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雜文《從諷刺到幽默》原文與賞析
諷刺家,是危險的。
假使他所諷刺的是不識字者,被殺戮者,被囚禁者,被壓迫者罷,那很好,正可給讀他文章的所謂有教育的智識者嘻嘻一笑,更覺得自己的勇敢和高明。然而現今的諷刺家之所以為諷刺家,卻正在諷刺這一流所謂有教育的智識者社會。
因為所諷刺的是這一流社會,其中的各分子便各各覺得好像刺著了自己,就一個個的暗暗的迎出來,又用了他們的諷刺,想來刺死這諷刺者。
最先是說他冷嘲,漸漸的又七嘴八舌的說他謾罵,俏皮話,刻毒,可惡,學匪,紹興師爺,等等,等等。然而諷刺社會的諷刺,卻往往仍然會“悠久得驚人”的,即使捧出了做過和尚的洋人或專辦了小報來打擊,也還是沒有效,這怎不氣死人也么哥呢!
樞紐是在這里:他所諷刺的是社會,社會不變,這諷刺就跟著存在,而你所刺的是他個人,他的諷刺倘存在,你的諷刺就落空了。
所以,要打倒這樣的可惡的諷刺家,只好來改變社會。
然而社會諷刺家究竟是危險的,尤其是在有些“文學家”明明暗暗的成了“王之爪牙”的時代。人們誰高興做“文字獄”中的主角呢,但倘不死絕,肚子里總還有半口悶氣,要借著笑的幌子,哈哈的吐他出來。笑笑既不至于得罪別人,現在的法律上也尚無國民必須哭喪著臉的規定,并非 “非法”,蓋可斷言的。
我想:這便是去年以來,文字上流行了“幽默”的原因,但其中單是 “為笑笑而笑笑” 的自然也不少。
然而這情形恐怕是過不長久的,“幽默”既非國產,中國人也不是長于“幽默”的人民,而現在又實在是難以幽默的時候。于是雖幽默也就免不了改變樣子了,非傾于對社會的諷刺,即墮入傳統的“說笑話”和“討便宜”。
三月二日。
【析】 這是一篇評析三十年代初的中國文壇現實,批評以“論語派”為代表的逃避現實的文學現象的戰斗之作。三十年代初,面對國民黨反動派嚴酷的反革命文化圍剿,文壇上出現了一股逃避現實的文學思潮。其主要表現便是1932年林語堂聯絡陶亢德、邵詢美等創辦《論語》半月刊對幽默小品文的倡導。幽默,本是文學藝術的一種風格,魯迅自己的雜文也頗具幽默感,但其目的卻在于揭露和鞭撻舊事物。而“論語派”所倡導的幽默,卻是一種“為笑笑而笑笑”的說笑話,起著“將屠戶的兇殘,使大家化為一笑”的消極作用※,對此,魯迅是反對的。為了批評這種消極的、有害的文學現象和揭露國民黨反動派的文化專制,魯迅寫下了這篇文章。
這篇文章在藝術上最突出的特點是構思巧妙和具有很強的藝術概括力。它緊扣“從諷刺到幽默”這一題目,將社會諷刺家的危險和幽默文字的流行這兩種突出 的現象聯系在一起加以思考,并對這兩種現象形成的社會政治原因加以深刻剖示,既寫出了三十年代初的文壇現實,揭露和抨擊了國民黨反動派的法西斯文化專制及其幫兇文人的卑劣無恥,同時也使自己關于諷刺幽默藝術的一些美學思想在其間得到了自然流露。全文分三個部分。第一部分,以自己所親歷的思想文化斗爭實際,開門見山地推出了 “諷刺家,是危險的”這一既包容著歷史內容又涵蓋了現實情狀的結論。接著從正反兩個方面進行分析論證。他首先用假言推理方式從反面來說明這一問題。魯迅指出,假使諷刺家將諷刺鋒芒指向被壓迫的勞動人民或革命戰士,那就喪失了諷刺家應有的正確立場,于是他的諷刺便只會博得“所謂有教育的智識者嘻嘻一笑”,起到助惡的作用。正是從這個意義上講,“諷刺家,是危險的”。接著,他又指出,“現今的諷刺家之所以為諷刺家,”正在于他將諷刺鋒芒直指那為反動統治階級幫兇的 “所謂有教育的智識者社會”,于是便必然會招來這一社會中的“各分子”對他的切齒之恨、謾罵、誣蔑與攻擊,大有將其置之死地而后快的架勢。因而諷刺家也是危險的。在此基礎上,魯迅進一步分析諷刺家的諷刺為什么會“悠久得驚人”,而那些幫兇文人對諷刺家的攻擊卻全無效應的原因。魯迅指出:“樞紐是在這里:他所諷刺的是社會,社會不變,這諷刺就跟著存在,而你所刺的是他個人,他的諷刺倘存在,你的諷刺就落空了。”這既是魯迅對前面所作的全部分析的高度概括,也是魯迅對自己所親歷的實際斗爭的理性總結。文章至此,我們不難發現魯迅關于諷刺藝術的一些重要主張: 首先是他十分注意諷刺家的基本立場。他認為諷刺家必須站在推動社會前進的立場上去對有害的事物立即予以抗爭。其次是他非常重視諷刺家的鋒芒所向問題。力主一種戰斗的、社會的諷刺。只有這樣的諷刺才叫做真正的諷刺和才會有“悠久得驚人”的藝術生命力。文章的第二部分,分析社會諷刺家之所以危險和幽默文字之所以流行的同一現實社會政治原因,批評 “論語派”“為笑笑而笑笑”的病態創作傾向。魯迅首先用 “然而社會諷刺家究竟是危險的”這一句來承上啟下,引領全段。接著便指出 “文字獄”遍于國中,“王之爪牙”的“文學家”又不斷向其主子獻計告密的社會現實,分析了一般作家的心理,指出正是由于這嚴酷的社會現實的威壓,人們又不愿意做“文字獄”的主角,所以只好用 “哈哈”來吐出胸中的悶氣。于是,便有“從諷刺到幽默”的轉變,便有幽默文字的流行。這種一石二鳥的寫法,意在揭示無論是社會諷刺家的危險還是幽默文字的流行,皆是種因于國民黨反動派的法西斯文化專制。從而即使文章產生了對國民黨法西斯文化專制的有力批判,又點示了“論語派”倡導幽默的社會歷史背景。然后魯迅便順勢將批評的筆鋒指向了“論語派”,指出他們所倡導的幽默并不是那種以笑為幌子來吐出胸中的悶氣的幽默,而是一種“為笑笑而笑笑的”趣味文字,從而點示出“論語派”那逃避現實和淡化血痕、磨損人心的主客觀實質。在對“論語派”的嚴肅批評中,魯迅關于幽默藝術的一些美學主張也得到了自然表露。他認為,幽默作為一種笑的藝術固然要笑,但又絕非是“為笑笑而笑笑”,它應該有嚴肅的社會內容并在笑聲中來批判和嘲諷舊事物。倘若幽默變成了“為笑笑而笑笑”,那么幽默本身也就消失了。文章的最后一自然段是全文的第三部分,分析幽默文字的前景和必然趨勢,繼續批判嚴酷的社會現實和“論語派”逃避現實的實質。魯迅首先指出幽默文字的流行是“過不長久的”,接著用三句話從歷史和現實、文化和政治等方面來論證其原因。一句 “幽默既非國產”,既點出了林語堂在二十年代中后期就開始消沉倒退的歷史 (魯迅在他1926年所譯的日本鶴見佑甫的 《說幽默》 一文的“譯者識” 中就說過: “將humur這字,譯音譯為 ‘幽默’,是語堂開首的。因為那兩字似乎含有意義,容易被人誤解為靜默,幽靜等,所以我不大贊成,一向沒有沿用。”),也說明了以他為首的現在的“論語派”倡導幽默的實質仍是消沉倒退和逃避現實。一句“中國人也不是長于 ‘幽默’ 的人民”,既點出了中國人崇尚溫柔敦厚的傳統文化心理,又點出了正在苦難中掙扎的中國人民無法“笑笑”的現實。“而現在又實在是難以幽默的時候”,則既指嚴酷險惡的社會現實不容幽默,又指肩負著戰斗責任的作家不應幽默。三句簡短有力的話以層遞方式一氣推出,內容豐厚,感情強烈,頗有論辯力度。既有力地證明了幽默文字的流行“過不長久”這一結論,又形成了引領下文的 強烈內驅力,水到渠成地推斷幽默的兩種必然趨勢: “非傾于對社會的諷刺,即墮入傳統的‘說笑話’和‘討便宜’。”態度鮮明、深沉有力表明了自己的“幽默”觀,具有很強的現實針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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