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宋八大家經典文章賞析·王安石《書刺客傳后》原文|注釋|賞析
王安石
曹沫將而亡人之城,又劫天下盟主,管仲因勿背以市信一時可也。予獨怪智伯國士豫讓,豈顧不用其策耶? 讓誠國士也,曾不能逆策三晉,救智伯之亡,一死區區,尚足校哉? 其亦不欺其意者也。聶政售于嚴仲子,荊軻豢于燕太子丹。此兩人者,污隱困約之時,自貴其身,不妄愿知,亦曰有待焉。彼挾道德以待世者,何如哉?
《書刺客傳后》是王安石的一篇讀史雜論。而《刺客傳》乃司馬遷《史記》 中的名篇,文中贊五杰奉“士為知已者死”為人生信條,留傳下“不欺其志,名垂后世” (均引自《刺客傳》) 之壯舉。歷代多譽其言行名節,指為楷模。唯王荊公對此頗不以為然,紙筆之下偏另有識見。作者撰此文,似乎是一段隨手記札的文字。而行文奇思橫溢,論斷結語與眾不同。文中王安石讀史論事、品評人物,辯析褒貶、直發胸臆。但見作者出語脫俗不凡,見解大膽新穎,雖是篇百余字的雜著小品,亦充分顯示了王安石的胸懷心志,思想跨越今古。而通篇筆力雄健峻峭、簡潔明快,則展現出文壇大家之風范。
太史公在《刺客傳》的文末贊曰:“自曹沫 (一作曹劌) 至荊軻五人,此其義或成或不成,然其立意較然。”司馬遷以一支生花妙筆描述五杰的音容笑貌,刻畫他們的舍身以取仁義。其唱嘆有情,滿紙壯哉、惜哉。所謂曹沫以勇力挾索失地于盟壇、專諸魚腹藏劍以襲王僚、豫讓三擊趙襄子衣袍而刎、聶政殺俠累自成其全孝全義、荊軻刺秦王慨然別于風蕭水寒。凡此五者無不以“士為知己者死”而終其生,遂傳揚為刺客豪杰。
王安石落筆即區別不同對象。短文以篇尾“彼挾道德以待世者,何如哉?”作對比,立起全篇宗旨。行文時作者以層層遞進的結構,將此意翻作三層。起筆先評曹沫以勇為魯將,凡“三敗北”(《刺客傳》)于齊,以致“亡人之城”;然以勇“劫天下盟主”,又使被侵之地失而復歸。王安石贊揚曹沫以勇而能成其事,甚至促使齊相管仲“因勿背以市信一時”,使曹沫之勇亦“一時可也”,獲得成功。作者的本意既評贊曹沫以勇力劫盟主,失城雖可歸回,但管仲勸齊桓公以信義明示盟壇,其志卻在奪天下。兩相比較,曹沫以勇力“可也”,管仲以“道德”“可也”,雖功用不同,其孰大孰小卻自明。作者褒曹沫真是恰如其份。《刺客傳》記述的是五杰為知己、為仁義忠孝而置生死于度外的奇勇之舉。曹沫者,“春秋三傳”中《左傳》、《谷梁》又稱“曹劌”(《索隱》稱“沫”“劌”聲相近而字異耳)。《左傳》載魯莊公十年,齊魯長勺之戰,用曹劌“三通鼓”之謀敗齊。《刺客傳》卻單取《公羊》所記。王安石此文亦不辯其或抵牾、或傳訛、或各有所指。只對曹沫的言行而論,作者以曹氏一人之勇之忠,與齊桓公、管仲君臣的一國之信義道德相對照,表明了王安石對曹沫褒中有貶,并不贊同太史公的“義成”之評。這一層文字在記述之中巧作對比,既忠實于史籍所記載,又顯示出作者的意向。而題旨卻在品評歷史人物:五杰之一的曹沫只一味憑勇行事,余者“何如哉?”文勢折轉入下層,倒顯得順理成章。
“予獨怪智伯國士豫讓”一句,“獨怪”二字承轉上層“可也”,其貶意明確。“怪”者,既有奇怪,亦有怪罪、責難的含義。歷史上魏、趙、韓三家分晉乃大夫專國之必然。豫讓先“事范氏及中行氏,而無所知名”(《刺客傳》)后附事智伯,甚得“尊寵”。及智伯亡于三家,豫讓為報智伯以“國士遇我”的恩義,遂三次謀殺智伯之仇家趙襄子。雖事敗被執,仍迷而不悟,一心求所謂的“忠臣有死名之義”(同前)。王安石對豫讓的不識世道變遷,不能判定智伯是否明君之人的愚頑不化非常反感。作者讀歷史并不是讀死書,而是以經世致用為原則。此處王安石很善于表明自己賞識或反對某一人事,其思想與語辭在文中同樣堅定和明確。行文時作者連用了“獨怪”、“豈顧”、“誠”、“救”、“區區”等情感豐富、態度明朗的詞語,使這一層的二句話形象而生動。而用設問句:“豈顧不用其策耶?”指出并非智伯不采用豫讓的謀策。而“尚足校哉?”則以問代答,觀點鮮明又問在其理。使世人以豫讓為志士人臣的識見,對比于史實與功效,應褒應貶立時便可辯析。作者的二句話又有三層深意。“獨怪”而“豈顧不用其策”。策字既指計謀、策劃,更暗寓著世事的變化和發展。既以“國士”自詡,又提不出“其策”,語中的譏切之意已顯然。所以唯王安石“獨怪”,而世人不加辯識,一味傳訛,看來“國士”乃為假。第二層,巧用一個“誠”字,就算豫讓“誠然”是位“國士”,也未曾見他能“逆策三晉,救智伯之亡”。關鍵時刻亦不見其施展國士之奇能,可見其才能終究不足,世人難道不應先辯別國士的真偽嗎? 作者果然是出語不凡,使史籍中虛狂空泛之語的訛傳,立時點破:“國士”原來競連曹沫都不如。由此,第三層的深意索性寫在明處:“一死區區,尚足校哉?”作者指出豫讓的死法不足效法,更不值一提,那些為了他的死而“皆為涕泣”(《刺客傳》) 者倒是應當猛醒。二問三層深意,一下子駁倒了迷惑人達千百年的假國士,而作者的筆鋒犀利,思想高視于一時,給人的印象極為深刻。翻過千年的定案,作者并不忘指出謬誤流傳的根源。為豫讓揚名原在司馬遷的一句“立意較然,不欺其志”。于是作者痛下針砭之語,一針見血。所謂“其亦不欺其意者也”,雖然豫讓也可算得未辱沒自己的意志,但作者的卑視之情態已顯明。且語出機警,頗多諧趣。“欺其意”三字借用太史公贊辭,反詰之語如璣珠連發。而“亦”字順接上文氣勢,使“不欺其意”反見出新意來。
至于聶政、荊軻二人 (專諸亦同此類),或“售于”人,或“豢于”人,在王安石的眼里純為名節而自售、自豢者似乎貶抑更應在褒揚之上。作者有心不指其所謂壯舉,偏揭出二人“污隱困約之時”的相同之處。單從“有待”二字去議論。所謂“自貴其身,不妄愿知”,無非以高賢隱士自居,不隨便允諾知已。所謂“亦曰有待焉”,不過二人的志向仍在高山流水,尋覓知音,“待時而動”。“自貴其身”也好,“不妄愿知”也罷,一旦“立意”“其志”能遇到識家,那么“士為知己者死”原是抱定了的決心和結局。可見作者褒貶適宜,品評中肯。然司馬遷為文僅因此而贊聶政的奉母、嫁姊,自受人恩而行刺俠累; 亦慨嘆荊軻的悲壯剛烈,拼死舍身以取仁義,不免義淺。王安石雖也欽佩二人的秉性,卻不能完全同意他們的死法。所以作者說,或有待或無待,人應以“道德”立世、經世致用為根本。
后人作《索隱述贊》有云:“曹沫盟柯,返魯侵地。專諸進炙,定吳篡位。彰弟哭市,報主涂廁。刎頸申冤,操袖行事。暴秦奪魄,懦夫增氣。”可見《刺客傳》流傳久遠,五杰深人人心。在王安石的筆下,褒貶揚抑卻各有不同,既使對一人而言,亦是或褒揚或貶抑,辯分無誤,各在其當揚當貶之處。王安石亦曾作七律《讀史》一首,其中“自古功名亦苦辛,行藏終欲付何人?”“區區定盡高賢意,獨守千秋紙上兵”二聯,披瀝肝膽,指評今古,不禁使人想見作者的文思與胸懷。
全篇論述分作四層。或單評曹沫,或專論豫讓,或合寫荊軻、聶政。承轉啟合,運筆自如。而第四層作結語,以“彼挾道德以待世者,何如哉?”收束全文,恰如宕開一筆,陡起波瀾又戛然斷住,令人回味無窮。句中一個“挾”字,則勾勒出以道德做招牌,投世俗之好的假國士們的臉孔。作者讀書衡文,品評歷史人物,感慨萬千,曹沫、荊軻之輩雖有褒貶瑕瑜,而今世的假冒之士比勘古人,該又能怎樣!此處揭示行文題旨,寓意深邃而明確,果然一語敵千鈞。后人品析此篇“大似司馬子長,介甫善擬古如此”(引自《中國大文學史》)。作為一篇讀史書后的雜著小品,此評既出,作者的功底心力可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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