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靖華·憶當年,穿著細事且莫等閑看!》原文閱讀|主旨理解|賞析|讀后感
曹靖華
幼年讀書,遇“服之不衷,身之災也”,曾想:衣所以蔽體、御寒而已。怎么穿得不當,還足招禍?遇孔子“微服而過宋”,曾想:像“萬世師表”那樣方正、古板,連走路都“行不由徑”,吃飯也“割不正不食”;一旦人要殺他,為了避免人注意,怎么還把平常的衣服都換了逃走呢?此外還遇到許多有關穿著的話,當年都不求甚解,終以不了了之了。
辛亥革命初年,我滿身“土氣”,第一次從萬山叢中出來,到縣城考高小。有位年紀比我約大兩倍的同鄉說:“進城考洋學堂,也該換一身像樣的衣服,怎么就穿這一身來了。”
我毫不知天高地厚,一片憨直野氣,土銃一樣,這么銃了一句:“考學問,又不是考衣服!”
這一銃非同小可,把對方的眼睛銃得又大又圓了。他連聲說:“了不起! 了不起! 言之有理! 有理!”
我當時不辨這是挖苦,還是正語。不求甚解,仍以不了了之了。
總之,書是書,我是我。不識不知,書本于我何有哉!
“五四”風暴中,作為一個北方省城的中學生,到上海參加第一次全國學生代表會議。這宛如一枚剛出土的土豆,猛然落入金光耀目的十里洋場。“土氣”之重,和當年從深山落入縣城的情況比來,真是天上人間了。
如此“土氣”的穿著,加之滿口土腔,甚至問路,十九都遭到白眼。舉目所至,多為紅紅綠綠,油頭粉面。不快之感,油然而起。碰壁之余,別有一番從所未嘗的澀味在心頭。我咀嚼、回味……后來讀到魯迅先生有關文章時,才恍然悟到:甚矣,穿著亦大有文章也!
魯迅先生在《上海的少女》一文中,曾說過這樣一段話:“在上海生活,穿時髦衣服的比土氣的便宜。如果一身舊衣服,公共電車的車掌會不照你的話停車,公園看守會格外認真地檢查入門券,大宅子或大客寓的門丁會不許你走正門。所以,有些人寧可居斗室,喂臭蟲,一條洋服褲子卻每晚必須壓在枕頭下,使兩面褲腿上的折痕天天有棱角。”
啊,原來如此。不過這只是一個方面。還有魯迅先生尚未行之于文字的,這姑且放下不表。
且說當年北京,我總覺有所不同。盡管歲月飛逝,人事滄桑,而陰丹士林一類的藍大褂“江山”,總穩如磐石。男女老幼,富貴貧賤,無不甘為“順民”。春夏秋冬,時序更迭,藍大褂卻總與其主人形影相隨也。溽暑盛夏,儒雅之士,倘嫌它厚,改換紡綢、夏布之類的料子而已。但其實,那也不見得真穿,出門時,多半搭在肘彎上作樣子,表示禮貌罷了。短促的酷暑一過,又一元復始了。其他季節,不管“內容”如何隨寒暖而變化:由夾而棉,或由棉而皮,也不管怎樣“錦繡其內”,外面卻總罩著一件“永恒的”藍大褂。實在說,藍大褂在長衣中也確有可取之處:價廉、樸素、耐臟、經磨,宜于御風沙……對終日在粉筆末的塵霧中周旋的窮教書匠說來,更覺相宜:這不僅使他雪人似地一出教室,輕輕一撣,便故我依然,且在一些富裕的同類和學子面前,代他遮掩了幾許寒酸,使他側身“士林”,滿可無介于懷了。
不僅此也。在豺狼逞霸,獵犬四出的當年,據說藍大褂的更大功能,在于它的“魚目混珠”。但其實也不盡然。同樣托庇于藍大褂之下,而竟不知所終者,實大有人在! 不過同其他穿著相比,藍大褂畢竟“吉祥”得多了。這雖然是無可奈何中的聊以自慰的偏見呵。
某年秋夜,一個朋友把我從天津送到北平。另一個朋友相見之下,驚慌地說:
“呀,洋馬褂! 不行,換掉,換掉!”
我窘態萬狀,無言以對。殊不知我失掉“民族形式”的裝備也久矣。他忽然若有所悟地轉身到臥房里取了一件藍大褂,給我換上,就講起北平的“穿衣經”來。
實在說,我向來是不喜歡“洋馬褂”,鐘愛藍大褂的。不過這以前,此一地,彼一地也。穿著藍大褂在異邦馬路上行走,其引人注目,正不亞于狗熊在廣場上表演。而現在和藍大褂重結不解之緣,恰是“適懷我心”了。
不久,我就穿著這“適懷我心”,而且又能“魚目混珠”的藍大褂,到了闊別的十里洋場。
不知怎的,也許因為久別重逢,分外興奮了吧,我這如此“土氣”的藍大褂,昨天整整半日,魯迅先生仿佛都沒有發現。第二天用過早飯,一同登樓。坐定之后,正不知話題從何開始。窗明幾凈,鴉雀無聲,旭日朗照,滿室生輝。我們恬淡閑適,萬慮俱無。如此良辰,正大好傾談境界也。這時魯迅先生忽然把眉頭一揚,就像哥倫布望見新大陸似的,把我這“是非之衣”一打量,驚異地說:
“藍大褂! 不行,不行。還有好的沒有?”
我感慨地說:“北方之不行也,洋馬褂……”
他沒待我說完,就接著說:
“南方之不行也,藍大褂呀! 洋馬褂倒滿行。還有好的沒有?”
我一面答有,一面把那頓成“不祥之衣”的藍大褂下襟,往起一撩,露出了皮袍面:這是深藍色的,本色提花的,我叫不出名字的絲織品。堪稱大方、素雅,而且柔和、舒適。
魯迅先生一見,好像發現了我的保險單一樣,喜不自勝地說:
“好,好! 滿及格!”
他放心了。面露微笑地噴了一口煙說:
“沒事別出門。真要出門時,千萬不能穿這藍大褂。此地不流行。否則易被注意、盯梢,萬一被盯上可不得了!”
當時的確是“滬上實危地,殺機甚多,商業之種類又甚多,人頭亦系貨色之一,販此為活者,實繁有徒,幸存者大抵偶然耳”。
接著他就談到不但要注意穿著,而且要注意頭發梳整齊,皮鞋擦光等等。蓬首垢面、衣冠不整、外表古怪,都足引起注意,鬧大亂子。連舉止也都要留神……
“這是用犧牲換來的教訓呀。”
他結論似地這么來了一句,又點起一支煙,吸了一口。若有所思地沉默了一下,接著說:
“在上海過生活,就是一般人穿著不留心,也處處引起麻煩。我就遇到過。”
他又噴了一口煙,停頓了一下,用說故事的口氣,從容不迫地一邊回憶,一邊說起來:
有一次,我隨隨便便地穿著平常這一身,到一個相當講究的飯店,訪一個外國朋友。飯店的門丁,把我渾身上下一打量,直截了當地說:
“走后門去!”
這樣飯店的“后門”,通常只運東西或給“下等人”走的。我只得繞了一個圈子,從后門進去,到了電梯跟前,開電梯的把我渾身上下一打量,連手都懶得抬,用腦袋向樓梯擺了一下,直截了當地說:
“走樓梯上去!”
我只得一層又一層地走上去。會見了朋友,聊過一陣天,告辭了。
據說這位外國朋友住在這里,有一種慣例:從來送客,只到自己房門為止,不越雷池一步。這一點,飯店的門丁、開電梯的,以及勤雜人員等等,都司空見慣了。不料這次可破例了。這位外國人不但非常親切而恭敬地把我送出房門,送上電梯,陪我下了電梯,一直送到正門口,恭敬而親切地握手言別,而且望著我的背影,目送著我遠去之后,才轉身回去。剛才不讓我走正門的門丁和讓我步行上樓的開電梯的人,都滿懷疑懼地閉在悶葫蘆中……
他噴了一口煙,最后結束說:
“這樣社會,古今中外,易地則皆然。可見穿著也不能等閑視之呀。”
1961年9月3日
〔注〕 《魯迅全集》第12卷,第308頁,人民文學出版社2005年11月版。即華懋飯店。即美國革命女作家史沫特萊。
如果說,文字亦有年少與年老之分,那么曹靖華的這篇散文理應歸入老年散文一類。老年人閱盡滄桑,情緒已不像年輕人那樣大起大落,而是趨于含蓄內斂。人到老年,一切都了然于心,別無牽絆,反映到文字上,益發顯得游刃有余,毫無刻意雕琢之痕跡,于不露聲色中流露出真摯感人的情懷。
這是一篇回憶文章。作者歷數了年輕時在穿著上碰到的種種趣事,大發“穿著細事不能等閑視之”的喟嘆。
古往今來,服裝的功能不僅僅是遮體避寒,還是一個人身份地位的象征。而在那個政治異常黑暗的年代,服裝甚至還能決定一個人的命運——穿著不當可能招來殺身之禍。在如此險惡的環境下,作者這樣一個在穿衣上不拘小節的人,得到了同鄉、朋友以及魯迅先生不斷的提醒與關照。作者對此分別作了生動細致的描述,開始是進城考洋學堂,同鄉建議土氣的他“也該換一身像樣的衣服”;穿著容易惹禍的“洋馬褂”上北平,朋友看見了,趕忙拿出自己的藍大褂讓他換上。而最為精彩的,則是寫到“我”身穿藍大褂,去見魯迅先生的那一部分:
……魯迅先生忽然把眉頭一揚,就像哥倫布望見新大陸似的,把我這“是非之衣”一打量,驚異地說:“藍大褂! 不行,不行。還有好的沒有?”
我感慨地說:“北方之不行也,洋馬褂……”
他沒待我說完,就接著說:
“南方之不行也,藍大褂呀! 洋馬褂倒滿行。還有好的沒有?”
當“我”展示出穿在里面的皮袍時,“魯迅先生一見,好像發現了我的保險單一樣,喜不自勝地說:‘好,好!滿及格!’他放心了。面露微笑地噴出一口煙說:‘沒事別出門。真要出門時,千萬不能穿這藍大褂。此地不流行。否則易被注意、盯梢,萬一被盯上可不得了!’”
作者采用白描的手法,從語言、神態、動作幾個方面入手,活畫出魯迅先生對青年人的一片愛護之心。盡管沒有刻意去描繪,但魯迅先生的幽默、寬容與慈愛,以及作者本人的憨直、樸實都躍然紙上,令讀者如見其人,如聞其聲。作者看似拉家常一般,將一段段往事講述出來,沒有華麗的辭藻,也沒有起伏的情緒,但字里行間,把他對于當時黑暗社會的憎惡,對“先敬羅衣后敬人”這種世俗眼光的鄙夷,對友人尤其是魯迅先生的感激與懷念之情,以及對自己無可奈何的嘲弄,都十分微妙而又淋漓盡致地傳達出來,達到了墨淡情濃、意在言外的效果。看得出來,作者其實是包含著感情來回憶的,只是這情蓄而不發,就如外表平靜的火山內里是滾燙的巖漿,但用心的讀者還是能感受出那種灼人的溫度的。
本文的結構也頗有特色:看似散漫無邊,實際上始終貫穿著一條線索,那就是穿衣不能等閑看;看似連貫,卻又靈活多姿,無堆砌呆板之嫌。行文舒緩自然,語言詼諧風趣,確實是散文大家的風度。
也許,散文的某種較高境界就是如此:一位洞察世事卻不染一塵的老人,說個故事給你聽,平淡中有絲絲溫暖的感受,聽到精妙處會心一笑,得失兩心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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