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散文作品·“管閑事”》簡析
陳西瀅著。作于1926年1月,收于《西瀅閑話》,見《中國現代散文選》第3卷。1926年新年伊始,作者小結一年的“舊帳”時發現自己“喜歡管閑事,到處惹禍”,于是感慨萬端。文章先是以自己在倫敦的一次經歷為例,證明英國人好管閑事;又以十九世紀末法國著名的“德雷夫斯案件”為證,為左拉等好幾位法國作家卷入了此案而受誣者鳴冤,說明法國人也好管閑事。相形之下,中國人則少愛管閑事者,“毛病就是他們太聰明了”。由此可見,作者雖然責備自己“喜歡管閑事”而且決心“以后永遠不管人事的閑事”,其實是反語。所謂“管閑事”、“惹禍”等等,實際上是作者為上一年(1925年)幫助章士釗、楊蔭榆的言行所作的辯解。對此,魯迅在《雜論管閑事,做學問,灰色等》中曾予以揭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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