上門來逞兇。較可注意的事件,報上是往往有些特別的批評文字的,但對于這兩件,卻至今沒有說過什么話,可見是看得很平常,以為不足介意的了。然而這材料,假如到了斯惠夫德(J.Swift)或果戈理 (N. Gogol) 的手里,我看是準可以成為出色的諷刺作品的。在或一時代的社會里,事情越平常,就越普遍,也就愈合于作諷刺。
諷刺作者雖然大抵為被諷刺者所憎恨,但他卻常常是善意的,他的諷刺,在希望他們改善,并非要捺這一群到水底里。然而待到同群中有諷刺作者出現的時候,這一群卻已是不可收拾,更非筆墨所能救了,所以這努力大抵是徒勞的,而且還適得其反,實際上不過表現了這一群的缺點以至惡德,而對于敵對的別一群,倒反成為有益。我想:從別一群看來,感受是和被諷刺的那一群不同的,他們會覺得 “暴露”更多于“諷刺”。
如果貌似諷刺的作品,而毫無善意,也毫無熱情,只使讀者覺得一切世事,一無足取,也一無可為,那就并非諷刺了,這便是所謂 “冷嘲”。
五月三日。
【析】 這篇文章是魯迅應上?!段膶W》月刊社之約,為《文學百題》一書撰寫的,但卻被國民黨書報檢查機關禁止刊出。四個月后的1935年9月,才在日本東京出版的《雜文》月刊第3號上發表了,后被作者收入《且介亭雜文二集》,作者在《序言》中說:“在今年,為了內心的冷靜和外力的壓迫,我幾乎不談國事了,偶爾觸著的幾篇,如 《什么是諷刺》,如 《從幫忙到扯淡》,也無一不被禁止?!煜绿剑钡饺A北自治,才見有新聞記者懇求保護正當輿論。我的不正當的輿論,卻如國土一樣,仍在日即于淪亡,但是我不想求保護,因為這代價,實在太大了。”由此可見在民族危機日益嚴重的形勢下,國民黨反動派 “對于言論的壓迫”之甚!
那么,這篇為解釋“諷刺”藝術而寫的文章里,究竟是什么觸著反動派敏感而脆弱的神經,使它不能相容呢?
其實,通讀這篇文章,一般讀者只覺得它對 “諷刺”藝術的解釋是科學而嚴密的。文章首先給“諷刺”一個定義:“一個作者,用了精煉的,或者簡直有些夸張的筆墨——但自然也必須是藝術的地——寫出或一群人的或一面的真實來,這被寫的一群人,就稱這作品為 ‘諷刺’”。
魯迅特別強調 “真實”是 “諷刺的生命”。他解釋這 “真實”: “不必是曾有的實事,但必須是會有的實情”,“所以它不是 ‘捏造’,也不是 ‘誣蔑’,既不是‘揭發陰私’,又不是專記駭人聽聞的所謂 ‘奇聞’ 或“怪現狀’?!薄爸S刺”作品“所寫的事情是公然的,也是常見的,平時是誰都不以為奇的,而且自然是誰都毫不注意的。不過這事情在那時卻已經是不合理??尚?,可鄙,甚而至于可惡”,“現在給它特別一提,就動人”。譬如“洋服青年拜佛”,“道學先生發怒”,現在都是平常事,“只消幾分鐘,這事跡就過去” 了,“但‘諷刺’卻是正在這時候照下來的一張相,一個撅著屁股,一個皺著眉心,不但自己和別人看起來有些不很雅觀,……而且流傳開去,對于后日的大講科學和高談養性,也不免有些妨害?!边@照相的“真實”是“有目共睹的”,但洋服青年和道學先生又覺得有失“尊重”,而不好意思承認,便挖空心思給它一個名目叫做“諷刺”。接著魯迅說明“諷刺”除了 “真實”的要求,還要有藝術的表現的本領:這便是“有意的偏要提出這等事,而且加以精煉,甚至于夸張”,從而使之“成為出色的諷刺作品”。這里,作者又舉了兩個例子:“其一,是一個青年,冒充了軍官,向各處招搖撞騙,后來破獲了,他就寫懺悔書,說是不過借此謀生”;“其二,是一個竊賊招引學生,教授偷竊之法,家長知道,把自己的子弟禁在家里了,他還上門來逞兇?!濒斞钢赋鲞@兩件事“在拉雜的非藝術的”“新聞記事”中是大家毫不介意的,但“假如到了斯惠夫德和果戈理的手里,我看是準可以成為出色的諷刺作品。”這就說明了除了 “平?!钡摹ⅰ捌毡椤钡摹罢鎸崱敝?,選材、精煉與夸張等藝術本領對 “諷刺” 作品創作的重要。
最后,說明 “諷刺”與 “暴露”,“熱諷” 與 “冷嘲”在程度上的區別,從而使“諷刺”的概念顯得更加確定和嚴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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