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的概念
小說作為嚴格的文體概念,經歷了漫長的歷史演變過程。中國的小說在自古及今的發展歷程中有不同的名稱,如魏晉時的“志怪”、唐代的“傳奇”、宋元時的“話本”、明清時的“章回”等,文體形態異常豐富和復雜。
“小說”一詞,最早見于《莊子·外物》:“飾小說以干縣令,其于大達亦遠矣。”“干”的意思是“求”;“縣”通“懸”,意為“高”;“令”指聲譽。這樣,與“大達”相對的“小說”顯然是指那些無關大道宏旨、政教得失的瑣雜膚淺的言論或道聽途說的傳聞,與現代概念的小說相距甚遠。這種看法長期影響著正統的文人士大夫,以至于小說在歷史上相當長的一段時間里被輕視。不過,從另一個角度看,“小說”與“大達”對舉,似乎可以傳達出它能夠容納作者不拘傳統格套的表達和不受圣賢“大道”約束的思想,從而具有獨特的美學個性。
到了漢代,出現了具有較為明確的文體意義的“小說”概念。東漢荀悅在其《漢記》中引述西漢劉向父子《七略》所云:“又有小說家者流,蓋出于街談巷議所造。”后來,在《文選》卷三十一里,李善注江淹的雜體詩《李都尉從軍》,引桓譚的《新論》云:“若其小說家合叢殘小語,近取譬論,以作短書,治身理家,有可觀之辭。”他們將擅長寫作小說文體的人稱為“小說家”,但小說仍被視為寫在短小竹簡上的零碎言談之作,無甚價值。據漢代的書籍制度,以尺寸長短確定書籍的性質,判斷書籍的價值。按漢尺計算,六經、國史等書簡長二尺四,屬大冊;《孝經》等書簡長一尺二,當為中冊;諸子、傳記等書簡長八寸,則屬小冊了。桓譚所謂“叢殘小語”、“短書”,自然含有某種對小說的歧視成分,并以為它的價值不大。
值得注意的是班固在《漢書·藝文志》中說的一段話,初步形成了關于小說的作者、來源、內容、特征等認識:
小說家者流,蓋出于稗官。街談巷語,道聽途說者之所造也。孔子曰:“雖小道,必有可觀者焉。致遠恐泥,是以君子弗為也。”然亦弗滅也。閭里小知者之所及,亦使綴而不忘,如或一言可采,此亦芻蕘狂夫之議也。
在這段話里,班固指明了小說來自稗官采集、整理的“街談巷語”中可能包含的故事、“道聽途說者”的議論,以及作者在作品中表現出來的態度,這些稗官具有小說家的身份。他認為小說有著民間、傳說和文化方面的特點,其中,傳說的虛幻性質與現代小說的虛構頗為相似。他第一次明確地指出小說起源于民間傳說,這個觀點很值得重視,對我們探究小說的源泉有極大的啟示。此外,《漢書·藝文志》在“諸子略”中列九流十家,小說家作為一派列于末位,這就把“小說家”當作了當今的一個學派,這是一個巨大的進步。
結合上面所引文字分析,班固在給小說家及其作品定位時,確實有輕視小說和小說家的意味,但作為最早著錄和評價小說的史志目錄,《漢書》列舉了十五家小說的篇名并作了小注,共著錄小說一千三百八十篇(實際為一千三百九十篇),今僅存幾條佚文,見魯迅輯《古小說鉤沉》,幾乎占“諸子略”的三分之一,這無疑在客觀上提高了小說的地位。從此以后,小說被看作一種文體的名稱,小說的概念也從這里延續下去,直至清代,基本上沒有太大的改變。如曹植在《與楊德祖書》中說:“街談巷語,必有可采。”劉勰《文心雕龍》指出:“九流之有小說,猶文辭之有諧隱,蓋稗官所采,以廣視聽。”《隋書·經籍志》亦云:“小說者,街談巷語之說也。”又云:“……道聽途說,靡不必記”,“雖小道,必有可觀者焉”。《四庫全書總目·子部·小說家》依舊如此闡釋:“班固稱小說家流,蓋出于稗官。如淳注謂:王者欲知閭巷風俗,故立稗官,使稱說之。然則,博采旁搜,是亦古制,固不必以冗雜廢矣。今甄錄其近雅馴者,以廣見聞,惟猥鄙荒誕,徒亂耳目者,則黜而不載。”不過,《四庫全書》只將文言小說錄入子部中,不收通俗小說,所以這一解釋當是針對文言小說而言的。
宋元以后,隨著說話藝術的興盛,小說成為說話藝術中最有影響的科目,進而被用來指稱那些產生于說話藝術的白話小說。
時至近代,域外小說被大量翻譯出來,傳入中國,康有為、梁啟超等都撰著了小說專論,他們所謂“小說”已是明確的文學概念。此時,小說不再處于主流意識之外的文壇邊緣,小說的地位得到了徹底的改變。
要之,文學范疇的小說文體在中國文學史上形成較晚,而嚴格意義上的小說概念則形成更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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