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家翁大雨留賓,蔣震卿片言得婦》簡介|鑒賞
明代白話短篇小說。見《拍案驚奇》卷之十二。 故事源出《九朝野記》。
蔣震卿旅游途中、躲雨于諸暨村中,因與朋友戲言:“此乃我丈人家里”,而惹惱了陶家翁,不讓其進屋。他正躊躇不安,忽見屋內(nèi)丟出兩個被囊。原來是陶家翁女幼芳,不愿聽從父命,嫁給同郡褚家瞽人,愛上表親之子王郎,相約私奔逃匿他處。黑暗中陶幼芳誤把蔣震卿認作王郎。真相大白,懊悔已晚。她只得跟從蔣震卿,后回家和父母團聚。
蔣震卿因“片言”而“得婦”,這個故事的發(fā)生相當偶然。但作者意在借此否定父母對兒女婚姻的包辦。陶幼芳對蔣震卿說: “奴家幼年間許嫁同裙諸家,誰想他雙目失明了,我不愿嫁他。有一個表親之子王郎,少年美貌,我心下有意于他。與他訂約日久,約定今夜私奔出來,一同逃去。”這正是小說的主要“關(guān)目”。小說結(jié)尾寫陶幼芳和蔣震卿告知父母,陶家翁“欣然治裝”、 “慶幸不暇”,對女兒的抗婚私奔非但毫不見怪,反而厚贈妝奩,說明作者對這事的肯定和贊揚。晚明時代,在婚姻問題上唾棄封建社會傳統(tǒng)的一切“教條禁約”和“禮”的束縛,贊揚“私奔”,是當時進步思想潮流的一種表現(xiàn)。例如,李贄就曾稱許卓文君和司馬相如的“私奔”,不是“失身”,而是“獲身”,是合于人類“自然之性”的行為。這篇小說正反映了凌濛初的婚姻觀和晚明進步思潮的契合,值得注意。小說言簡意賅,相當凝煉,承魏晉小說神韻,甚耐咀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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